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日本驻北京大使馆的规定:每个旅游团队回国后,必须提供每个成员的护照到使馆销签。更多有关日本出入境注意事项请详细往下看。
日本出入境
入境: 2007年11月20日起,日本对非日本籍的入境旅客采集指纹存档及拍摄脸部相片存档。
海关检查
中国人入境日本需持有有效护照和真实的签证,并在入境口岸申请入境。入境时要接受日本入国审查官的审查,即使持有日本驻华使领馆颁发的签证,入境审查时,如当事人入境目的和所持签证种类不一致等,入国审查官有权拒绝当事人入境日本。
(一)入关顺序:
航班飞抵机场——检疫检查——入境审查——动植物检疫——海关——入境
(二)海关申报事项
带入日本国内的物品需要口头或用申告书向海关申报;携带物品超过免税范围者,请提交“携带物品托运物品”申告书。
(三)免税范围(成年人免税量,商品、商业用样品不属于下列免税物品,而需要上税)
品名 数量及价格
酒类 3瓶
香烟 卷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
香水 3盎司
其它物品 海外市价合计不超过20万日元
(四)禁止入境的主要物品有:鸦片、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兴奋剂(XXOO)、减肥茶;枪支弹药;黄色杂志、录像带等;假名牌商品等侵害知识产权的物品。
(五)限制入境的主要物品:有必要检疫的动植物(应接受检疫);气枪、刀剑、发烟筒等;医药品、化妆品(有数量限制);根据华盛顿条约限制进口的动植物。
出境规定:海关规定携带出境最高金额为人民币6,000元、美金5,000元。摄像机等高档物品请办理海关手续。
退税:各店铺内的总服务台可进行退税手续。(只限免税店内)
贴士:根据日本驻北京大使馆的规定:每个旅游团队回国后,必须提供每个成员的护照到使馆销签,销签需3个工作日,具体所需工作日还要看使馆的销签情况。如有成员不按时参加销签会对其实行不良记录,界时将会对您以后去其它国家造成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