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56号(原民院路15号)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2986
学 校 简 介
湖北开放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办学三十年来,为国家培养了数十万计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座落在武汉东湖之滨,地处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中国光谷”中心。随着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我校学生学习、实习实训、就业和创业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和天地。
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是学校的办学宗旨。多年来,学校充分利用地处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心的优势,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按照“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办学理念和模式,陆续在富士康科技产业集团、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公司、武汉申通物流、长江大酒店、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六十多家企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突出实践能力培养,走出校门,走进企业,先后开办了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富士康班、数控技术专业富士康班、酒店管理专业新海天酒店班等订单班,积极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
办 学 理 念
●有教无类,开放办学,六商(德商、智商、情商、信商、财商、健商)并重育英才
●校企结合,工学结合,五个面向(面向学子、面向家长、面向企业、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建立开放教育大平台
●三实(实训、实习、实践)衔接,五业(学业、专业、职业、就业、创业)贯通为学子全程导向服务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校长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助学子自强、自立、自信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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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在湖北省的录取批次为第四批高职(专科)批次;其它各省的录取批次依照各省的划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凡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考及湖北省艺术类专业(非美术类及美术类)联考成绩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我院,我院按照文化成绩×40%+联考成绩×60%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实行“学院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志愿,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进行体检复查。
3、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和分数级差,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所有专业无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地区及以上级别三好学生和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院予以认可。
5、原则上均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同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实行专业调剂。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入学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根据个人申请适当调整专业,不另收费。
6、凡填报我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奖学金设置
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主要有两大类: 一、国家有关奖励 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二、学院有关奖励 1、校长奖学金; 2、美国俄亥俄大学布赖恩特夫妇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关爱困难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学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国家有关资助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
4、国家助学贷款(我院实行的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安排困难学生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工作,使学生既积累了经验,又解决了经济困难。
三、对困难学生实行零学费入学。
“零学费”入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又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报到入学时可缓交学费,只需交纳住宿费、教材费、医保费、体检费、军训费。入学后,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安排学生利用双休日及寒暑假工作,逐年交清学费。
学生宿舍
近几年来学院不断加大投入,宿舍网络全部覆盖,空调、热水器、独卫全新配置,使学生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得到不断改善。在学生宿舍中,除必要的生活设施外,还配备了电话、网络接口等设施。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学院食堂品种齐全,价格高低搭配合理。
平均伙食标准为:每人每餐3-6元。
我院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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