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本地宝 > 资讯快递 > 深圳城事 > 深圳民生 > 深圳育儿假多少天
深圳育儿假多少天
2023-02-13 16:45【我要纠错】

【导语】:父母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注意,是爸爸妈妈两个人都有10天的带薪假期哦。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育儿假多少天?

  父母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注意,是爸爸妈妈两个人都有10天的带薪假期哦。

  职工最小的子女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满3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未给职工安排休育儿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已满六十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在2021年、2022年未安排其子女休护理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

  休假条件

  子女在3周岁以内

  注意:父母育儿假的可休假期间以子女周岁为尺度,并非自然年度,例如子女出生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截至2021年12月1日已年满2周岁,其父母可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休第三年的育儿假。

  休假期间发工资吗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用人单位存在违反休息休假相关规定的,根据市区事权划分规定和属地管理原则,您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育儿假】可获取广东育儿假政策、天数、具体规定、产假安排、广东计划生育条例等信息。

手机访问 深圳本地宝首页

相关推荐 深圳育儿假 育儿假 
  • 深圳育儿补贴哪些人可以领?

    根据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并办理生育登记,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且该对夫妻所生育的子女已在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户籍登记的可享

  • 2023深圳育儿补贴最新消息

    《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目前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阶段,尚未正式实施。下一步,将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深圳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实施。

  • 深圳育儿补贴什么时候实施?

    深圳育儿补贴实施时间待定。《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目前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阶段,尚未正式实施。下一步,将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深圳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实施。

  • 深圳10天育儿假什么时候实施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深圳育儿假2023年新规定

    《计生条例》规定的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

  • 广东育儿假多少天2023新规定

    广东育儿假10天,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2021年12月1日起实行。

  • 深圳育儿假单位必须执行吗

    必须执行。职工最小的子女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满3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未给职工安排休育儿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

  • 深圳育儿假什么时候执行

    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职工最小的子女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满3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未给职工安排休育儿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安排

  • 深圳育儿假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广东育儿假和陪产假等相关假期落实通知

    《计生条例》规定的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

  • 广东育儿假什么时候开始执行(附具体时间)

    2021年12月1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

  • 广东育儿假天数及具体规定

    广东育儿假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根据2021年12月1日修正施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后可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