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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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湖北省随州市城南新区迎宾大道38号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属
  • 学校代码:
    12980
综合满意度: 3.8
环境满意度: 3.8
生活满意度: 3.6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往年录取信息
收费项目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一所文、理、工、医综合类公办职业技术学院。

    发达便利的区位环境

学院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随州市。这里是中华民族始祖炎帝神农的诞生地,也是世界第八大奇迹曾侯乙编钟的出土地。波导公司、东风专用汽车公司、齐星公司、武汉健民集团、武大高科技园等数十家全国知名企业落户随州。这里地理位置优越,气候宜人,交通便利,汉丹线、宁西线、京广线、316107312国道纵横其境,孝襄高速公路和随岳高速公路穿越随州。

雄厚过硬的办学实力

学院新区位于随州城南新区孝襄高速与316国道连接线中端。距市中心4000米,占地面积1400余亩,一期工程投资1.6亿元,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2005年秋季老校区全部搬迁至新校区。学院新区内现代风格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楼宇相连,错落有致,相映生辉。这里碧树与芳草竞秀,青山与绿水相依,既有鲜明的都市气息,又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是莘莘学子勤奋攻读、矢志成才的沃土,是有志青年锤炼意志、提升素质、走向成功人生的殿堂。学院现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204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人数达到专任教师的30%,并培养和引进了近百名双师型教师,每个专业都建有学生实训基地。近年来,教师出版个人专著86部,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000余篇,承担和完成省级以上科研课题28个,12人获湖北省教育科研成果奖。

完善的办学条件和良好的教学质量吸引来自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的学生在这里求学深造,在校生9000余人。

齐全完备的学科门类

学院设置了人文艺术系、信息技术系、机电工程系、医护系和公共基础课部等5个系(部),开设有:语文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装潢艺术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护理、服装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英语教育、医药营销、康复治疗技术、学前教育、园林技术等17个应用型专业。

灵活便捷的深造途径

在校学生可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相应大学学习,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待遇。学院成立有武汉理工大学网络分院,在校生还可直接通过远程教育套读与本专业对口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毕业获得专科和本科双文凭。

广阔畅通的就业渠道

学院所设专业面向市场需求,按“定单式”培养,毕业生供不应求。学院与长虹、波导、武汉健民等大公司、全国30多家大型人才市场及众多用人单位建立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完备的就业网络,为毕业生开辟了广阔畅通的就业前景。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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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职业技术学院院系设置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介绍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安排:     由生源省的决定2011年录取批次。  湖北省:专科二批代码 9610  河南省代码8896  其他省代码见各省2011年招生计划分册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实施阳光工程,落实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中文全称: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2980,学院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城南新区迎宾大道38号,邮政编码:441300
第三条 学院办学层次:三年制高职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 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工作处作为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实行学院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专业级差和分数级差,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七条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院予以承认。
第八条 原则上均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同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实行专业调剂。学生入校后可以申请调整专业一次。
第九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条 我院非英语语言类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凡填报我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十二条 对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三章 中外合作办学

第十三条 学院与澳大利亚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合作开办的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和会计统计与核算专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计划招生,为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和澳大利亚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毕业证书。该专业按教育成本收取学费。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四条 学院为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政府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省政府奖学金(2000/年);学院还单独评定院级一、二、三等奖学金。
第十四条 家庭贫困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10003000/年),还可按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凡取得学籍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系部推荐,学工处审核,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可获得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六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新生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学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毕业证书:毕业时由本院颁发毕业证书。证书名称为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 学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城南新区迎宾大道38号。
邮政编码:441300
电话:07223809888        传真:0722
3809889 
网址:http://www.szvtc.cn     E-mail
sz-zsb@163.com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按照生源省招办规定的办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生源省招办规定的办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照生源省招办规定的办理.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对录取的新生到学校后可以免费调换专业。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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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助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优秀学生奖学金

4、特困生补助:每学年评定一次,补助标准将视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和全校申请人数分等级发放。

5、勤工助学:学院专门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困难生资助办法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办法

为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湖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定合理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院办、组织人事处、监察处、宣传部、教务处、学工处、团委、财务处、科研处、后勤处、后勤服务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学工处经济资助科具体落实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各系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系领导为组长,系学生科长、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3、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系内公示。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一般困难(家庭月人均收入为281——350元);困难(家庭月人均收入为201——280元);特殊困难(家庭月人均收入≤200元)。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1、学院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应向在校学生发送《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所在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不再提交《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每学年开学时,学工处安排启动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系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各系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在校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4、系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5、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系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工处提请复议。学工处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6、学工处经济资助科负责汇总各系审核通过的《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学工处领导审核后报学院分管院领导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各系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各系应及时做出调整,并向学工处经济资助科反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绿色通道。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提交相关证明后,可缓缴全部或部分学费办理入学手续 。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3、计划减免学费。依据《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办法(试行)》,根据学生按要求向学院提供的各种有效证明材料,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4、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补助(一年一次)。

5、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

6、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参评获得学院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一年一次)。

7、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由学工处根据《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适当的劳动岗位,并给予适当报酬。

六、下列情况的处理:

1、已超过学院规定学制和暂未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果本学年受到违纪处分将取消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和下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格。

3、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除取消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外,同时取消下学年的认定资格,并记入其诚信档案。

4、有购买电脑、使用高档手机、吸烟、酗酒等高消费及在校期间校外租房行为的,不得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5、学院每年3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

1、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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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院新区内现代风格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楼宇相连,错落有致,相映生辉。这里碧树与芳草竞秀,青山与绿水相依,既有鲜明的都市气息,又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是莘莘学子勤奋攻读、矢志成才的沃土,是有志青年锤炼意志、提升素质、走向成功人生的殿堂。

住宿实行公寓管理,内有卫生间、阳台。收费标准为六人间每人1000/年,四人间每人1200/

食堂

学校建设有两个食堂,可以容纳一万人就餐。食堂提供的餐饮品种多样、能够满足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不同口味。

平均伙食标准

平均伙食标准为:500元/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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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往年录取信息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展开全部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收费项目

 

专业名称 学制 收费标准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3年 4000元/年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年 4000元/年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年 4000元/年
园林工程技术 3年 4000元/年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4000元/年
工程造价 3年 4000元/年
数控技术 3年 4000元/年
模具设计与制造 3年 4000元/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4000元/年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年 4000元/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4000元/年
汽车电子技术 3年 4000元/年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年 4000元/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4000元/年
动漫设计与制作 3年 4000元/年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年 4000元/年
服装设计 3年 4000元/年
服装制版与工艺 3年 4000元/年
会计与统计核算 3年 4000元/年
市场营销 3年 4000元/年
医药营销 3年 4000元/年
物流管理 3年 4000元/年
护理 3年 4000元/年
康复治疗技术 3年 4000元/年
口腔医学技术 3年 4000元/年
医疗美容技术 3年 4000元/年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3年 4000元/年
旅游管理 3年 4000元/年
导游 3年 4000元/年
酒店管理 3年 4000元/年
商务英语 3年 4000元/年
装潢艺术设计 3年 4000元/年
影视广告 3年 4000元/年

注意:我院部分合作办学专业按教学成本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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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校名单
  •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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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 电话:
    027-87542228/027-87559946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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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青山校区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黄家湖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黄家湖西路10号
  • 电话:
    027-593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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