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凌晨4点41分,深圳龙岗交警大队新龙城中队接警,称龙翔大道建新社区公交站台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凌志越野车撞死一名骑车男子后逃逸。新龙城中队事故交警民警赖警官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赖警官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只有一辆自行车和一个男子(当场死亡),并没有肇事车辆。
民警对周边进行走访,并找到了几位目击者,通过他们的叙述,警方掌握了车型为一辆灰色的雷克萨斯越野车,车牌为粤B76C06,赖警官通过公安网查找到了该肇事车主的相关信息,确认肇事车车主姓黎,并立即与对方联系,通过电话初步判断黎某是事故当事人,于是赖警官要求黎某开着事故车辆到交警中队配合调查。
5点30左右,肇事的雷克萨斯越野车果然返回事发现场,车上下来一名男子,称自己就是肇事司机,办案人员便带回中队展开问询。该男子自称黎XX,湖南人,今年37岁,在一家五金公司担任司机。在谈话中,办案人员发现该男子对事故经过不甚清楚,且外貌与目击者描述差距很大(目击者说肇事人下巴上有较多胡须,此人无),基于上述情况,警方详细询问黎某,并最终迫使其说出了实情。根据黎某交代,真正肇事司机是他们公司的老板,姓李,46岁。而他只是事后替人“顶包”。黎某说,老板只是告诉他“出了事”,并没有告诉他撞死了人,而且这位黎某竟然是李老板的小舅子。
29日早上,警方兵分两路对其家庭地址和公司地址进行走访抓捕,没找到李某,民警便耐心的对其妻子做思想工作。在中午11点30分左右,肇事司机李某在重重压力之下,终于前去新龙城中队投案自首。交警对其制作了询问笔录。李某为一香港人,本来要回香港,但因为公司的事耽误了一天,没想到会发生事故,当时很害怕就驾车逃跑,并让司机到交警中队顶包。
据新龙城中队中队长谢志坚介绍,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肇事逃逸,不仅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还会对其作出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