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有些艾滋病毒携带者,及时感染了艾滋病,也不会出现明显的症状,这称为潜伏期。那么,艾滋病是怎么分期的?其各自的症状又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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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病潜伏期较长,一般认为2~10年可以发展为艾滋病。HIV侵入人体后可分为四期。
(一)Ⅰ期
急性感染:原发HIV感染后小部分病人可以出现发热、全身不适、头痛、厌食、肌痛、关节痛和淋巴结肿大,类似血清病的症状。此时血液中可检出HIV及P24抗原。一般症状可持续3~14日后自然消失。
(二)Ⅱ期
无症状感染:临床上没有任何症状,但血清中能检出HIV以及HIV核心和包膜蛋白的抗体,具有传染性。此阶段可持续2~10年或更长。
(三)Ⅲ期
持续性全身淋巴结肿大综合征:主要表现为除腹股沟淋巴结以外,全身其他部位两处或两处以上淋巴结肿大。其特点是淋巴结肿大直径在1cm以上,质地柔韧,无压痛,无黏连能自由活动。活检为淋巴结反应性增生。一般持续肿大3个月以上。
(四)Ⅳ期
艾滋病:本期可以出现5种表现:
1.体质性疾病
即发热、乏力、不适、盗汗、厌食、体重下降,慢性腹泻和易感冒等症状。除全身淋巴结肿大外,可有肝脾肿大。曾称为艾滋病相关综合征(ARS)。
2.神经系统症状,除以上症状外,出现头痛、癫、进行性痴呆、下肢瘫痪等。
3.严重的临床免疫缺陷,出现各种机会性病原体感染,包括卡氏肺孢子虫、弓形虫、隐孢子虫、隐球菌、念珠菌、结核杆菌、鸟分枝杆菌、巨细胞病毒、疱疹病毒、EB病毒感染等。
4.因免疫缺陷而继发肿瘤,如卡氏肉瘤,非霍奇金淋巴瘤等。
5.免疫缺陷并发的其他疾病,如慢性淋巴性间质性肺炎等。
下一页 艾滋病病人常见各系统的临床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