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重点
- 学校代码:10077
- 统一身份认证: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非高考改革省份:对于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书法学等专业,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排队依次录取。若专业志愿相同,则按各省综合成绩(含小数点,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先比较专业成绩)、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则按单科成绩语、数、外的顺序择优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在专业组内的录取规则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非高考改革省份。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书法学等专业,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投档成绩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单科成绩、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考虑,单科成绩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
4.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书法学等专业,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专业志愿、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与文化课成绩都相同,则按单科成绩语、数、外的顺序择优录取。
以上所有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所在省相关招生要求;我校分专业录取承认各省优惠加分。
加分政策
以各省考试院投档分数为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承认各省考试院加分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允许品学兼优和具有兴趣专长的学生转专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生本人自愿申请,根据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按照程序和条件办理转专业手续。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学校特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范围:全体在校学生,一等奖占同年级同专业人数5%,二等奖占同年级同专业人数12%,共计约130万元/年。
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学习特别优秀的学生。评选范围:全体在校学生,8000元/人•年,共计约20万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范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5000元/人•年,共计约250万元/年。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评选范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共计约1200万元/年。
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表彰少数民族自强自立典型,辅助解决学费问题。评选范围:在校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生户籍入学前所在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西藏自治区),一等奖是6000元/人•年,二等奖5000元/人•年,三等奖4000元/人•年。
困难生资助办法
对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通过特困补助和勤工助学等资助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按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文件精神,学校优势专业可以执行学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政策。根据办学成本、学科建设情况,经我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金融学、会计学、审计学等9个专业为学校优势专业,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即金融学、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学费为506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费为5390元/年。
归入“专业大类”招生的优势专业第一学年学费执行该专业大类所包含专业的最低学费标准,自第二学年起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按“专业招生”的优势专业学费在校学习期间均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冀教财〔2021〕14号)文件精神,我校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校企深度合作办学)专业的原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新生不再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校企深度合作办学)专业为高收费专业,学费不超过五万,以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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