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蒋巷大道266号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
- 联系电话:0791-85866168 85866357 85866272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4544
- 官网:
- 招生网址:
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以影视传播类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非营利性普通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成立于2015年。学校位于环境优美的赣江之畔,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区,距离南昌市区10分钟车程。学校设有产教融合中心、创新创业中心等多个育人平台。建有校内实验室实训中心4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82个,组建了数字化网络,智慧教学初步形成,毕业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一致好评。
学院现设有“四系两部两院两中心”“四系”即音乐舞蹈系、影视传媒系、艺术设计系、文化管理系;“两部”即思政部、基础教学部;“两院”即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两中心”即实训信息中心、心理咨询中心。学院紧贴影视传媒及艺术传播产业特点实施专业布局,现已开设舞蹈表演、播音主持、影视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摄影摄像技术、网络新闻与传播、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等24个专业,建设打造了音乐舞蹈、影视传媒、艺术设计、文化管理四大专业群。
学院立足江西服务全国,积极发挥专业特色优势,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办学水平持续为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努力打造成为独具特色、省内知名、行业有名的影视传播职业学院。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查看本校招生章程或拨打我院咨询电话:0791-85866168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各省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无统考成绩,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可查看本校招生章程或拨打我院咨询电话:0791-85866168
加分政策
具体高考加分政策可咨询各省教育部门。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具体高考加分政策可咨询各省教育部门。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七条 学校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投档原则: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参考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3.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各省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无统考成绩,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4.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可查看本校招生章程或拨打我院咨询电话:0791-85866168
奖学金设置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档44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2200元/年。
困难生资助办法
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措施。
(1)减免学费:每学年对特困生按一定比例减免学费;发放困难补助:每学年对贫困学生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
(2)发放优秀特困生奖学金:每学年对因贫困而品学兼优的学生发放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3)勤工助学:我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解决生活困难。
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
新宿舍6人间1600元/年,旧宿舍6人间,1400元/年。 (根据住宿房间收公寓费,多退少补)上床下桌,书柜+衣柜+杂物柜等,独立卫生间+独立阳台+空调+洗衣机+直饮水机+烘干机+热水系统。
食堂
食堂设置在住宿区附近,为满足来自四面八方来的同学,食堂风格也成多样化。学校食堂干净整洁,饭、菜价格合理,食堂会定时公布采购的各类食材的价格以供学生监督。
平均伙食标准
以下为大概情况:
米饭:1元/餐 时蔬:3元/份 荤:5—7元/份 其他:适时而定
序号 |
专业 |
专业代码 |
收费标准 |
学制 |
1 |
戏剧影视表演 |
650202 |
13800元/年 |
三年 |
2 |
网络新闻与传播 |
660102 |
8800元/年 |
三年 |
3 |
播音与主持 |
660202 |
12800元/年 |
三年 |
4 |
影视编导 |
660206 |
13800元/年 |
三年 |
5 |
摄影摄像技术 |
660213 |
13800元/年 |
三年 |
6 |
艺术设计 |
650101 |
12000元/年 |
三年 |
7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650103 |
12000元/年 |
三年 |
8 |
人物形象设计 |
650122 |
12000元/年 |
三年 |
9 |
影视动画 |
660209 |
12000元/年 |
三年 |
1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10201 |
8000元/年 |
三年 |
11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610210 |
13800元/年 |
三年 |
12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670411 |
13800元/年 |
三年 |
13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600606 |
8000元/年 |
三年 |
14 |
会计 |
630302 |
8000元/年 |
三年 |
15 |
工商企业管理 |
630601 |
8000元/年 |
三年 |
16 |
市场营销 |
630701 |
8000元/年 |
三年 |
17 |
电子商务 |
630801 |
8000元/年 |
三年 |
18 |
旅游管理 |
640101 |
8000元/年 |
三年 |
19 |
学前教育 |
670102 |
8000元/年 |
三年 |
20 |
舞蹈表演 |
650207 |
12800元/年 |
三年 |
21 |
舞蹈编导 |
650216 |
12000元/年 |
三年 |
22 |
空中乘务 |
600405 |
12000元/年 |
三年 |
23 |
社会体育 |
670403 |
8000元/年 |
三年 |
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1、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的招生考试院报公布为准。
2、学杂费=学费+住宿费+教材费800/年(学生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代收费。
3、住宿费:新宿舍6人间1600元/年,旧宿舍6人间,1400元/年。 (根据住宿房间收公寓费,多退少补)
4、代收费:公寓用品费500元、军训服装费200元(注:属自愿性缴费)
5、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收费处和省教育厅财务处登记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如特殊情况退学,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6.支付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刷卡缴费免收手续费)现场缴费
7.学费或助学贷款可直接汇入学院账户: 账户名称: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
账号:791902300610905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临江支行
资助政策:
我院建立了完善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 等制度,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学院资助中心电话:0791-8586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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