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园明阳大道19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1773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65年的广西劳动大学,先后历经广西农学院热带作物分院(本科)、广西农垦职工大学、广西农工商职业大学等历史阶段。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广西首批独立改制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全国首批百所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广西首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职业院校、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文明单位和南宁市生态园林单位、连续16年荣获“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8年学院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50强)”,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高职院校。
学院地处南宁空港经济区,占地面积12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5万人(其中,有来自泰国、越南、老挝、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的全日制留学生50多人)。设有农业与环境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技术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传媒与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经贸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部等7个教学机构。学院主动对接现代农业产业链,建设涉农专业群,形成了以农类专业为特色,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文化艺术、新闻传播等大类专业一二三产综合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学院牵头成立了 “一会二联盟三集团”多元化合作办学平台(即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理事会,中国—东盟边境职业教育联盟、中国农垦职业教育联盟,广西物流职业教育集团、广西茶业职业教育集团、中国茶业职业教育集团),进一步促进产教融合和国际交流合作。
学院现有教职工636人(其中专任教师452人),兼职教师60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166人,获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教师共373人。学院拥有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5个,全国、自治区级教学名师4人,“八桂名师”1人,首届广西高校杰出科技人才1人。
学院积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办学成果显著。拥有自治区优质专业17个、广西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10个、自治区精品课程19门、自治区示范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10个,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项目6个,自治区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1个,建成国家重点建设专业8个、自治区级特色优势专业9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8项(含特等奖2项),广西社科成果奖3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7项、技术发明奖1项、重要技术标准奖1项、农牧渔业丰收奖1项,市(厅)科技进步奖18项。
学院在“以德立人,以技立业”校训的指引下,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合作教育发展道路,狠抓教育教学质量,广大毕业生以过硬的技术、良好的素质、较强的创新能力深受社会各界的赞誉。办学50多年来,学院已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人才7万多名。当前,学院正在积极推进“双高”建设、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等项目,努力向国内一流、有国际影响力的高职院校迈进。
(注:数据更新截止2019年4月)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成绩:不实行单独专业术科测试,使用各省区市艺术术科专业统一考试合格成绩。
*艺术专业调档排序方案要求:以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按各省区招生办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一、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的择优录取原则。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三、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招生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艺术类专业成绩:不实行单独专业术科测试,使用各省区市艺术术科专业统一考试合格成绩
六、投档录取:
1、根据各地生源情况,在招生计划的120%内确定调档比例。
2、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按计划和考生志愿即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不满时,按二、三及服从志愿顺序投档录取)。
3、加分和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以加分后成绩排队;降分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4、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考生志愿,分数优先。
5、艺术专业调档排序方案要求:以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七、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由各省区市招生部门通过媒体信息公布或向学院招生办查询。
奖学金设置
(一)按照政府有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0元/年·人。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等4300元/年·人,二等2300元/年·人。
4.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
5.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本项资助仅针对当前秋季学期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升入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学生,经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俭朴的学生,每生资助2000元。
(二)学校设立奖学金
1.学校奖学金,共分三等(比例15%);其中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人;三等奖学金500元/年·人。
2.思茗奖学金
思茗奖学金共设:思茗优苗奖、年度创新创业人物奖、年度感人励志人物奖、年度见义勇为人物奖、年度学习奋进人物奖、年度技能工匠人物奖、年度志愿爱心人物奖等7项。
(1)思茗优苗奖的奖励对象为当年经普通高考招生(含区外招生)、单独招生、对口招生、艺术类高考招生入学的新生,分数排名前列,且在新生入学教育、军训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每年奖励名额为50名(出现分数相同者追加名额),每人奖金2000元。
(2)年度创新创业人物奖的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奖励当年在校期间创业、创新(创造)成功的典型学生个人或团队。每年奖励名额为1-5名,个人将每人奖学金2000元,团队奖每个团队奖金5000元。
(3)年度感恩励志人物奖的奖励对象为在年度内有见义勇为行为的学生,奖励名额不限,每人奖金2000元。
(4)年度学习奋进人物奖的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奖励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名额为1-10名,由学工处、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评选,每人奖金2000元。
(5)年度技能工匠人物奖的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奖励专业技能实操特别突出的学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自治区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个人或者团队优先给予奖励。每年奖励名额为1-5名,个人奖每人奖金2000元,团体奖每个团队奖金5000元。
(6)年度志愿爱心人物奖的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奖励为社会作出贡献,经常参加义务志愿服务活动,并获得好评的学生。每年奖励名额为1-10名,每人奖金2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启动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学生,学院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对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学生分别采取“奖、贷、勤、助、免、补、减”等资助措施。
二、建立贫困家庭学生档案,规范资助管理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有效的资助。
学生宿舍
(一)宿舍有四人间和八人间(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费: 350-1350元/年·人,入学确定宿舍后根据实际住宿标准缴纳。公寓宿舍配有:双卫生间、互联网宽带接口以及冷热水直供;普通宿舍:公共卫生间、以及冷热水供应。
(二)新生请自备公寓用品和生活用品,也可到校后购买(学生床铺规格:长200CM,宽90CM)。
食堂
三个学生食堂、大江南北,各种口味一应俱全,周边三家大型超市,足不出户即可满足生活所需。
平均伙食标准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学费收费标准。
(一)学费: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人;计算机技术类专业:6500-7000元/年·人;财经、管理、外语类专业:6000-7000元/年·人;电子机械类专业:7000-7500元/年·人;食品类专业:8000-6000元/年·人;农科类专业:7000-4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根据公寓结构和条件的不同,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350-1400元/年·人。
(三)书费:预收书费600元/学年·人,按实际支出结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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