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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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 联系电话:
    0736-7186057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属
  • 学校代码:
    10549
  • 官网:
  • 招生网址:
综合满意度: 4.1
环境满意度: 4.4
生活满意度: 3.9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湖南文理学院学校简介

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国际湿地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桃花源里的城市”——湖南省常德市。

学校始于1958年创办的常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原常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原常德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常德师范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2003年更为现名,先后汇集了湖南农学院常德分院、常德教育学院、常德市城乡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常德艺术学校各自学科专业优势,至今已有64年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学校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产教融合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2017年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被确认为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2018年高水平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是“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湖南省平安建设示范校”“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等。2020年起,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高校。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占地面积2000余亩,校舍建筑总面积60.88万余㎡,教学用房面积28.47万余㎡,实验室面积16.9万余㎡。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图书文献资料,目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8亿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241万册,电子图书226万册。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医十一大学科门类,现有17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67个本科专业(含3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5000余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548人,其中,专任教师1194人,教授147人、博士429人,正高比12.3%、博士比35.9%,正高比、博士比均位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拥有国家杰青、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等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120余人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和科研团队8个,拥有国家教指委副主任委员1人。

学校教学改革不断深入,近五年来,先后获得省级及以上教研教改项目150余项,其中,教育部“新文科”项目1项,省级“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项目5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23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教师教学水平大幅提升,近五年来,先后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奖励40余项次,其中省级一等奖8项。

学校专业课程建设成效显著,现已建成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等7项次的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国”字号专业,以及生物科学、学前教育、材料科学与工程等40余项次省一流本科专业、省特色专业等“省”字号专业。已建成了优质课程300余门,建成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各1门,省级精品课程14门,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省级思政“金课”1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各类省级一流课程67门。

学校教学科研平台基地充足,获批国家大学生文化教育基地、国家Linux技术培训与推广中心、国家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全国气象科普教育基地、中国水产学会科普教育基地、水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7个国家级教学和科研平台,拥有“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与发展”和“水产高效健康生产”2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水生动物重要疫病分子免疫技术”等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水产生物资源与环境生态”等4个省工程研究中心、“环洞庭湖区域发展”等8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以及水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知识产权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省级示范实验室等其他省部级教学和科研平台近100个。

学校秉承“科研促教学”的宗旨,科研水平显著增强。近五年来,先后承担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科技部星火计划重点项目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100余项。学校科研经费迅猛增长,经费总量达到5亿多元,年师均科研经费达8.10万元。先后发表科研论文4000余篇,其中SCI、SSCI、EI、CSSCI、CSCD收录近1100篇;先后出版学术著作300余部,其中国家级出版社出版105部。先后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技成果奖28项,其中国际铂金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2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98件,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软件制作权1000余件,制定标准12件。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富有特色,成绩突出。近年来,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一直位居湖南省同类高校前列,学校先后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并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称号,被省发改委授予“湖南省双创示范基地”称号,多次被评为“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经验《湖南文理学院:培养市场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入选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主编的《教育体制改革简报》,上升为国家经验。

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先后与美、英、德、澳、波兰、日本、韩国及“一带一路”沿线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其中世界500强高校12所,涉外办学项目在全省名列前茅。

学校坚持校地校企合作,充分发挥学科资源优势,服务“三高四新”战略,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遴选高水平博士作为“科创助理”派驻20个市直部门,服务政府决策;选派300多名教授博士组建29个专家团队,开启“教授博士沅澧行”活动,为200多家本土企业上门送技术、送服务,开创了高校服务地方新模式。先后与常德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紧紧围绕机械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当地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先后与中车汽车集团等500多家企业开展广泛合作,先后接受委托项目900余项,累计投入研发经费3亿余元,解决了企业多项技术难题。

经过六十四年的发展,学校凝练了“博学弘文、明理求真”的校训,形成了“尚善尚知尚行、爱国爱校爱人”的校风。目前,学校正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目标稳步前行。(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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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院系设置
湖南文理学院专业介绍
湖南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湖南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录取批次安排严格按各省公布的批次(原则上文理科计划安排在本科二批录取,艺术体育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或本科一批)进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凡我校单独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的专业,其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和专业考试成绩,严格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发放湖南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我校未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省份的考生,应获得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凡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X40%+校考专业分X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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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录取严格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按加分候成绩排队。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严格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无任何分数级差和特殊要求,按学校统一录取办法录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请查阅以下页面:http://jiaowu.huas.cn/classShow.asp?ArticleID=2021

其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除英语和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

第十六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凡我校单独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的省份,其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和专业考试成绩,严格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发放湖南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我校未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省份的考生,应获得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凡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体育专业投档办法和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三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处和党政办、组织部、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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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除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外,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采取以下资助措施:提供生源地 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临时发生 变故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助;对符合 条件的建档立卡毕业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提供求职补贴。

困难生资助办法

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由本人申请,学校帮助办理助学贷款;学校每年可为特困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俭学岗位,以帮助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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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校宿舍类型有四人间、五人间、六人间、八人间、十人间等。住宿费从600-1200元不等。全部寝室均安装了空调,大部分寝室有独立卫生间,宿舍公共区域配有饮水机、洗衣机。(注:19舍、20舍为公共卫生间)

食堂

目前,学校共有4个大的学生食堂,学校食堂菜品种类齐全,拥有数百种南北佳肴 。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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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展开全部
湖南文理学院收费项目

严格按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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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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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 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通讯地址: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1105 电话:0731-58293275 58293451 传真:0731-58298913 湘潭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zs.xtu.edu.cn/ 湘潭大学本科招生官方微信:xtu_bkzs(湘潭大学本科招生) E-mail: zsk@x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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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6000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吉首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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