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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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公办
  • 详细地址: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87号(南校区)  邮编:434020
  • 联系电话:
    0716-8023541,8023542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重点
  • 学校代码:
    11965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0
环境满意度: 4.0
生活满意度: 4.0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往年录取信息
收费项目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简介

——全国第一所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全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医药卫生类普通专科学校
  ——中医药保健服务国家
标准研发及专业人才培训基地   ——湖北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

  ——湖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所中医药普通专科学校,开办医类专业教育已有60多年历史。学校实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湖北省卫生厅(卫计委)、荆州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的管理体制。

  学校占地735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拥有8所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和1所省级标准化实验动物中心;校内装备有58个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值60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49余万册(含电子图书20余万册),年订购纸质期刊800余种;引进“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以及“中国知网”电子期刊数据库等数字资源;在全国10个省区市130余家二甲以上医院和60家医药卫生企业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学校专兼职教师752人(含校外兼职教师260人),其中专职教师40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内专兼职教师227人(其中博导1人),占校内教师总数的46.1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92人,占校内教师总数的18.70%,双师素质教师277人,占校内教师总数的56.30%。

  学校集医学教育、科研和临床于一体,突出中医药特色,中西医、药、护、医技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以普通专科教育为主体,目前开设有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老年保健与管理、康复工程技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护理、助产等19个普通专科专业,面向30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近万人;同时联办有护理学、中药学、药学与药品营销3个自考本科专业。湖北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设在学校,承担全省乡村医生培训任务。学校是“湖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湖北省科普教育基地”“中医药保健服务国家标准研发及专业人才培训基地”。

  学校以就业为导向,重视教育教学改革,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先后建设了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特色专业2个,实训基地1个、精品课程5门,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2个、实训基地1个,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专业技能竞赛中荣获一等奖100余人次,二、三等奖近500人次。

  自成立以来,学校已为各级医疗单位输送了近10万名实用型人才,涌现出了“全国优秀志愿者”黄贵军,“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湖北职教之星”范尉,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3-304寝室黄振光等),“湖北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感动荆州”十大人物孟茂林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学校设立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学生在校期间经考核鉴定合格后可获取与医学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同时学校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了一批就业基地,为学生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按省教育厅发布的第三方统计数据,学校毕业生就业率、毕业生对母校满意率、毕业一年以后(即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的薪酬位于全省高职高专前列。学校多次荣获“全国西部计划优秀项目办”荣誉称号,先后被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乡村医生教育先进单位”“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红旗团委”和“湖北省高校理论学习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塑校,开发活校,依法治校”的发展理念,着力于创构特色、彰显优势、打造品牌、提高效益,努力提升办学层次,不断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立足湖北,面向全国,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服务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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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院系设置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业介绍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批次为专科一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专长和英语分数高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各地省招生办的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到校报到时,可向学校申请免费转换专业一次。

其它

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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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资助贫困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现阶段学校建设发展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全国全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千方百计为贫困家庭学生办实事、办好事,不让任何一位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学校成立贫困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任:高 

副主任:王立国(常务)  杨仁和

  员:龚    李华琼  王昌平      唐钟陵      何国珍

  刘启华  李秋红  学生会主席  学生团委书记 

贫困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处,龚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校贫困生的调查摸底及评审,统筹安排全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

2.制定贫困生资助的原则和标准,负责贫困生资助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3.负责有关资助贫困生资助工作文件的起草,材料的上报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4.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解答和咨询工作。

三、资助对象与条件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校在籍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及五年一贯制学生;

(二)资助条件

1.基本条件

⑴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⑵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⑶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⑷道德品质好,生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2.必备条件

1)父母双亡且无经济来源的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贫困地区的学生;

2)确因家庭经济条件所限或出现突然变故,学生生病住院,无力交纳学费、医疗费和无法保证基本生活费者;

3.对已资助的贫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资助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1.弄虚作假、谎报家庭情况而获得资助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3.因学习不刻苦导致学习成绩差,不能完成学业者;

4.生活不俭朴,有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经常上网、私自在外租房者。

四、资金管理、来源及资助形式

(一)资金管理

学校设立贫困生资助专项基金,建立专账,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学校审计部门一年审计一次。

(二)资金来源:

1.学校按年度学费总收入的2.5%比例提取;

2.教职工捐款:校领导500/年,中层干部200/年,党员100/年,职工自愿;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资;

4.其它渠道。

(三)资助形式

1.助学奖:对获得奖学金的贫困生,除按学校规定享受奖学金外,另按所获奖学金的等级标准的50%比例给予助学奖。

2.特困生生活补助:因学生及其家庭发生突然变故,生活无着落者,经本人申请,按程序核实、审批后,酌情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3.勤工助学报酬:学校设勤工助学岗位,对贫困学生统筹安排,统一管理,视工作岗位给予一定的勤工助学报酬。

4.医药费用补助:学生因病或意外入院治疗,治疗费用除由保险公司理赔和组织募捐解决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5.学校积极争取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并提倡学生的生源地申请贷款;为暂时无法交清学费的学生建立绿色通道,采取缓交学费的方式不让学生失学。

五、评审办法与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街)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

 2.经班级民主评议,确定人选,填写《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资助贫困生申请表》,班主任签署意见后随同有关证明材料上交系部。

3.学生工作处组织系部全面审核后,报学校贫困生专项基金委员会审批;

4.计财处根据审批结果办理资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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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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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往年录取信息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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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收费项目

学费标准:50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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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校名单
  •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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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 电话:
    027-87542228/027-87559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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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青山校区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黄家湖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黄家湖西路10号
  • 电话:
    027-593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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