【导语】: 在深圳机场丢了东西?先别担心,可以先打深圳机场失物招领电话:0755-23452663或者到下面的查询入口查一下自己的东西是不是在机场失物招领处。祝大家好运!
服务电话:0755-23452663
服务时间:05:30—22:30
服务地址:深圳国际机场航站楼四层出发大厅1号门A岛尾,失物招领。邮编:518128。
服务内容:除航班上遗失物品外,对航站楼地面遗失的物品进行登记受理和查询、认领;在失物中发现任何旅客信息,第一时间与失主取得联系。
失物公示公告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在深圳机场官方网站更新遗失物品清单,非工作日期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更新。失物招领处收到的遗失物品自拣拾日期起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若超过公示时间请您致电深圳机场失物招领处进行查询。
失物保管方式:
食物类物品、水果等易腐烂食品因不易长期保存,故不做网上信息公示,请致电深圳机场失物招领处查询。食物类物品的保存期限如下:
第一类:鲜活食品,含鲜肉类、鲜水果、鲜鱼、鲜虾及海产品等,保存期限为一天。
第二类:冷冻和奶制品,含冷冻的鱼、虾等海产品,肉类、奶制品等,保存期限为一天。
第三类:糕点食品,含油炸食品、面包、点心等,保存期以食品有效期为限,最长为一个月。
第四类:真空包装食品,含肉类、蔬菜类等真空包装的食品,保存期限为十天。
上述食品的保存期限均自失物招领处接收登记开始计时,超出期限未有认领的将予以销毁。除食物类物品、证件物品(交由深圳机场公安机关处理)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其它遗失物品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将不予保存。
失主已致电失物招领处联系,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前来办理后续认领手续的,失物招领处将按照接收物品登记时的时间,为其物品保管6个月,超过6个月的将不予保存。
认领要求:失主需详细描述失物的特征和遗失地点。
失物领取方式:
方式一:失主亲自领取失物。与失物招领处约定好时间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并留复印件作为已领依据(如失主在出入机场的交通工具上遗失物品,还需出示相关票据,如:机票、登机牌、机场巴士票等。并尽可能提供详细座位信息)经核实无误,履行手续后返还遗失物品。
方式二:委托他人领取失物。与失物招领处约定好时间后,提供失主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失主本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以及代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并留复印件作为已领依据(如失主在出入机场的交通工具上遗失物品,还需出示相关票据,如:机票、登机牌、机场巴士票等。并尽可能提供详细座位信息)经核实无误,履行手续后返还遗失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