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湖南省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联系电话:0738-8610888,0738-8610999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3042
- 官网:
- 招生网址:
潇湘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92年5月,系省属优秀院校和精神文明单位,是一所独具特色、培养高技能专门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占地530亩,总建筑面积18万余平方米,建有总面积13950平方米的图书馆、400米塑胶跑道田径场、可容纳6000人的体艺馆、电子信息技术与机电实训大楼、汽车实训大楼、拥有41个实验室和42个校外实训基地。学校始终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质量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把教学质量当成生命线,拥有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和年龄结构合理的管理队伍。学校设有汽车工程学院、城建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商学院、武术军体特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六个二级分院,共24个热门专业。秉承“以育人为根本,以就业为导向”的理念,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推荐工作,设有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一流大学,纳八方贤才,铸造潇湘百年品牌;走职教之路,育技术英才,共创人生美好未来”。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招生工作实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要求。
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4、学院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5%,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7、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各自省(市、区)教育厅指定录取结果公布网站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8-8610888, 0738-8610999 查询。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无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除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特殊规定外,我院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政策一致。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院统招专科各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原则上不得更改专业。入学后,如果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就业期望需要转专业,须经学院批准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其它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3、男女性别及比例:不限定男女性别及比例。
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录取方式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奖学金设置
学院为新生设立了“绿色通道”,建立了奖、助、贷、免、补、勤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不让一个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源地资助贷款、困难补助及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
根据国家规定,学院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一、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资助,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四、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经济补助及勤工俭学岗位。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凡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到当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咨询有关生源地贷款事宜,学院将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材料。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生宿舍
现代化学生公寓,带卫生间、洗手间、空调、阳台、衣柜、电脑桌、电话、网线(校园网)、无线网络,全天候热水供应。
现代化4D食堂,价美物廉,品类多样,还有全国各地特色小吃。
食堂
学院食堂为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子提供各种口味的饭菜,来满足学生的要求。
平均伙食标准
平均火食费标准:
早餐:1.00元-2.00元
午餐:2.50元-5.00元
晚餐:2.50元-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