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文明办发布2010年9月深圳市交通文明指数。其结果显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在8月份创出今年以来最高得分后,9月份得分出现明显回落,下降至年初水平。
9月指数下降至年初水平
8月份,随着《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正式实施,我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创出今年以来最高得分。但是,到了9月份却出现了明显回落。9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得分为74.27,比8月份减少了1.12分,比上年同期上升了1.22分。从2010年1月份到9月份指数变化情况来看,自3月份指数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后,4月份至8月份均保持逐月上升趋势,但本月出现了较大幅度回落,下降到今年年初水平。
从各分项指数来看,守法率指数得分为76.45,市民感受度指数得分为52.74,交通设施完善指数得分为66.34,人行道无障碍指数得分为88.40。与8月份对比,除交通设施完善指数微升0.4分外,其它三项分项指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下降幅度最大,下降了4.79分。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行政区多个监测点出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的现象,二是维持道路交通秩序人员有所减少,交通管理力度有所减弱。
罗湖得分超越龙岗
从各区的城市交通文明指数看,福田、南山区仍稳坐前两位,得分分别为77.79和76.78。宝安区排名第三,得分73.38。罗湖区由8月份的第五名超越龙岗排名第四,得分73.15,而在8月份排名第三的龙岗区本月降至第五,得分72.56,盐田区仍居第六位,得分69.82。
统计显示,龙岗区之所以由8月份的第三名下降至第五名,主要是由于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拖了后腿。9月份龙岗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得分比8月份减少了2.63分。从2010年1月份到9月份指数变化情况来看,除5月份外,指数呈逐月上升趋势,但9月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与8月份对比,个别监测点交通信号灯故障已得到维护,交通设施完善指数比上月增加了3.71分。而守法率指数、市民感受度指数和人行道无障碍指数比上月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特别是人行道无障碍指数,比上月下降了12.00分,其原因在于多个监测点存在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