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 联系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211 省重点 双一流
- 学校代码:1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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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百十年来,一代代苏大人始终秉承"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校训精神;坚守"学术至上,学以致用,培养模范公民"的办学理念;传承和弘扬"自由开放,包容并蓄,追求卓越"的优良校风和"博学笃行,止于至善"的优良学风;努力培育兼具"自由之精神、卓越之能力、独立之人格、社会之责任"的拔尖创新人才。
作为全国最早创建的现代高等学府之一,苏州大学曾创造了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上的若干个第一:第一家以西式办学体制举办大学、第一家开展研究生教育并最早授予硕士学位、第一家开设法学专业教育、第一家创办大学学报等等。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东吴大学文理学院与苏南文化教育学院(建国初由省立教育学院、国立社会教育学院和无锡国学专修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江南大学数理系合并为苏南师范学院,同年定名为江苏师范学院,在原东吴大学校址办学。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办为苏州大学。后经教育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1995年苏州蚕桑专科学校、1997年苏州丝绸工学院、2000年苏州医学院先后并入苏州大学。目前,苏州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著,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综合性大学。
一百多年来,苏州大学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为社会输送了30多万名各类专业人才,包括许德珩、周谷城、费孝通、雷洁琼、孙起孟、赵朴初、钱伟长、董寅初、李政道、倪征燠、郑辟疆、杨铁樑、查良镛(金庸)等一大批精英栋梁和社会名流,更有谈家桢、陈子元、郁铭芳、宋大祥、詹启敏等30多位两院院士都是我校校友,为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苏州大学学校现设134个本科专业;4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29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2个省级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含2个培育学科),5个江苏省重点序列学科。截止目前,我校化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工程学、药理学和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7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基本科学指标)前1%学科。学校现有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我校牵头的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国家体育总局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3个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1个江苏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4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12个省部级哲社重点研究基地,2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1个省部级公共服务平台,4个省部级工程中心。目前,拥有各类在校生五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5993人,硕士生13118人,博士生1749人,留学生2192人。全校教职工5263人,其中两院院士6人、外籍院士1人、“千人计划”入选者11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4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7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8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2人,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2453人,一支力量比较雄厚、结构比较合理的师资队伍已初步形成。
苏州大学将人才培养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明确了“育人为本、教学为重”的教育理念,以通才教育为基础,以分类教学为引导,加强基础、拓宽口径、强化应用、重视实践,积极深化人才培养系统化改革,全面实施“卓越人才”教育培养工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纳米科学技术学院进入了全国首批17所国家试点学院行列;设立了2个书院,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其中敬文书院定位于专业教育之外的“第二课堂”,唐文治书院在“第一课堂”开展博雅教育。学校学生每年获得国家级奖项200余人次。2013年我校成功举办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并以团体总分全国第二的成绩再捧优胜杯;在2015年第十四届“挑战杯”中,1个项目获一等奖、2个项目获二等奖,再次蝉联优胜杯。在第29届北京奥运会和第30届伦敦奥运会上,陈艳青、吴静钰和周春秀三位同学共获得了“三金一铜”的佳绩,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先生特别致信表示感谢。
学校实施“顶天立地”科技创新战略,学科科研工作取得累累硕果。2015年,自然科学领域获得国家级项目317项,其中863计划课题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15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及人才项目18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位列全国高校第19位,蝉联地方高校第1位;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7项,其中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项,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人文社科领域获得国家级项目26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7项成果获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其中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30项成果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5项。2014年SCIE收录论文2096篇,位列全国学术机构第22位,其中“表现不俗论文”排名位列全国高校第19位,“表现不俗论文”占本校全部收录论文比例为49.13%,连续两年位居全国高校第1位。2015年我校共申报知识产权1251件,其中国际专利申请42件,授权知识产权910件。
苏州大学现有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三大校区,占地面积3751亩,建筑面积182余万平方米;学校图书资料丰富,藏书近400万册,中外文期刊30余万册,中外文电子书刊110余万册,中外文数据库82个。学校主办有《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教育科学版和法学版三本学报及《代数集刊》、《现代丝绸科学与技术》、《中国血液流变学》和《语言与符号学研究》等专业学术期刊。其中,《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作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被评为全国高校三十佳社科学术期刊,2015年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33篇,在全国1150种高等院校学报转载量排名中排名第4位,在全国综合性学术期刊中名列第24位。
苏州大学全面推进教育国际化战略,积极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日本、韩国、新加坡等30余个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17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学校每年接收各类外国留学生2000余人次(含短期培训),来校学习医学类、国际贸易、工商管理、计算机、化学化工、建筑、社会学、园艺、英语、日语及汉语等专业。学校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纺织专业,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举办国际金融专业。学校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等国际知名高校开展了双学位博士、本硕连读、双学位学士等40多个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学校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共建了"中新联合开放实验室"和"功能高分子研究所",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共建了"纳米科技联合研究院"和"绿色高分子工程与催化技术实验室",与法国爱迪特集团共建了"测控技术国际联合实验室"等科研机构,有效提升了国际联合研究的能力与水平。苏州大学积极探索境外办学的新路,与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合作建设了波特兰州立大学孔子学院。
苏州大学以昂扬的姿态、开放的胸襟、全球的视界,顺天时、乘地利、求人和,人才强校,质量强校,文化强校,依托长三角地区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优越的人文、地域条件,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学科、区域和国际化特色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成为区域内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高新技术研究、高层次决策咨询的重要基地,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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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详情请查阅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suda.edu.cn/)公布的当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简章、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所有考生在录取时相同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有学校指定医疗单位的检查证明),或确有特殊困难(需学校认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在某专业领域确有专长,如在国家或省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专业论文、获得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专利(需由专家委员会审核、面试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3.申请转专业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成绩绩点达1.0 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达C 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达D 等),且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
属于下列情形者,不予转专业:
1.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国防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类等专业的学生;
2.艺术类、体育类跨类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应予退学的学生;
5.录取时的下一批次专业向上一批次专业;
6.学分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
7.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的学生;
8.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立以“扶持培育、奖励优秀、励志助学”为宗旨的评奖评优体系,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为主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立体保障机制,构建“发展型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赋能个人发展,激励广大学子成长成才。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苏州大学综合奖
专项奖学金
精神文明专项奖学金
勤勉励志专项奖学金
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
文体活动专项奖学金
少数民族优秀学生专项奖学金
外国及港澳台侨优秀学生专项奖学金
学习优秀奖学金
学习优秀特等奖
学习优秀一等奖
学习优秀二等奖
创新创业奖学金
创新创业特等奖
创新创业一等奖
创新创业二等奖
苏州大学专业奖学金
捐赠奖学金
苏州大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基)
苏州大学周氏优秀学生奖学金(基)
苏州大学黄乾亨奖学金
苏州大学住友电工集团奖学金
苏州大学三星奖学金(基)
苏州大学徐增寿奖学金
苏州大学三井住友银行奖学金(基)
苏州大学工业园区奖学金(基)
苏州大学 “和合”奖学金(基)
苏州大学 “美德学生”奖学金
苏州大学“NGK”奖学金
苏州大学“中源科达奖学金”
苏州大学“雨菡奖学金”
苏州大学1999级会计学奖学金
苏州大学东吴证券奖学金
苏州大学正雄奖学金
苏州大学“美麟”奖学金(基)
苏州大学捷讯励志奖学金(基)
苏州大学珠江钢琴·恺撒堡奖学金
苏州大学医学部“园区CDC”奖学金
苏州大学英飞凌科技奖学金(基)
苏州大学“RIGOL”奖学金(基)
苏州大学“E起卓越”奖学金(基)
苏州大学“安森美半导体”励志奖学金
苏州大学“美国贰陆基金会”奖学金
苏州大学 “恩智浦”奖学金
苏州大学“闻道”敬业奉献奖学金
苏州大学“长兴材料奖学金”(基)
苏州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奖学金
苏州大学“汉格斯特”奖学金(基)
苏州大学敬文书院“沈京似”奖学金
苏州大学敬文书院“未来卓越领导人”奖学金
苏州大学“顾-张”奖学金
苏州大学康泰健奖学金(基)
苏州大学口腔医院奖学金(基)
苏州大学“巴斯德英才”奖学金 等20种 1000-10000元/人•年不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苏州大学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不断完善了以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为主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保障机制,做到在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不断发挥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效,努力实现资助体系奖优助贫的价值理性和人文关怀,激励广大学子成长成才。
一、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认定后,可以申请助学金。助学金是无偿资助学习刻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形式。目前,学校已经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和社会捐赠助学金。我校2013年度各级各类助学金共计发放近1800万元。
名称 |
奖项 |
等级 |
标准(元/人·年) |
国家助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2000-4000 |
|
捐赠助学金 |
苏州大学敬爱助学金 |
1000 |
|
苏州大学周文轩助学金 |
5000 |
||
苏州大学黄乾亨助学金 |
1000 |
||
苏州大学福彩12512助学金 |
3000 |
||
苏州大学诚善助学金 |
4500 |
||
苏州大学红十字会助学金 |
1000 |
||
苏州大学佳福体育一帮一助学金 |
2000 |
||
苏州大学华昌助学金 |
3000 |
||
苏州大学新海宜助学金 |
2400 |
||
苏州大学葛爱兵助学金 |
2000 |
||
苏州大学盈昱助学金 |
2500 |
||
苏州大学培生助学金 |
5000 |
||
苏州大学隆力奇助学金 |
5000 |
||
苏州大学浙商银行助学金 |
3000 |
||
苏州大学安洁科技助学金 |
3000-5000不等 |
||
苏州大学社会帮困助学金 |
1000-3000不等 |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
1、生源地助学贷款:截止2013年,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开展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基本实现覆盖全国各省市。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到已启动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省市家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咨询或办理。
2、国家助学贷款: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基础上,学校与中国银行紧密合作,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凡家乡所在地未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诚实守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良好的学生可在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三、勤工助学
学校建立了若干个勤工助学基地,在校内、校外设立了一批稳定的勤工助学机会,并免费为学生提供上岗技能培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通过劳动获得一定报酬。
四、学费减免
对于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给予部分学费减免。学校每年拔出专款为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减免学费,减免额度从1000元到4000元不等。
五、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拔专款,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伙食补助、寒假路费补助、毕业求职补助等多项临时困难补助,解决学生因家庭或个人遭遇突发事件引起的生活困难,资助学生完成学业。
学生宿舍
食在苏大:详见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DbWbhBW52VWTKzq5wjB6Lw
住在苏大:详见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6DJbKxOGt6HXEBAuh6F64Q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1.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校财务处网站、本科招生网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苏州大学新生报到手册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
2.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未来校区住宿费如有变化,按学校报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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