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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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 公办
  • 详细地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邮编:430074
  • 联系电话:
    027-67842763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学校特性:
    省重点
  • 学校代码:
    10524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4
环境满意度: 4.7
生活满意度: 4.3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往年录取信息
收费项目
中南民族大学学校简介

中南民族大学是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部、湖北省、武汉市共建高校,坐落于白云黄鹤的故乡——武汉南湖之滨。学校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建立的民族高校之一。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各项事业获得了快速发展。

学校占地1550余亩,校舍面积110万余平米。校园内绿树成荫、花香四季,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现代建筑鳞次栉比,湖光山色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构成了教学、科研和生活的优美环境。

办学基础稳步夯实。学校现有56个民族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预科等各类学生29000余人。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5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专业型硕士点。现有本科招生专业82个,涵盖10大学科门类。

获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2个(国家级24个),环境工程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获得国家级“新工科”项目4项、“新农科”项目5项、“新文科”项目4项,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9门、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2项。2018年1月,学校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其中民族学、化学和药学3个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2017年,民族学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被评为A类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3个学科进入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现有教职工2200余人,各类专任教师14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60%。拥有“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引培了国家“杰青”、国家“优青”、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一批高层次人才。近五年,学校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301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36项;发表CSSCI期刊论文815篇;发表SCI期刊论文1976篇;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279部,获批授权发明专利498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22项;制定中药材艾叶国际标准1项;湖北全面小康建设研究院入选2017年度中国核心智库,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互联网+中华文明”全国示范基地。学校位列2019年全国高校C刊论文发表数量排行榜第86位,自然指数2020年度排124位,学报人文社科版、自科版全部入选“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等级。

学校影响不断扩大。2012年,学校获批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是非“985”“211”高校中唯一获批单位;2001年、2006年、2016年,连续三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成绩优异。2017年8月,获评“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深化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9月,学校人才培养成果入选中共中央宣传部等部门主办的“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建校70年来,累计培养了17万余名高素质人才。近年来,学校承担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利用自身科研优势建设多个服务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平台,推进国家民委派驻武陵山片区联络员、“1221”精准扶贫工作、驻村扶贫工作队、“616”对口支援长阳县、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程、定点帮扶恩施市基础教育、博士服务团、“三万”活动、科技副县长、基层高质量发展专才支持计划等工程,累计派出干部、教师144人次,投入各类扶贫专项资金5000余万元,先后与恩施州、铜仁市、张家界市、湘西州、怀化市、黔西南州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面加强与武陵山片区、巴林右旗、德保县、乐安县等地区在人才培养、智库服务、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文化建设、农产品销售渠道拓展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学校与境外50余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与武汉大学、重庆大学等数十家国内高校开展联合培养、互访互学等深度合作。

立德树人成效显著。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等精神,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大力开展“五个认同”教育,被国务院、国家民委、湖北省、武汉市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高校”等称号。多次被湖北省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党委中心组”“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19年被评为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连续多年获得教育部、湖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涌现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师德标兵”“国家民委‘三全育人’模范”“湖北省十佳班主任”“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等一大批优秀师生代表。

进入新时代,启航新征程。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着眼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围绕“四个服务”办学要求,大力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兴校、人才强校、特色荣校”战略,努力建设国内一流、人民满意的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22年11月更新  来源: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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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院系设置
中南民族大学专业介绍
中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中南民族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在29个省(区、市)按本科批或第一批本科招生,在陕西和吉林两省按第二批本科招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生源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学校对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及确定专业;对音乐学、舞蹈类专业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及确定专业。

对内蒙古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不含平行志愿排序分),对于按照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安排专业时,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不含平行志愿排序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普通本科各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各民族考生,在部分省份单列计划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学校对各省关于少数民族的全国性加分均予以承认,在分配专业(不含高水平运动队)时也使用其加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中南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https://www.scuec.edu.cn/jwc/info/1006/1160.htm

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实施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

https://www.scuec.edu.cn/jwc/info/1014/1306.htm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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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奖助学金

政府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

校设奖学金

校长特别奖学金:

个人6000元/生/年

团队10000元/年

吴泽霖奖学金

每年评选不超过8人,分三等,

奖励金额分别为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

分三等,按照学生总人数的3%、7%、15%评选,奖励金额分别为1400元/人、1000元/人、600元/人。

学习进步奖学金

按照学生总人数2%评选,奖励金额600元/人。

单项奖学金

包括文体佳绩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3种,各类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2%,奖励金额500元/人。

社会奖助学金

多彩奖助学金、仁东奖助学金、自强奖学金、93计科校友奖学金、法学院校友奖助学金、管理学院“高顿之星励志奖学金”……

荣誉称号

先进集体

主要有先进班集体、优秀导生团队、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红旗团委、红旗团支部、民族团结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等。

先进班集体

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4‰,奖励标准为1000元。

优秀导生团队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团队的1/3,奖励标准为1000元。

先进个人

主要有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导生、优秀毕业生、青年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志愿者、最美志愿者、优秀志愿者、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大学生创新标兵等。

学生标兵

评选人数不超过10人,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三好学生

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3%,奖励标准为800元/人。

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奖励标准为500元/人。

优秀导生

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奖励标准为500元/人。

优秀毕业生

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5%。

大学生创新标兵

包括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的奖项;一般中文核心期刊等级以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根据奖项级别的不同,奖励金额从100-10000元不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并完善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为主,学费减免、无息借款、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救助基金、校友奖助学金、社会资助、基层就业代偿、服兵役代偿等为补充的“奖、助、贷、勤、减、免、补”七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

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新生在入学前可以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到校后可以在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者不能兼得。

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学院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以劳动获取一定的收入,以解决生活困难,磨砺意志。具体操作按《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学费减免:符合学校学费减免相关政策,经本人申请,家庭所在地政府证明,学校调查核实后,按规定给予减免学费。

校内无息借款: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本科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按规定给予无息借款。

临时困难补助:本人或家庭因遭遇突发性事件等给生活带来临时性困难,在校生活难以为继者,可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上报后,学校视其困难程度给予临时生活补助。

学生救助基金:身患重症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学生救助基金,以缓解生活压力,顺利完成学业。

社会资助:由社会爱心组织、团体和个人提供,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出资者的要求确定资助对象,原则上在特别困难学生中确定,品学兼优者优先。如多彩奖助学金、仁东奖助学金、自强奖学金、春华秋实助学金、宁夏慈善燕宝助学金、各类校友奖学金等。

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同学,在校期间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实行代偿:一是学生毕业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二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三是毕业后被直接招收为士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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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区俯瞰





学生宿舍区一角




学生宿舍区一角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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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往年录取信息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展开全部
中南民族大学收费项目

入校新生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管理办法》进行收费。大类招生专业在专业分流后按各专业学费标准收费。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标准经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收费目录清单登陆学校财务处网站和本科生招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s://zsb.scuec.edu.cn/zszc/sfqd.htm

《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管理办法》

https://www.scuec.edu.cn/cwc/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09&wbnewsid=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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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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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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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 电话:
    027-87542228/027-87559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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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山校区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黄家湖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黄家湖西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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