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户籍地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非福建省籍在厦暂住人员申请赴金门一日游,可向厦门市有资质的组团社报名参团,并向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大陆证》)及签注。
二、申请程序
1.预申请
1)在厦暂住人员申请赴金门旅游,须向组团社报名参团,并提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电子相片(相片规格: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为33mm×48mm))。
2)根据《预申请反馈信息表》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2.受理
1)提交从预申请系统中打印的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组团社出具的“来厦暂住人员赴金游”旅游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若持有有效《大陆证》的,须提交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交所在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政审意见。
三、收费标准
1.申请《大陆证》及一次有效签注: 50元人民币
2.持证申请一次有效签注: 20元人民币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亲自到厦门市公安局赴金门旅游办证中心(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商业街B区5栋)面见申请,申请人为16周岁以下,或70周岁以上的可委托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