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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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 公办
综合满意度: 4.0
环境满意度: 4.1
生活满意度: 3.7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往年录取信息
收费项目
海南师范大学学校简介

  海南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现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海南省重点大学,是海南省卓越师资、高级专门人才重要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建校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18万余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前身可追溯到有300多年历史的琼台书院,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是海南省第一所公办高校;1952年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更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2007年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2013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2015年成为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培养体系完整。学校现有24个学院,全日制学生20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9000余人,研究生2000余人)。有67个本科专业,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师资力量较强。现有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134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254人,副高级职称人员41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历人员480人。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3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海南省杰出人才8人,领军人才65人,拔尖人才195人,其他类高层次人才254人,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5人,海南省“百人专项”人选6人。

  育人成效显著。学校坚持以生为本的理念,积极推进“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形成了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质量教育教学体系。学校是全国首批中宣部与校共建新闻学院、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试点单位、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育单位,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个,获批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现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是海南省获得最多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高校。近五年,学生在省部级以上的创新创业大赛和学科专业竞赛中先后取得国家级奖励575项、省级奖励617项,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6年排名省内公办本科高校第一,是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检查评估中唯一获得A等级的公办本科院校。

  学术水平较高。着力建设文理优势基础学科、特色应用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三大学科”群,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化学、生态学、数学等优势学科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学科整体建设水平。学校现有部委级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2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0个、省级重点新型智库1个、其他省厅级平台4个,成立了海南省首个人文院士工作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4个、建成省级院士创新平台19个。近五年,获国家级科研项目近200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现零的突破;获国家级、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120余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均实现零的突破。共发表学术论文3365篇,其中SCI、CSSCI收录论文1050篇,首次在《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Science》(letter形式)发表论文;出版著作282部、获批专利121项;多份智库报告被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

  服务地方扎实。学校以服务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自2007年来,积极响应海南省委省政府号召,开展“双五百师范生与在职教师置换顶岗支教培训”“周末流动师资培训学院”等项目,为提升海南省基础教育水平,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曾受到时任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的肯定性批示。全国20所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高校之一,分别与儋州市和定安县共建“海南省教师教育改革与创新试验区”。面向海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多学科的优势,在南海开发、海南生态省建设、黎族文化教育、教育扶贫、热带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海南本土文化传承与创新等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近三年新增横向科研合作项目103项。学校图书馆长期注重海南黎族、南海区域等地方文献、东南亚历史文献收集,是海南地方文献收藏最多最丰富的图书馆。学校创建的海南生物多样性博物馆,填补了海南省自然类科学博物馆的空白。学校还建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累计引进入孵企业762家,2021年企业总产值近6亿元。

  开放办学有力。与60多个国家、100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与美国夏威夷大学、英国切斯特大学、德国巴特洪堡大学、日本广岛大学等82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合办广播电视编导本科教育专业,与美国德保罗大学合办学前教育本科专业,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共建软件工程专业。建有海南唯一的来琼留学生预科学院,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资格,与马来西亚世纪大学共建了孔子学院。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现有来自47个国家的1000多名留学生在读。学校与陕西师范大学签订对口支援协议,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黑龙江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与海口市、三沙市、儋州市、东方市、定安县、琼中县、四川省富顺县等地方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校园和谐稳定。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探索艺术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思路,有力地提升了大学生人文素养。在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评选中获得“全国文明校园”称号,为海南省唯一获奖高校。在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大学生沙滩排球锦标赛、大学生艺术展等活动中获金奖等国家级奖项20多项。

  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抓牢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教师教育主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示范性师范大学不懈努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培养更多的卓越师资和高素质人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海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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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院系设置
海南师范大学专业介绍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海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批次

省份数量

具体省份

本科一批招生省份(其中带*省份部分专业实行本科一批招生)

16

四川、陕西、江西、黑龙江、青海、贵州、西藏、广西、安徽、宁夏、河南*、甘肃*、云南*、山西*(新增)、吉林*(新增)、内蒙古*(新增)

本科批招生省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14

海南、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湖北、湖南、广东、福建、重庆

本科二批招生省份

1

新疆

    注:各专业招生批次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符合生源地艺术类相应批次出档条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地当年相应科类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录取原则

备注

书法学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先将专业成绩按文化课成绩满分进行折算后再计算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书法学、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表演: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成绩满分)×50%

美术学

绘画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音乐学(声乐方向、器乐方向)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器乐方向)

广播电视编导

表演

舞蹈学

舞蹈学、舞蹈表演: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成绩满分)×60%

舞蹈表演

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

按照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俄语成绩的考生,如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报考考生还须同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入学后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护照原件,否则将无法注册俄方学籍。

2、在按乐器种类招生的省(市、区),音乐学(器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只录取限定乐器种类范围的考生。

3、艺术、体育类专业文/理(历史类/物理类)计划按生源地相关规定执行。

4、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志愿优先。

加分政策

    承认各省高招办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在海南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30人。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承认各省高招办的往届生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所有学生入学后按培养大类接受通识与大类基础教育,除定向培养、艺术体育、联合办学、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以及高收费专业外,一年半后进行分流,可保留在高考录取时的专业或类别中的任一专业,也可选择转专业。具体安排以学校教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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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学校建立了完整的“奖、助、勤、减、补”学生资助体系。目前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和爱心借款以及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多项助学措施,以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困难生资助办法

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海南省设立的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学校自主设立的奖学金:专业奖学金。

社会设立的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

另外,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勤、减、补”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通过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方式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资助范围面广。2005年至今,我校设立了“爱心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无息借款,每次借款最高达3000元,每生就读期间借款不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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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生的住宿由学校根据各学院的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标准如下:

龙昆南校区:

(1)一级学生公寓四类4人间:有床、储物柜、书桌、椅子、风扇、独立卫生间、供热水和冷气设备。住宿费每人1470元/学年。

(2)一级学生公寓二类4人间:有床、储物柜、书桌、椅子、风扇、独立卫生间和冷气设备。住宿费每人1300元/学年。

(3)一级学生公寓一类4人间:有床、储物柜、书桌、椅子、风扇、独立卫生间。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另外,学生可以以宿舍为单位租赁使用空调,租赁费为255元/部·学年。

(4)二级学生公寓二类6人间:有床、储物柜、书桌、椅子、风扇、独立卫生间和冷气设备。住宿费每人900元/学年。

(5)二级学生公寓一类6人间:有床、储物柜、书桌、椅子、风扇、独立卫生间。住宿费每人800元/学年,另外,学生可以以宿舍为单位租赁使用空调,租赁费为255元/部·学年。

(6)二级楼房学生宿舍二类6人以上间:有双层铁床、书桌、椅子、风扇、冷气设备,有公共漱洗间和卫生间。住宿费每人600元/学年。

桂林洋校区:

(1)一级学生公寓四类4人间:有床、储物柜、书桌、椅子、风扇、独立卫生间、供热水和冷气设备。社会化投资住宿费每人1470元/学年,政府(学校)投资住宿费每人1450元/学年。

(2)一级学生公寓三类4人间:有床、储物柜、书桌、椅子、风扇、独立卫生间和供热水设备。住宿费每人1350元/学年,另外,学生可以以宿舍为单位租赁使用空调,租赁费为255元/部·学年。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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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往年录取信息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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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收费项目

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文史类收费4180元/年,理工、体育、外语、法学、财经、管理、信息科学、计算机、旅游收费4620元/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收费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收费8800元/年,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专业收费12000元/年,软件工程(NIIT班)专业收费13600元/年,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37000元/年,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570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别为每生600——1470元/年不等。

2021年若海南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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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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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571199
  • 电话:
    66895588/66893610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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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57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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