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110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3801
学院概况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创建于1952年,地处“九省通衢”的华中重镇武汉市,北瞰浩淼汤逊湖,紧邻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工业园区—武汉· 中国光谷。学院是国家生态与环境建设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湖北省绿化模范单位和武汉市五星级安全学校。经过近60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形成以园林景观设计、林业生态、室内艺术设计、生态旅游为特色,专业涵盖理、工、文、农、管、艺术等门类,是一所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环境优美,校风正,管理严,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成长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院占地405亩,校舍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00万元,图书馆馆藏图书图书32万册。学院拥有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办学条件,建有现代化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图书馆和标准学生公寓。学院高度重视学生专业实践技能培养,建有园林规划设计、室内设计、PLC、电工电子、计算机辅助设计、广告传媒、3S技术、生物综合等70个设备先进的校内实训室,建有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50个,建有先进的校园网络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学生在校获得真本领奠定坚实的硬件基础。
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344人,其中正副教授93人,外籍教师3人,“双师”素质教师108人;学院43%的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6名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名教师享受湖北省人民政府专项津贴,3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近几年,学院教科研成果显著,学院教师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教学及科研项目多个,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项51项,出版学术专著和国家规划教材20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近800篇。
学院设有园林工程系、生态工程系、环境艺术系、信息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共5个教学系部,共开设26个高职高专专业,在校生5200人。学院坚持教学中心地位,深入推进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建设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省级重点实训基地、省级精品课程多个。学院坚持立足行业办教育,适应市场设专业,注重实践抓教学,围绕就业育人才的办学思路,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积极探索“订单式”、“顶岗实习”、“任务驱动”等人才培养模式,与浙江远洲集团、武汉凯迪控股集团等100多家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强力打造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和职业竞争力。近几年,我院学生在省市级各类竞赛中获奖励多项,其中2009年我院学子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省英语口语比赛等技能比赛中频频获奖。学院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学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得率达92%,为高质量就业提供又一保障。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招生、培养、就业三位一体,“走出去,请进来”,与1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合作关系,学生就业有充分保障。我院毕业生职业技能强、道德素质高,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3%以上,其中2009年毕业生就业率为94%,部分紧俏专业就业率高达100%,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学院还为广大学生继续深造提供了广阔的平台,近几年,学院百余名优秀毕业生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湖北大学、江汉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等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在校期间,我院学生还可套读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本科院校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文凭。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践行“心修自然,强技养德”的校训,始终坚持开放办学、特色办学,坚持内涵发展、质量兴校,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生命在于绿色,质量源于设计,成功在于选择。六十年风雨兼程,我院为全国各地输送3万多名高素质人才,许多人已成为社会各领域的企业家、学者、专家。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将把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全国生态一流高职院校作为不懈追求,乘生态文明和中央林业会议春风、激流勇进、迈向生态职院新的辉煌。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59728515、59728528、59728516
(027)81813377、81815515(兼传真)
QQ咨询:1907922500、1907460276、1791712112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考生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招生对象为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和高职统一考试的中职毕业生。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具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学生到校后,在规定时间内,如认为专业选择不恰当,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署意见后,可进行专业调整。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在当地申请生源地贷款),由学校按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予以全额贴息;二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三是学校为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活动获取报酬;四是学院按照《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完善的资助奖励体系,采取“奖、减、贷、助”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 国家助学奖学金:2000元-4000元/年•人
● 省政府奖学金:2000元/年•人
● 省政府助学金:500元/年•人
● 学院年度奖学金:200-500元/年•人
● 企业设置的奖学金:2000-3000元/年•人
● 其它奖项:省级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以及各种单项奖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学校按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予以全额贴息。二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三是学校为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活动获取报酬。四是设立优秀特困生救助基金,对优秀特困生给予专项补助。五是颁发国家奖学金4000元/年•人;助学奖学金1500元/年•人;省政府奖学金400元-2000元/年•人。
学生宿舍
食堂
学生公寓配有直拨电话、互联网接口、电脑桌、储藏柜、阳台、洗衣间、卫生间;有标准
平均伙食标准
学生公寓配有直拨电话、互联网接口、电脑桌、储藏柜、阳台、洗衣间、卫生间;有标准
说明:以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湖北省招生计划以《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八期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