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云南省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红塔东路2号 邮编:650228
- 联系电话:087164316805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3326
- 官网:
- 招生网址: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是由云南省唯一的“双一流”大学云南大学申办并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作为云南省规模最大的独立学院,自2001年创办以来,凭借云南大学先进的办学理念、雄厚的综合实力和学校灵活的办学机制,已经形成经、法、教育、文、理、工、管、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为主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现有11个分院、2个公共教学部、5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3000人,分别来自全国27个省(市、区),是云南省人才培养质量一流的独立学院,全国独立学院协作会会长单位。建校二十余年来,为社会培养了6.9万余名优秀毕业生。 人才培养质量毕业生研究生考取率连续十八年名列全省独立学院第一,名列全省高校前列。共有3200余名学生考取硕士研究生。目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4所“985”院校和中国社科院均有我校学生在攻读硕士研究生;百余名我校毕业生在“985”院校攻读博士学位,被誉为“研究生的摇篮”。
近年来,我校众多学子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4700余名优秀毕业生进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十三五”期间平均每年考取428人,2021年达到546人,2022年达到615人,成为我校人才培养的又一大特色和亮点,被誉为“公务员的摇篮”。
学校历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一直保持在95%左右。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参考学生人数的50%以上;英语专业八级、四级考试通过率列全省同类院校第一,全省高校前列。
英语专四通过率超过全国同类院校平均过级率12.33个百分点;日语、泰语专业考级通过率列全省同类院校第一,全省高校前茅;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和计算机二级考试通过率连续十余年名列全省同类高校第一。
在教育部举办的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我校共获得国家级3金2银16铜。国家金奖数位云南省高校并列第一。三次向分管教育的国务院副总理做了工作汇报。
全国同类高校中唯一拥有教育部第一批、第二批“新工科”项目和首批“新文科”项目的学校,也是云南的4所高校之一。
获云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是迄今为止云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独立学院。
法学学科是云南省同类高校中唯一的省级重点学科、高原B类一流学科,“高原山地智能建造技术”是云南省同类高校中唯一的一流学科建设新学科培育计划。
金融学、新闻学、法学、休闲体育、工程造价、日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等7个专业入选国家“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是云南省拥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最多的民办高校。
学校有“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乡村人居环境安全策略研究”“基于智能技术的工程结构安全性评价与管理”3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有“基于北斗的数字化安全管理工程研究中心”“区块链与数据安全治理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获美国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测量与控制设计大赛本科组一等奖;另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软件设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创业大赛、英语竞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阅读大赛、写作大赛,中华全国日语演讲比赛、“彩云基金”日语演讲比赛,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职业生涯设计大赛等各类大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千余项。
在2021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连续第3年入围全国同类院校20强,也是云南省同类高校中唯一上榜的学校。在同时发布的“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第67位,是云南省高校中唯一进入全国100强的高校。在武书连发布的中国独立学院综合实力排行榜中,由2015年的第42位提升到2021年的第7位。
获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也称全国就业工作50强高校)。
获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也称全国创新创业工作50强高校),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独立学院。
获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称号。
获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
获教育部“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获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2018年度中国创业创新典型示范高校”称号。
在八届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我校获得省级冠军4项、亚军4项、金奖42项、银奖60项、铜奖113项。
连续十二年被省教育厅评为 “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被省教育厅授予“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被省教育厅授予“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被省教育厅授予“云南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被省教育厅评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先进集体”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创新奖”。
获得“云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称号,是云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独立学院。
获得“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称号,是云南省唯一获奖的高校。
学校“滇池青年大学生创业园”被云南省人社厅、财政厅授予首批十佳“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是云南省获奖的两所高校之一。
与昆明市人民政府共建“昆明市创业创新学院”。
被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实践育人创新创业中心”。
获得“省级校园创业平台”。
被评为昆明市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及昆明市级众创空间。
被评为昆明市级科技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两次被省教育厅评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
被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集体”。
被省教育厅授予“云南省优势特色民办高校”称号。
被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学校32个学生社团涵盖了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等。
学校开设“英才讲坛”“博士论坛”“滇池讲坛”“校友讲坛”等系列品牌讲座,承办社科联“云岭大讲堂”分讲堂。开展“1+1+1”校园文化工程建设,参与学生达到学生总数的90%,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成为我校一张靓丽的名片。
团委被评为云南省五四红旗团委,两名同学荣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团员”称号;3个团支部荣获“全国活力团支部”称号。
滇池学院女子排球队是唯一一支参加全国女排超级联赛的学校体育团队。
学校是云南省唯一连续四年入围调研中国——《南风窗》中国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的高校,也是全国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中唯一连续四年入选的高校。
学校在“挑战杯”学术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中均曾荣获全国奖项。
学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三下乡”活动中履获全国奖项,多次参与COP15大会、南博会、商洽会、旅交会等赛会志愿服务工作。
中央电视台、云南电视台、吉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云南日报》《昆明日报》《广州日报》《南风窗》等国家级、省市级媒体以及数十家新媒体报道过我校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等方面成果。
被省教育厅、省综治委、省公安厅五次评为省级“平安校园”。
被省教育厅、省综治委、省公安厅五次评为“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
被省教育厅连续两年评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
被省医保中心连续两年评为“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先进集体”。
获得云南省首批“5A级社会组织单位”称号。
被昆明市总工会授予“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状”。
获得“昆明市园林单位”称号。
滇池学院是由云南大学申办,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努力构建“董事会决策、院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管理制度,推进大学的国际化、现代化治理。先进的办学体制和机制,为实现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规模 滇池学院现有两个校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和昆明杨林校区,占地面积750余亩,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正在规划建设的昆明阳宗海校区占地1000余亩,规划建筑总面积60万平方米。建有完善教学设施,体育文化设施完备,后勤服务设施功能齐全;学校图书馆藏书224.09万册,电子图书85.72万册,订有中英文期刊374种,中英文报纸41种;校园网络信息点共有2.5万余个,遍布校园各区域,网络出口带宽3万兆;学生公寓均配备饮水机、卫生间、不间断热水供应系统等设施;社会化的后勤保障体系为师生提供包括医疗、餐饮、购物、银行等服务。 师资 滇池学院主要依托云南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面向省内其它高校广聘名师,凝聚了云南省相关学科的众多知名学者、专家,形成了以云南大学优秀教师为主体的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整体效能最大化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60人,具有教授、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占32.24%,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占70.17%,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二级教授6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创新创业导师中有行业企业专家50余人,12人入选教育部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库,占全省高校的1/7。 办学理念 滇池学院遵循“求真至善——个性、开放、包容、全面、共享”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宗旨,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为目标,以“学生发展”为核心,遵循“教学是中心、质量是关键、队伍是重点、特色是出路、创新是动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是保障”的办学思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培养模式 滇池学院不断深化以职业为导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通过分类引导、分流培养、分层教学,推进人才的分类培养,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按照专业对接行业,课程对接职业的原则,将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着力提高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推进国际化进程,培养素质优良、社会青睐、家长满意、奋发有为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录取批次的安排
省份 | 普通类 | 体育类 | 美术类 | 音乐类 | 播音与主持类 | 舞蹈类 |
天津 | 本科批B阶段 | |||||
河北 | 本科批 | 本科提前B段 | 本科提前B段 | 本科提前B段 | 本科提前B段 | |
山西 | 本二批C | 本二批C | ||||
辽宁 | 普通类本科批 | 体育类本科批 | ||||
吉林 | 普通类本科二批(A段) | |||||
黑龙江 | 普通本科第二批A段 | |||||
上海 | 本科普通批 | 本科艺术甲批平行段 | ||||
江苏 | 普通类本科院校 | 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2小批——美术 | ||||
浙江 | 普通类 | 体育类 | 艺术类第二批 | |||
安徽 | 文理科本科二批 | |||||
福建 | 本科批 | 体育类本科批 | 本科批省考阶段 | |||
江西 | 第二批本科 | 第二批本科 | 本科平行批 | |||
山东 | 常规批(本科) | 艺术类本科批统考 | 艺术类本科批统考 | |||
河南 | 本科二批 | 艺术本科B段 | 艺术本科B段 | |||
湖北 | 本科批 | 艺术本科B | 艺术本科B | |||
湖南 | 本科批 | 本科批 | 本科批 | 本科批 | ||
广东 | 本科批次 | 本科批次 | ||||
广西 | 本科第二批 | 本科提前批 | ||||
海南 | 本科普通批 | 本科体育批 | 本科艺术批 | |||
重庆 | 本科批 | 体育本科批 | 艺术本科批A段 | 艺术本科批A段 | 艺术本科批A段 | 艺术本科批A段 |
四川 | 本科二批 | 体育本科批 | 艺术本科一批 | 艺术本科一批 | 艺术本科一批 | 艺术本科一批 |
贵州 | 第二批本科 | 艺术类平行志愿院校 | 艺术类平行志愿院校 | 艺术类平行志愿院校 | ||
云南 | 二本及预科 | 二本及预科 | 二本及预科 | 二本及预科 | 二本及预科 | 二本及预科 |
陕西 | 本科二批 | |||||
甘肃 | 本科二批普通文理 | 艺术体育类本科二批 | ||||
青海 | 本科二段 | |||||
新疆 | 本科二批次 | 本科提前批 | 本科提前批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二)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后续志愿考生。
(四)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五)高考外语语种不限。
(六)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七)已实施高考制度改革省份的录取规则和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八)学校对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均予认可。
(九)音乐表演专业培养方向:美声演唱与歌剧方向、民族声乐与民族歌剧方向、流行演唱与音乐剧方向、钢琴演奏方向、合唱表演方向。
(十)学校在可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时,由于特殊原因,考生自愿申请录取到同科类的非第一专业志愿,且该考生投档成绩高于申请录取专业的最低分,原则上学校可尊重考生意愿调剂。
(十一)“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1.考生生源地统一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统考或联考成绩,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2.若考生生源地未统一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成绩认可其他本科院校在该省、市、自治区单独组织考生的专业成绩,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加分政策
执行当地省级招办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当地省级招办的少数民族招生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一)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的,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
(二)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后续志愿考生。
(三)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四)音乐表演专业培养美声演唱与歌剧、民族声乐与民族歌剧、流行演唱与音乐剧、钢琴演奏、合唱表演、作曲技术理论等方向的专业人才。
(五)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等3个专业按新闻传播学类招生,学生入学后按类实行宽口径培养模式,第三或第四学期在所在类按学生专业志愿进行分流,分流学生数少于20人的专业不开设。分流后进入专业培养。
(六)“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七)学校在可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时,由于特殊原因,考生自愿申请录取到非第一专业志愿,且该考生投档成绩高于申请录取专业的最低分,原则上学校可尊重考生意愿调剂。
(八)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其他招生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限。
(九)已实施高考制度改革省份的录取规则和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十)学校对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均予认可。
(十一)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十二)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十三)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四)“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成绩认定及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
1.考生生源地统一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统考或联考成绩,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2.若考生生源地未统一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成绩认可其他本科院校在该省、市、自治区单独组织考试的专业成绩,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奖学金设置
1. 奖学金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的学生可以申请如下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以及学院设立的特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从500元-29000元。
2. 校外竞赛奖励
我校鼓励学生在学习之余积极参加各类有影响力的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校外竞赛的组织机构、竞赛层次、社会影响和获奖难度的不同,最高给予50000元奖励。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凡符合条件的我校在校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勤工助学。
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校园勤工助学机会。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突发事件导致暂时经济困难,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学生,会根据情况进行帮扶,学生可办理学费缓交。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还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宿舍
我校按国家标准建设的学生公寓,设有独立的阳台、卫生间及不间断热水供应,每间宿舍均配备饮水机和网络接口。社会化的后勤保障体系为师生提供包括医疗、餐饮、购物、银行等服务。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平均每月1000元左右。
2023年新生的收费标准,按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备案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执行,标准如下:
(一)学科门类为文学、教育学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英语,日语,泰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10个专业收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
(二)学科门类为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工学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经济,法学,社会工作,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行政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创业管理,电子商务,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学,城乡规划等29个专业收费标准为:22000元/生·学年。
(三)学科门类为艺术学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10个专业收费标准为:29000元/生·学年。
(四)住宿费标准:
1.学生公寓:4人间:1200元/生·学年;
6人间:800元/生·学年。
2.普通宿舍:300元/生·学年。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