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68号
- 联系电话:0772-2687735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0594
- 官网:
- 招生网址:
https://www.gxust.edu.cn/xxgkuang/xxjj.htm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第二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对线上进档考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按专业分60%和文化分40%的合计总分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招收音乐表演、舞蹈类考生,其中音乐表演类中器乐表演只招收钢琴类考生。对线上进档考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以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应按招生录取专业就学,一般不得转专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①学生确有专长(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且修完的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已开设课程无补考科目者;②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③经学校确认,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学生转专业手续,只在春季学期第一周办理。
其它
请参阅学校当年招生章程。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置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在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并建立和完善了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等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具体情况为:?xml:namespace>
一、奖学金和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3.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年·生;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生;
5.校优秀学生奖学金:900—1500元/年·生;
6.校体育专业奖学金:400—1200元/年·生;
7.校助困奖学金:3500元/年·生;
8.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1000元/年.生;
9.社会捐助奖助学金:最高可达5000元/年·生;
10.艰苦地区行业奖:最高可达6000元/年·生;
11.用人单位奖学金:最高可达4000元/年·生。
二、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和办理的助学贷款,最高金额6000元/生·年,具体办理办法可咨询当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可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在入学前办理好相关手续,在报到注册时将已获批贷款受理证明及相关材料交给学校,待学校回执县级生源地贷款管理机构或经办银行,将所获贷款金额划入学校账户,则学生完成缴费手续。
2.校园地助学贷款:由指定的银行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而开设的贷款,贷款金额最高可达6000元/生·年,学生入校3个月取得正式学籍后方可申请、办理,如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补考重修将停发贷款,停发贷款后学生不能再申请生源地贷款。
三、勤工助学: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用以资助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勤工助学报酬为120—320元/月·生。目前勤工助学项目主要有家教、促销、学生宿舍保洁、办公室助理等,每年能为学生提供各种勤工助学岗位1300多个。
四、特殊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重大突发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一次性困难补助。
五、“温暖”工程:学校对缺少冬衣的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性补助,每生发放一件御寒冬衣。
六、学费减免:对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或学校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减免部分及至全部学费。
七、“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经审核属实后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生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设置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在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并建立和完善了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等较为全面的资助体系,具体情况为:
一、奖学金和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3.国家助学金:1500—3500元/年·生;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3000元/年·生;
5.广西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800—1200元/年·生;
6.广西工学院体育专业奖学金:400—1200元/年·生;
7.广西工学院助困奖学金:1000元/年·生;
8.社会捐助奖助学金:最高可达5000元/年·生;
9.艰苦地区行业奖:最高可达6000元/年·生;
10.用人单位奖学金:最高可达4000元/年·生。
二、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和办理的助学贷款,最高金额6000元/生·年,具体办理办法可咨询当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可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在入学前办理好相关手续,在报到注册时将已获批贷款受理证明及相关材料交给学校,待学校回执县级生源地贷款管理机构或经办银行,将所获贷款金额划入学校账户,则学生完成缴费手续。
2.国家助学贷款:由指定的银行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而开设的贷款,贷款金额最高可达6000元/生·年,学生入校3个月取得正式学籍后方可申请、办理。
三、勤工助学: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用以资助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勤工助学报酬为120—320元/月·生。目前勤工助学项目主要有家教、促销、学生宿舍保洁、办公室助理等,每年能为学生提供各种勤工助学岗位1000多个。
四、特殊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重大突发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一次性困难补助。
五、“温暖”工程:学校对缺少冬衣的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性补助,每生发放一件御寒冬衣。
六、“阳光”工程:学校从团员交纳的特殊团费中,对经济困难的优秀团员给予生活资助(50元/月·生)。
七、学费减免:对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或学校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减免部分及至全部学费。
八、“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经审核属实后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严格执行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规定,收费不搞“双轨制”。 收费标准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标准执行。2014年学校普通本科、应用本科(含职师本科)专业按学分制收费,学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11000元,按学年实际修读学分结算;专科(高职)各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7500元。住宿为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1100元(视不同楼栋的住宿条件而定)。?xml:name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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