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福建路校区: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 桥头校区:江苏省镇江市桥头
- 联系电话:02583495804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3990
- 官网:
- 招生网址:
![](https://t1.chei.com.cn/common/xh/13990.jpg)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简介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国内财经名校、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南京财经大学创办,培养普通全日制本科人才的独立学院。学院办学地址为江苏省镇江市桥头镇。
学院瞄准江苏为主的沿海发达地区,面向全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旺盛需求,坚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民族振兴大业,致力于培养政治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经管文法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紧密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的优势学科和优质师资支持,坚持经管为主、兼具文法的专业特色,设置国际经贸系、金融税收系、会计系、工商管理系和文法系等5个系,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法学、英语、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15个本科专业。其中,税收学、市场营销2个专业是江苏省一流本科专业。学院目前在校生近万人。
学院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按照育人为本、质量为先、强化特色、改革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全面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大力推动教学模式改革和教学方法创新,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新模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学院坚持社会需求和学生全面发展相结合,积极落实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不断强化通识课程改革,积极引进优质在线通识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坚持开放办学,主动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先后与江苏海外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南京万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途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碧英科技有限公司(苏宁科技)等知名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引入行业专家参与课程设计,并以实习基地、专业共建为平台,突出学生专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努力探索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增强学生就业创业竞争力。
学院围绕人才培养中心工作,以队伍建设为核心,坚持以南京财经大学优质师资为依托,在稳步推进自有教师队伍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宁镇扬地区高教资源优势,积极打造结构合理、能力突出、作风扎实的优秀教师队伍。任课教师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辅导员队伍政治素质强,悉心关爱学生成长,正确引导学生发展。近年来,全院教师主持或参与国家基金项目、省部级研究课题百余项,先后在全国微课教学大赛、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等国家级、省级大赛中获奖。
学院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坚持教育引导、规范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入学教育、诚信教育、无监考考试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形成自主学习、自我管理的良好习惯。主动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激发学生学习的信心和热情,营造风清气正、共同发展的和谐育人环境。
建院以来,学院学生英语四级通过率在全国独立学院中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学生多次在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创青春”等国家级、省部级专业竞赛中获奖。毕业生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较高水准。
学院每年不定期邀请国内外专家到校讲座,同时组织开展赴英、美、澳等国(境)外的长短期学生项目。目前,学院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英国林肯大学、美国代顿大学等海外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提供“2+2”、“3+1”、夏令营、研究生等多种交流形式,学生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
近年来,红山学院数百余名学生相继赴美国纽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英国爱丁堡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世界名校留学深造。
学院以开放、包容、和谐、大气的理念着力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常年邀请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文化名人来校讲学,引导学生自主开展学术活动。通过“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使学生接受高雅艺术的熏陶,感悟传统文化的魅力,提升艺术鉴赏能力。
学院以近50个学生社团为载体,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文学月”、“英语文化月”、道德小品大赛、趣味运动会等精彩纷呈的第二课堂活动,并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实践竞赛,引导同学提升素质、锻炼能力,努力为他们成长为具有较强社会竞争力的优秀人才夯实基础。
2019年,顺应国家对独立学院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南京财经大学携手安徽新华集团,拉开了历史性战略合作的序幕,为红山学院快速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开辟出新的发展空间。全体红山人将在新的合作机制下,按照“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要求,锐意改革,矢志进取,不断提升独立规范办学能力,大力提高应用型本科教育水平,共同谱写学院发展的新篇章。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将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己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推进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发展,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全面提升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而努力奋斗。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作为普通高考录取中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学院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与专业安排。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院各专业优秀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全校范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加权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20%,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二年级起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
我院实行对录取在经济学类各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经济学类内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加权平均成绩75分,下同)以上,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对录取在管理学类各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管理学类内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具体转专业办法以学院教务处网站公布的为准(http://hs.nufe.edu.cn/jwc/)
其它
答: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较好,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口试且成绩在良好以上。考生进校后,各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4)江苏省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计算录取分,考生报考我院两门选修科目测试需达到BC级及以上等级。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
5)学院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与专业安排。
6)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专业志愿按“分数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级差分为2分,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均为1分,末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之间的级差分为1分。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江苏省含附加分,下同)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专业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7)我院各专业选考科目组要求及录取信息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奖学金设置
我院部分奖助学金种类一览表
院级奖学金种类 |
比例或名额 |
奖励金额(元/人) |
颁奖或发放来源 |
备注 |
||
单项奖学金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一等 |
4% |
10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1-3年级一学期评1次 |
二等 |
8% |
500 |
1-3年级一学期评1次 |
|||
三等 |
25% |
200 |
1-3年级一学期评1次 |
|||
毕业生奖学金 |
一等 |
4% |
20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毕业学年第二学期评 |
|
二等 |
8% |
1000 |
毕业学年第二学期评 |
|||
二等 |
25% |
400 |
毕业学年第二学期评 |
|||
毕业生深造奖学金 |
10% |
10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毕业学年第二学期评 |
||
素质拓展奖学金 |
20% |
4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1-3年级一学年评1次 |
||
优秀新生奖学金 |
一等 |
约15人 |
50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视每年招生情况而定 |
|
二等 |
约20人 |
20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
专项奖(助)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以省下拨名额为准 |
8000 |
江苏省教育厅 |
一学年评一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
国家助学金 |
2300-4300 |
|||||
寒衣补助 |
约200人 |
5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视每年学生情况而定 |
||
特困补助 |
约200人 |
5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视每年学生情况而定 |
||
交通补助 |
约200人 |
3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视每年学生情况而定 |
||
伙食补助 |
约200人 |
5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视每年学生情况而定 |
||
勤工助学 |
约300人 |
300-400(月)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视每年学生情况而定 |
||
学费减免 |
以实际名额为准 |
一次性补助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根据建档立卡学费减免条件而定 |
||
临时困难补助 |
以实际名额为准 |
一次性补助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针对学生突发生病或家里有突发困难而定 |
我院部分荣誉称号种类一览表
院级荣誉称号种类 |
比例或名额 |
颁奖部门 |
备注 |
优秀大学生 |
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优秀学生干部 |
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优秀毕业生 |
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先进班级 |
符合条件均可申报(20%比例)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双优班级 |
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学习进步奖 |
符合条件均可申报(5%比例)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期评一次 |
文明示范寝室 |
按管理站寝室基数的4%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文明寝室 |
按管理站寝室基数的3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寝室文明标兵 |
按管理站学生基数的1%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寝室先进个人 |
按管理站学生基数的5%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院部分奖助学金种类一览表
院级奖学金种类 |
比例或名额 |
奖励金额(元/人) |
颁奖或发放来源 |
备注 |
||
单项奖学金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一等 |
4% |
10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期评一次 |
二等 |
8% |
500 |
一学期评一次 |
|||
三等 |
25% |
200 |
一学期评一次 |
|||
毕业生奖学金 |
一等 |
4% |
20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毕业学年第二学期评 |
|
二等 |
8% |
1000 |
毕业学年第二学期评 |
|||
二等 |
25% |
400 |
毕业学年第二学期评 |
|||
毕业生深造奖学金 |
10% |
10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毕业学年第二学期评 |
||
素质拓展奖学金 |
20% |
4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
优秀新生奖学金 |
一等 |
约15人 |
50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视每年招生情况而定 |
|
二等 |
约20人 |
20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
专项奖(助)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以省下拨名额为准 |
8000 |
江苏省教育厅 |
一学年评一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
国家助学金 |
2000-4000 |
|||||
寒衣补助 |
约200人 |
5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视每年学生情况而定 |
||
特困补助 |
约200人 |
5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视每年学生情况而定 |
||
交通补助 |
约200人 |
3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视每年学生情况而定 |
||
伙食补助 |
约200人 |
5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视每年学生情况而定 |
||
勤工助学 |
约280人 |
300-40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视每年学生情况而定 |
||
学费减免 |
以实际名额为准 |
一次性补助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根据建档立卡学费减免条件而定 |
||
临时困难补助 |
以实际名额为准 |
一次性补助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针对学生突发生病或家里有突发困难而定 |
我院部分荣誉称号种类一览表
院级荣誉称号种类 |
比例或名额 |
颁奖部门 |
备注 |
优秀大学生 |
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优秀学生干部 |
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优秀毕业生 |
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先进班级 |
符合条件均可申报(20%比例)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双优班级 |
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学习进步奖 |
符合条件均可申报(5%比例)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期评一次 |
文明示范寝室 |
按管理站寝室基数的4%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文明寝室 |
按管理站寝室基数的30%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寝室文明标兵 |
按管理站学生基数的1%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寝室先进个人 |
按管理站学生基数的5% |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
一学年评一次 |
![](https://imgbdb4.bendibao.com/xcxbdb/20246/19/2024619161103_85590.png)
![](https://imgbdb4.bendibao.com/xcxbdb/20246/19/2024619161103_85590.png)
![](https://imgbdb4.bendibao.com/xcxbdb/20246/19/2024619161103_85590.png)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学校本科收费标准为:14000元/生·学年。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我院具体标准为:800-1500元/生·学年。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