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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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 公办
  • 详细地址:
    学校主校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 邮编:330031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江西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211 国重点 双一流
  • 学校代码:
    10403
综合满意度: 4.2
环境满意度: 4.4
生活满意度: 3.9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往年录取信息
收费项目
南昌大学学校简介
南昌大学院系设置
南昌大学专业介绍
南昌大学招生简章
南昌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声乐)仅招收声乐方向(声乐为主项)的考生;音乐学(各器乐方向)仅招收器乐方向(器乐为主项)且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各省招收的具体器乐种类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一)省内(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绘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2.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各器乐方向)和舞蹈学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进档考生省统考小专业成绩(音乐学类专业的小专业成绩为声乐或器乐面试成绩,舞蹈学类专业的小成绩为舞蹈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舞蹈学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150名(含)以内;音乐学(声乐方向)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100名(含)以内;音乐学(钢琴方向)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50名(含)以内;音乐学(各器乐方向)其他类别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6名(含)以内。(以上小专业名次考生可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查询)

(二)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1)设计学类和绘画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50,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2)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各器乐方向)、舞蹈学、表演[表演、表演(茶艺)]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加分政策

   我校对各省(市、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在教学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类)需求。实行“学校统筹、学院自主、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每年春季学期为一年级学生组织一次统一转专业(类)工作,统一转专业(类)时各学院原则上不得因为成绩原因拒绝学生的转出申请。被批准转专业(类)的学生需在原专业(类)完成当学期(春季学期)教学计划,于夏季学期到转入学院教务办报到,正式转入新专业(类)。

学生在校期间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学习要求的前提下,在校期间还可以申请辅修学士学位。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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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南昌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适应校院两级管理改革的需要,发挥学院在学生培养、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和主体地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条件

(一)爱国、爱省、爱校,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二)文明诚信,无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学习成绩)排列在本班级的前50%,且所有课程无补考、无重修、无不及格现象;对于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本科生,英语成绩符合学校授予学士学位的英语条件;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素质良好,体育成绩达标;

(五)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学年中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第三条 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及评定的有关标准

(一)具体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原则上应排列在本班级前30%。

(二)奖学金的等级和标准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的学生,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依据,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奖励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000元、2000元、1000元。

(三)其他

1.学院在各自核定的计划总金额之内统筹评定,不得突破;

2.各学院在获奖面、等级名称及奖励标准、学院核定计划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可自行制定各个等级的获奖比例及具体参评条件;

3.因各种原因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而造成奖学金名额空缺的班级,其获奖名额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符合参评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 奖学金的评定时间和评定程序

(一)评定时间

奖学金评定采取本学年评上学年的办法,评定时间为每年九月。

(二)评定程序

1.班级考评小组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进行奖学金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班级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辅导员核准签字报送学院;

2.学院审核并将获奖名单在学院公示三天,学生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学院反映,学院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处理,并向学生反馈结果;

3.经公示无异议后,获奖名单由学院核准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数据报送学工委办、学工处备案;

4.学工委办、学工处汇总各学院上报的获奖学生备案名单,在全校公示三个工作日。学生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学工处反映,学工委办、学工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处理,并向学生反馈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在规定时间段内,到计财处办理奖学金发放手续;

5.各学院组织填写《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五条 奖学金发放

1.奖学金以学年为单位一次性发放。

2.学校按照奖学金评定的等次、金额,将奖学金发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中。学院不能以任何形式将学生奖学金挪为它用。奖学金实际初评金额超出计划总金额的学院,应将获奖学生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能将奖学金平摊。

第六条 奖学金评定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

第七条  学院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学生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报学工委办、学工处审核备案。学工委办、学工处负责对各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接受投诉。

第八条 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统一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条 凡隐瞒错误或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学金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奖学金,并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并取消下一年评奖评优资格。

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昌大学全日制普通科学生,自2016级学生起施行,由学工委办、学工处负责解释。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奖学、助学项目基本情况介绍(2020版)

一、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其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人数约为在校生总数的0.2%。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人数约占在校生总人数的3%。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3档:一档每人每年4400元;二档每人每年3300元;三档每人每年2200元。奖励人数约占在校生总人数的20%。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就读的高校学生(含新生),按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二、地方政府资助

6.新疆资助:由新疆政府出资,用于资助我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西藏资助:由西藏政府出资,用于资助我校西藏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学校资助

8.勤工助学:学校大力提倡并帮助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积极拓展勤工助学岗位,着力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

9.临时困难补助:对在校学习期间因突发原因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困难程度给予临时性的资助,资助金额为500—6000元。

10.学费减免: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学费减免政策。

11.“圆梦南大”学费减免项目:从2017年起,为助力精准扶贫,学校结合对口扶贫任务,先后与江西瑞金市、上饶玉山县人民政府合作启动“圆梦南大”学费减免项目,在2017年至2020年四年间,每年减免10名瑞金籍南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玉山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大学本科期间的学费。

12.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3.车票补贴:对部分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如:新疆和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学校每年按财务规定给予寒、暑假往返车票报销。

14.各类慰问:在中秋节、端午节以及寒暑假期间,学校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专项资助和慰问活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送上节日问候和关怀。

四、面向全校设立的社会资助

15.昱鸿助学金:由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捐赠稿酬设立,每年奖励和扶助12名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本科生顺利完成学业,每人每年6600元,直至大学毕业。

16.邝美云助学金:由邝美云女士出资设立,每学年扶助15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

17.晨光奖助学金:由美国晨光基金会设立,用以激励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本科生顺利完成学业,奖励和资助5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且具有领导能力的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

18.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宝钢教育奖由宝钢教育基金会出资设立,学校每年评选4名学生,其中1名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候选提名人报送至宝钢教育基金会,宝钢优秀学生奖每人每年10000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每人每年20000元。

19.丰田助学基金: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接受丰田汽车公司的捐赠并设立,每年面向我校资助5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资助年限为3年。

20.大新银行南昌大学奖学金:由大新银行出资,每年奖励20名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每人每年2500元。

21.“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由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资设立,奖项设置为8:(1)“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奖励10名优秀学生,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2)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提名奖:奖励10名优秀学生,奖励金额每人每年3000元;(3)“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励志进取奖:奖励20名励志进取学生,奖励金额每人每年2000元。

22.新长城助学金:中国扶贫基金会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的一项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旨在帮助特困大学生,并为其提供经济资助和成长成才支持服务两个层面的帮助。由中国扶贫基金会评选,助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

23.燕宝奖学金:由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评选,奖励我校宁夏籍本科优秀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

五、面向特定学院设立的社会资助

24.金力永磁奖学金:由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每年3万,奖励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优秀的大三、大四年级本科学生和研究生。每年评选一等奖学金2名,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10名,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

25.邹德凤奖学奖教金:第44届“南丁格尔奖”获得者邹德凤女士出资2万元,奖励我校护理学院在校品学兼优的本科生9名、研究生1名,每人每年1500元。奖励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优秀教师2名,每人每年2500元。

26.杨义根奖(助)学金:由南昌大学校友、中外合资佛山市汉毅电脑有限公司及中外合资佛山市汉威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杨义根先生捐资设立,每年奖励6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资助2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

27.江西国际公司奖(助)学金:由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成为国际建筑工程领域人才潜质的建筑工程学院优秀学生,每年奖励总金额20万元。奖学金10名,每人每年8000元;资助40名,每人每年3000元。

28.生益奖学金:由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资在我校化学学院设立,资助10名品学兼优尤其是家庭困难的大三、大四学生,每年评选一等奖学金2名(大三、大四各1名),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8名(大三4名、大四4名),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4000元。

29.观澜奖学金:由深圳远古科技有限公司捐资设立,奖励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及外国语学院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本科学生,每年评选经济管理学院学生20名,外国语学院学生10名,每人每年5000元。

30.吴华奖学金: 由食品学院89级优秀校友吴华出资设立,从2015年开始每年捐资2万元,奖励食品学院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9人,每人每年2000元。

31.金桥居高奖学金:由江西省金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从2017年开始每年捐资4万元,奖励食品学院优秀研究生和本科生各10名,人均2000元。

32.“绿野轩”奖学金:由江西绿野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捐资在南昌大学设立,每年捐资10万元,奖励和资助食品学院优秀学生。每年奖励6名学生(博士、硕士、本科生各2人),其中:优秀博士毕业生1人,每人每年50000元;优秀在读博士1人,每人每年12000元;优秀硕士毕业生1人,每人每年20000元,优秀硕士研究生1人,每人每年8000元;优秀本科生2人,每人每年5000元。

33.雅马哈亚洲音乐奖学金:由雅马哈亚洲音乐公司出资,在南昌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设立。奖励我校音乐系优秀学生,设立:一等奖3名,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奖6名,每人每年2000元;三等奖9名,每人每年1000元。

34.新美奖学金:由深圳市新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出资,在南昌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设立。奖励我校艺术设计系6名优秀大四学生,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35.学而思奖学金:由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曹宁捐资人民币3万元,分三年奖励我校理学院符合条件、品学兼优的大三、大四10名在读本科生,每人每年1000元。

36.有为奖(助)学金: 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有作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启林捐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理学院大二及以上年级、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15名学生,其中奖励5名,每人每年 3000元;资助10名,每人每年1500元。

37.医学部康桥少数民族医学生奖学金:为助推医学人才培养,鼓励和帮扶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医学生,南昌康桥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2015年起,在医学部设立康桥少数民族医学生奖学金,每年奖励20名医学生(研究生10名、本科生10名),每人每年1000元。

38.石洵奖学金:南昌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石洵与第三临床医学院共同出资100万,奖励资助第三临床医学院优秀学生和贫困生,每年奖励优秀本科生10名,每人每年1000元;优秀研究生5名,每人每年1000元;优秀实习生10名,每人每年1000元;优秀规培生5名,每人每年1000元。每年资助贫困医学本科生3人,每人每年1000元。

39.钧崴奖学金:由广东江门钧崴责任有限公司捐资,在南昌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立。每年21000元,奖励材料学院7名优秀在校本科生,每人每年3000元。

40.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上海硅酸盐研究所自2018年起在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立。每年奖励5名大三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

41.东驰奖学金: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校友徐国金先生捐资设立,奖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0名优秀在校本科生,每人每年2000元。

42.袁氏助学金:由广州恒星集团董事长袁博洪先生捐资设立。奖励我校机电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10名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每人每年2800元。

43.雪迪龙奖学金:由北京雪迪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敖小强先生出资设立。总金额10万,连续五年奖励我校优秀学生。设立:(1)优才奖:奖励人数10名,奖金额2500元/名;(2)励志奖:奖励人数10名,奖金额2500元/名;(3)创新潜力奖:奖励人数10名,奖金额3000元/个(团队);(4)创新成果奖:奖励人数10 个,奖金额2000元/个(团队)。

44.洲明科技奖学金:由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资设立,奖励我校机电工程学院和信息工程学院各5名优秀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

45.仙女湖奖学奖教金:由江西仙女湖风景区捐资设立,奖励金额为每年10万,连续十年。每年奖励旅游学院20名品学兼优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双学位学生,其中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奖励旅游学院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优秀教师,每人每年5000元。

46.桂柳牧业奖学金:由广西桂柳牧业集团出资设立。每年18万,奖励22人,其中:奖励“学术突出”优秀博士研究生3人,每人每年16000元;奖励“特别贡献”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2人,每人每年13000元;奖励“学术突出”优秀硕士研究生5人,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特别贡献”在读硕士研究生2人,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10人,每人每年5000元。

47.江医宿舍读书会奖学金:由我校江医宿舍读书会校友会捐资设立,奖励医学部品学兼优、积极向上、爱好阅读的优秀本科学生,每年奖励15人(其中3名为江医宿舍读书会成员),每人每年1500元。

48.深圳迈瑞奖学金:由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捐资设立,资助我校公共卫生学院10名品学兼优的大二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每人每年3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解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预申请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网址为:国开行http://www.csls.cdb.com.cn;农信社http://zizhu.jxedu.gov.cn/zzz。国家开发银行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将通过系统网上承办申请、审核和贷款拨付等工作。

部分省份的学生(福建、河北、黑龙江、四川、北京、辽宁、贵州、云南、浙江、内蒙古等)不需要高校进行网上确认,但要把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供的回执单,交至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核,提供高校助学贷款专用账户并盖章,再由学生本人寄回或带回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注:南昌大学助学贷款专用账户:

户名为:南昌大学;

账号为:1062590000106077;

开户行:南昌市农商银行湖滨支行;

开户行行号:40242106023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偿还

每年的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为固定提前还款日。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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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南昌大学食宿条件

南昌大学分4个校区,各校区的食宿条件都有些差异,但整体上都很可以。

南昌大学前湖校本部的住宿条件是本科生四人间,硕士生两人间,博士生单间,每间宿舍都带有阳台和洗漱池,但是浴室和厕所是公共的。宿舍楼顶全部是太阳能的,在宿舍公共浴室随时可以用热水淋浴,每层宿舍楼还带有活动室,辅导员办公室都在宿舍楼。住宿费一般是900元每年,有些高楼层的宿舍楼,装有电梯,高层的宿舍费用稍高。

南昌大学医学院是与前湖本部相连的,医学院的宿舍属公寓式的,四个人一寝室,上面是床下面是桌子,
床铺旁边有小型梯子供学生上下,宿舍配有独立的卫生间,带热水器。

南昌大学各校区都配有几个学生食堂,食堂基本上都设置在住宿区附近,为满足来自四面八方来的同学,食堂风格也成多样化。学校食堂干净整洁,饭、菜价格合理,食堂会定时公布采购的各类食材的价格以供学生监督。

食堂

南昌大学各校区都配有几个学生食堂,食堂基本上都设置在住宿区附近,为满足来自四面八方来的同学,食堂风格也成多样化。学校食堂干净整洁,饭、菜价格合理,食堂会定时公布采购的各类食材的价格以供学生监督。

平均伙食标准

大概每餐1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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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往年录取信息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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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收费项目

2023年专业(类)学费一览表

学院
        专业大类
   培养专业
学制
学费
人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
四年
4650
汉语国际教育
四年
历史学
历史学
四年
4650
档案学
档案学
四年
4650
哲学
哲学
四年
4650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
四年
4950
广播电视学
四年
广告学
四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12000
外国语学院
英语
英语
四年
4950
日语
日语
四年
4950
德语
德语
四年
4950
法语
法语
四年
4950
西班牙语
西班牙语
四年
4950
俄语
俄语
四年
4950
艺术与设计学院
设计学类
环境设计
四年
12000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产品设计
四年
舞蹈学
舞蹈学
四年
12000
绘画
绘画
四年
12000
音乐学
音乐学
四年
12000
表演
表演
四年
12000
工业设计
工业设计
四年
5250
法学院
法学类
法学
四年
4950
知识产权
四年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
行政管理
四年
4950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公共关系学
公共关系学
四年
4950
应用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
四年
4950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学
经济学
四年
4950
金融学
金融学
四年
4950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四年
4950
会计学
会计学
四年
4950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
四年
4950
工商管理(中法实验班)
工商管理(中法实验班)
四年
14000
会计学(国际会计师ACCA)
会计学(国际会计师ACCA)
四年
14000
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科学
四年
5550
电子商务
四年
信息管理与信息统
四年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类
旅游管理
四年
4950
会展经济与管理
四年
理学院
数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年
5550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金融数学
金融数学
四年
5250
物理学类
物理学
四年
5250
应用物理学
四年
化学学院
化学类
化学
四年
5250
应用化学
四年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
四年
5250
生物技术
四年
生态学
生态学
四年
5250
水产养殖学
水产养殖学
四年
4350
食品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年
5250
食品质量与安全
四年
生物工程
生物工程
四年
525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年
525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年
资源环境与化工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工程
四年
555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四年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四年
化工与制药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5550
制药工程
四年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5250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525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5250
车辆工程
车辆工程
四年
5250
能源与动力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5250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类
土木工程
四年
555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四年
5250
建筑类
城乡规划
五年
9000
建筑学
五年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四年
5550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Ⅰ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555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年
电子信息类
通信工程
四年
5550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自动化
自动化
四年
5550
测控技术与仪器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525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5550
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
四年
5550
软件学院
计算机Ⅱ类
软件工程
四年
10000
网络空间安全
四年
体育学院
运动训练
运动训练
四年
5550
体育教育
体育教育
四年
5550
医学部
基础医学
基础医学
五年
5550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五年
5550
临床医学(中英双学位合作办学项目)
临床医学
五年
60000
麻醉学
麻醉学
五年
5550
眼视光医学
眼视光医学
五年
5550
口腔医学
口腔医学
五年
5550
护理学
护理学
四年
5550
预防医学
预防医学
五年
5550
康复治疗学
康复治疗学
四年
5550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四年
5550
医学影像学
医学影像学
五年
5550
药学
药学
四年
5550
智能医学工程
智能医学工程
四年
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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