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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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 公办
  • 详细地址:
    明秀校区: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邮编:530001 长岗校区:广西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 邮编:530023 五合校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3号 邮编:530299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学校特性:
    省属
  • 学校代码:
    10603
综合满意度: 3.8
环境满意度: 3.9
生活满意度: 3.6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南宁师范大学学校简介

南宁师范大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师范院校。南宁地处亚热带和北回归线以南,是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国面向东盟十国国际大通道、西南出海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这里满城皆绿、四季常青,被誉为“中国绿城”。

南宁师范大学的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就坐落在南宁的绿地青山之间,占地面积共3383.14亩。学校图书馆藏书206.61万册,另有电子图书289.6万册,合作举办1所独立学院。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学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组委托的学校,部属重点院校西南大学对口支援学校,广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军训工作优秀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志愿助残示范基地等荣誉。

砥砺奋进的发展历程。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53年10月的广西中等学校教师进修学院,同年12月改名为广西教师进修学院;1960年7月更名为南宁师范学院,同年9月并入广西民族学院,1961年9月恢复广西教师进修学院;1966年7月更名为广西教育学院;1978年12月举办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1979年2月更名为南宁师范学院;1985年5月改名为广西师范学院;1998年6月,举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2002年12月,创建于1905年的南宁民族师范学校并入学校;2015年1月,学校五合校区正式启用;2017年10月,学校举行了武鸣校区建设项目开工仪式;2018年11月30日,学校通过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南宁师范大学。在6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凝练出“德才并育,知行合一”的校训,培养了12万多名服务基础教育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目前,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8832人,硕士研究生1576人,专科生347人。

日臻完备的办学平台。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现有普通本科专业6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8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拥有应用数学、测绘地理等院士工作站2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还有省部级基地中心5个。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被自治区确定为中国-东盟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广西桂台人文交流研究中心、自治区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西本科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拥有一批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重点研究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省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省级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发展中心。是首批广西特色高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高校、全区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培训基地、广西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基地、广西幼教师资培训基地、广西基础教育学校教学改革试点项目研修基地、广西“双师教学”模式培训改革项目试点高校、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广西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自治区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综合类示范基地。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2个,省级协同育人平台2个,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22个。

博学求精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09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897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93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521人;有博士生导师29人、硕士生导师297人。2017年9月,广西人民政府聘任中科院吴培亨院士担任我校名誉校长。在职教师中有国家级、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人才65人次。其中,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6人。还有一批广西“八桂学者”、广西优秀专家、广西特聘专家、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广西高校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人选、八桂名师、广西高校教学名师、广西高校卓越学者、思想政治教育领军人物、思想政治教育卓越人才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有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3个、广西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自治区教学团队10个。

特色彰显的教学改革。学校具有鲜明的教师教育办学特色,获得一批国家级教学成果: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8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3项、一等奖14项。有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课程44门。2013年以来,获全国、全区各类学科竞赛奖项7638多项,其中全国奖项380多项,包括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一等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选拔赛冠军等;3篇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全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有全国先进班集体1个,入围“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200强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在2017年12月举行的第五届全国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上,我校3名参赛选手全部获得一等奖,获奖比例、获一等奖比例居全国第一;在第1至7届广西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奖164项,获奖数和一等奖数均居广西高校第一。2004年以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90%以上,连续15年获得“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或“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毕业生在相关行业领域成就突出,涌现了众多国家和自治区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等,以及“亚洲女飞人”韦永丽、80后著名作家辛夷坞等一批知名校友。

持续增强的学术科研。学校近5年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82项,其中国家级奖励3项,还有广西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5项、广西科学技术奖二等奖5项。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中科院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项。我校教师在《Advanced Optical Materials》期刊发表封面论文,被OFweek激光网评为2016年度十大激光技术进展之一。我校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入选“2018年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刊扩展期刊,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高校文科学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栏目被评为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特色栏目,近年来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40余篇,2016年转载量居全国高校学报第88位,是当年广西唯一一家进入百强的高校学报。

锐意拓展的教育开放。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院校等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本科教育项目,与台湾暨南国际大学合作举办《电子信息工程》本科教育项目。分别与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及台湾地区高校共建泰国语言文化中心、中马华侨华文文学研究中心、桂台幼教发展中心、桂台少数民族器乐研究中心、桂台社会工作实践交流中心、韩语文化中心等,与老挝占巴色大学共建孔子学院达成共识并进入实质性筹建阶段,与香港高校合作举办“港澳与内地高校师生交流计划”。依托“中国政府奖学金”、“中国政府丝绸之路奖学金”、“广西政府东盟国家奖学金”、“广西华文教育基地”等举办来华留学生教育,留学生人数持续增加。承办了2016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发展论坛、国际人脑发育暨2017脑科学高峰论坛、全球教育联盟GEC2014高峰会议、2016南宁·东南亚华人华文国际学术研讨会、第三届桂台教师发展高峰论坛、桂台民族文化教育交流研讨会等国际性学术会议。

异彩纷呈的校园文化。学校是团中央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单位,先后12次获得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等次项目办”,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奖励、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奖项等荣誉。“红水河”网站2次入选全国高校百佳网站,有校级学生社团56个,其中5个为全区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社团。易班优课教学活跃度高校中排行全国第四,全区第一。

求真务实的发展目标。进入新时代,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双一流”建设为主线,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实施教育教学改革战略、学科引领战略、人才强校战略、科技激励战略、国际化战略和服务发展战略等“六大战略”,着力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体系,着力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着力构建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着力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水平,着力培育标志学校新形象的文化品牌,着力构建高品质的服务保障体系,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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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院系设置
南宁师范大学专业介绍
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南宁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进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投档到我校后:

    (1)美术和设计学类、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者,按外语成绩高低进行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的民族预科班分为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普通民族预科班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入学时集中在教育厅指定的高校补习一年高中文化,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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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少数民族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录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报考我校免费民族预科班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2)农业户口;(3)应届高中毕业生。

2.普通民族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录取。我区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普通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学费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一、小学教育(壮汉双语方向)专业的录取。该专业为二年制专科,定向招录广西应届高中毕业生,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到壮汉双语小学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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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须符合广西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年的高考报名,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办法填报志愿。原则要求参加报名的高中毕业生须会讲壮语(包括壮语当地方言),且户籍地为定向培养壮汉双语小学所在的乡镇。

2.高考结束后,由我校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初选,按自治区下达计划数1:1.5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教育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面试办法,由我校组织面试考官进行面试。

3.我校按照高考成绩、面试成绩5:5 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并对预录名单进行公示,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二、外语类专业的录取。要求考生参加所在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及格”以上。

三、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严格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要求执行。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田径、篮球两个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招收对象和条件:(一)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1491);(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田径、篮球项目主力队员。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级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学校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选择拟录取考生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二级运动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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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我校奖学金设立情况

答:我校设有多项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孝廉奖学金”、“应善良助学金”等。此外,我校设有师范生专业奖学金和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

我校在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我校高度重视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建立了“奖”、“助”、“勤”、“贷”、“补”、“缓”等资助体系,有较完善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的管理制度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如: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学生临时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酬劳和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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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生资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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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学生住宿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装有网络;有6人间和8人间,住宿费按广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收费标准按房间类型每年为600-1200元不等。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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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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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收费项目

    本科生学费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审批为准。学生需按学年预交学费,待修完所学课程后,按实际所修学分数、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多还少补。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生·学年;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元/生·学年;艺术学类专业(不含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12000元/生·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9988元/生·学年。另外,职教师资班文史类专业(不含外语类)6000元/生·学年,理工类、外语类专业7000元/生·学年,工科类专业7500元/生·学年。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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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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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学校网址:https://www.gue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www.guet.edu.cn/zs/ 招生咨询电话:0773-2290010(兼传真) 招生咨询邮箱:zhaosheng@guet.edu.cn 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 邮编:541004
  • 电话:
    0773-2290010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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