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深圳的多相位红绿灯是向日本东京学习的,所以前不久到东京时,特别留意了东京的红绿灯运作。
所谓多相位红绿灯,就是圆形红绿灯再加箭头红绿灯。为了搞清楚这些交通灯是如何运作的,我特意在东京市中心一些繁华的十字路口进行了长时间观察,发现凡十字路口,只要前方是绿灯,则左转、直行、右转三个方向都可行驶。只是左转遇行人时,行人优先;右转遇对面直行车时,直行优先。因为日本车辆是靠左行,故左转会遇行人过马路,右转会遇到对面驶来的直行车。对于多岔路口,如无确定的正前方,这时偶见有箭头灯,以指示可以行驶的方向,因为这个时候大家都是转弯,直行优先的原则难以确定。
东京的红绿灯,看来就这么简单。那么,有什么值得我们思考与学习的地方吗?我想是有的。
红绿灯的最高境界无疑是:只要有路可行,决不让车辆停下。这就是说,作为交通管理工具的红绿灯不应成为道路交通的障碍。为减少红绿灯的交通阻碍作用,日本的做法是在红绿灯的使用中“不忘交通规则”。
比如在十字路口,相互垂直的两个方向上的车辆具有同等的通行权,这时适用的规则就是先到先行。但繁华的路口,谁先到是难以确定的,红绿灯就起了一个确定谁先谁后的作用,仅此而已!剩下的就交给“交通规则”去管了。即左转遇到行人,由行人优先的规则管;右转遇直行的车辆,由直行优先的规则管。多叉路口的箭头灯,就在于当谁转弯谁直行难以判断时,确定一个优先行驶的方向。
可见日本红绿灯的设置给“交通规则”留下了充分的位置。这样做的结果,不仅是路口交通秩序得以建立,同时也为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们创造了路口行车的自主选择权,发挥了人的智能作用。因此,无效停车减少了,路口通行效率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