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深户台湾通行证申请对象
(一)在我市就业的非深圳户籍居民,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持有10年有效《深圳市居住证》; 居住证状态查询>>>
2、已连续在我市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 社保缴费年限查询>>>
3、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
(二)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
二、非深户台湾通行证申请条件
(一)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二)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的经贸交流活动。
(三)申请赴台湾就医或陪护等。
(四)申请赴台湾就学。
三、非深户台湾通行证申请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浅蓝色底光学光面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X33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二)首次申请、换发、补发通行证或所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深圳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新办证件的相片要与该回执一致)。
(三)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和个人资料页,个人身份资料有变更的,还须提交变更页;集体户和代管户申请人可不提交户口簿首页),交验原件。在我市就业的非深圳户籍居民,还须提交深圳市居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