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须知:
1.入台证有效期:入台证自核发之日起三个月有效(改期时间须在有效期内,逾期作废),一次入境,自入境次日起,不得逾15天。
2.因台湾移民署会按客人填写的《个人旅游行程表》入境日期批示入台日期,请客人务必在申请办证时就确定好实际出行的时间,一旦客人实际的出行时间安排与入台证上签发的日期不一致,则移民署会拒绝出入境,请务必重视!申请人需严格按照《个人旅游行程表》所填写的日期入台(即入台证签发的预定入境日期),擅自更改日期者将无法入台。如出行日期变更,需在《个人旅游行程表》所填写的出发日期之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申报,逾期无法更改。随同来台的直系血亲或配偶,必须与主要申请人同进同出。如是提前行期则在新行程期前三天申报
3.办理入台证的所需资料将以台湾移民署通知为准,如通知客人提供补充资料,请客人及时配合,以免耽误出行。
4.自由行资料都需要正本的彩色扫描件。
5.本人2寸白底彩色照片(半年近照,要求露耳)规格:尺寸要求长4.5公分,宽3.5公分,人像自头顶至下颚的长度不得小于3.2公分及不得超过3.6公分。
6.紧急联络人需由同一户口本亲属担任,并附紧急联络人身份证扫描件。若申请人单独一个户口本,或集体户口,或全户一同来台旅游,请提供其它直系亲属身份证扫描件及户口本扫描件,另需提供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资料,如出生证明彩色扫描件、结婚证彩色扫描件(结婚证书部分,除了照片和文字页,还需附上结婚证中的盖章页)、曾在同一户口本的户口迁出页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的扫描件、独生子女证等资料。
7.18周岁以上学生,提供学生证全本彩色扫描件和在校证明原件扫描件(学生的在读证明若为学生证,需要有当学期的注册章,即附上盖有注册章的页面)。未满20周岁学生另需提供父母一方同意书一份,如不与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另需提供父母户口本扫描件,出生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一份。
8.18周岁以下儿童仅限与直系亲属同行,不可单独申请。需提供出生证明彩色扫描件,学生证全本彩色扫描件或在校证明原件(学生的在读证明若为学生证,需要有当学期的注册章,即附上盖有注册章的页面。)。如与同行的直系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另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一份,能够证明与同行者的亲属关系。
9.根据国际惯例,若您的申请未能通过台湾移民署通过,您的申请费用将不予退还。即入台证一经受理,资料和费用都不可退。此价格包含入台证费用及旅客意外责任险(200万新台币),不包含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费(50元人民币)及其它一切未提及的费用。
10.请提前15-20天提交申请,以备不时之变,所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合标准,办理所需时间一般为七至十个工作日左右。办理好入台证均以电子档形式发送到顾客邮箱,如有要求可邮寄至客户。(由于开放城市增加办理赴台游客增加且限定日入台人数,可能需要加长办理时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