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5号 邮政编码:063020
- 联系电话:0315-8832068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2787
- 官网:
- 招生网址:
![](https://t1.chei.com.cn/common/xh/12787.jpg)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新城,占地1644亩,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5万人。设有自动化工程、机械工程、汽车工程、管理工程、建筑工程、艺术设计、信息工程和学前教育8个二级学院,面向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设置44个招生专业,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11个。
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公办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河北省“双高”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优秀高职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全国数字校园实验校和全国国防教育特色校。拥有1个国家发改委公共实训中心、5个国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6个国家行业企业培训中心;建有2个国家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级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和1个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与瑞士、爱尔兰、德国、美国、俄罗斯、新加坡、印度等21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院校开展交流与合作。
近几年,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获奖300余项,入职500强企业比例逐年提高,成为首钢京唐、中车唐山公司等头部企业的首选,大批成为企业骨干;先后涌现出一批全国劳动模范、国务院特贴专家、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河北技术状元、国家和省陶瓷艺术大师等优秀毕业生;学院相继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全国职业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教育部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河北省先进单位、河北省文明单位、河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1.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3.符合优惠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在投档、分专业过程中均予承认,择优录取;
4.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据总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所报专业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即调剂到符合录取条件的缺额专业,不服从则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无法满足专业(类)录取条件的,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只在河北省招生,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我院认可河北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河北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6. 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只在河北省招生,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我院认可河北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河北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相关问题可咨询学籍管理部门,03158832038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院级奖学金,全面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困难生资助办法
在校生享受本专科教育阶段国家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在我院就读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正式注册学籍的河北省已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子女,享受“三免一助”资助政策,即减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享受不低于二等国家助学金。
学生宿舍
1.宿舍有专门洗衣房,为学生提供洗衣机。
2.宿舍一般为4-6人间,上铺下桌,电扇。没有空调和独立卫生间。
食堂
学校食堂品种繁多,口味丰富,炒菜、小吃、西式快餐应有尽有。有专门的清真菜品。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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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学院严格执行河北省物价局和河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2.住宿费标准:每生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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