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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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 详细地址: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28号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16号
  • 联系电话:
    0772-3156666、3133622
  • 学校性质:
    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
    12104
  • 官网:
  • 招生网址: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食宿条件
历年录取分数线
收费项目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简介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全国首批国家批准成立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办学底蕴深厚。学校先后由广西冶金工业职工大学、柳州市工业职工大学等8所学校历经两次合并而来。经过几代柳职人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奋斗,学校现已成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恰佩克奖“中国高校产教融合50强”院校。荣登2021年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报“服务贡献典型学校”“资源建设优势学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四大榜单的唯一学校。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青工技能鉴定示范单位(广西高校唯一)、全国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全国第七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以“匠心文化”品牌项目获评为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一校一品”学校。

学校区位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学校坐落于西南工业重镇、中国距离东盟最近的工业城市、中国五大汽车城之一、“广西制造”的中心——柳州,共有社湾、官塘、文苑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800多亩。学校立足柳州、服务广西、面向东盟和“一带一路”国家,主动服务“制造强国”“工业强桂”“柳州现代制造城”战略,秉承“让学生成为企业的首选”的使命和“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价值观,确立了“匠为校本,用心造匠”的办学理念。学校厚植工业基因,聚焦广西和柳州市的汽车、机械等支柱产业,形成了“校企深度交融 工学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了“聚焦先进制造业 融入产业高端”的鲜明办学特色,成为职业赛道的领跑者。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培引并举”打造高水平团队。学校入选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双师型”教师个人专业发展典型案例,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教育教学创新团队立项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国家级技能大师1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5人,“八桂名师”1名,广西教学名师6名,广西技术能手11名。近五年在岗教师(教师团队)荣获国家级人才奖励或荣誉共35项,其中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1项、二等和三等奖3项。

学校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赋能高质量发展。设有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环境与食品工程学院、财经与物流管理学院、贸易与旅游管理学院、艺术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共54个专业(不含专业方向),形成专业群12个,教职工近1000人,学生1.6万余人。现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重点专业14个,其中国家示范重点建设专业6个,国家骨干专业6个,国家级产教融合型专业2个,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点1个,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2个,教育部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专业4个;“1+X”证书制度试点2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规划教材10种,参与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6个,获全国首届教材建设奖一等奖1项(广西唯一)。各项标志性成果名列全国高职院校前列。

学校注重应用型人才实践能力培养,坚持校企合作办学。按照生产车间与教室、学生与学徒、教师与师傅、 教学内容与工作任务、实训设备设施与生产设备设施、作业与产品作品、教学与科研、育人与创收合一的“八合一”建设原则,与企业共建产教融合实践平台18个,共建校内专业实训基地31个,其中,生产(经营)性实训基地15个,有稳定的顶岗实习基地34个。荣获12项国家级实训条件建设项目成果,建成25个自治区级实训基地。

学校积极主动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科研水平不断提升。坚持立足地方、融入地方、服务地方,探索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有效衔接机制,学校围绕柳州支柱产业设置专业,布局专业集群发展。相继成立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柳州螺蛳粉等7个产业学院,与柳东新区联合组建协同创新研究院,引进和孵化18个创新创业团队,建成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1个,建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广西社会科学普及基地1个,建成柳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组建“院士引领、博士担当、技术能手加持”的高水平研发队伍,开展金属3D打印、激光加工、高性能轻合金材料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技术人才培训。参与起草国家技术标准1项、地方标准9项,累计专利授权618项,专利转化45项,成为企业离不开的技术创新伙伴。

学校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打造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按照标准“引入—内化—实施—共享”的思路,形成政校行企“四方协同”,育训结合,助力企业全球发展的柳职国际化办学模式,伴随柳州支柱产业龙头企业 “走出去”,与柳工、上汽通用五菱等地方龙头企业联合构筑国际化发展共同体,培养国际化人才,建成14个国际工匠学院,向全球累计共享标准51个,教材15本。贡献了教随产出、产教同行的职业教育对外开放的柳职方案。

学校育人成效明显,社会声誉斐然。连续22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生获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1项(广西唯一)、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项银奖4项,国家级技能大赛67项。优秀毕业生中,荣获国家五一劳动奖章、国家巾帼标兵3人,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广西五一劳动奖章11人等一大批典型的优秀学子,他们在世界各地各行各业贡献着柳职学子的智慧,为学校赢得了良好声誉。

在新时代的“长征路”上,柳职人坚守着立德树人的初心,将继续高质量完成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高水平服务国家制造业发展战略,力争实现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办学质量迈上新台阶,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水平职业教育,为全面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力书写柳职精彩新篇章!

(注:数据更新截至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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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院系设置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介绍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录取办法:艺术类及文理兼招

加分政策

根据桂招考委【2007】11号文,关于印发《广西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则》的通知的第十一大点(1-8)条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根据桂招考委【2007】11号文,关于印发《广西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则》的通知的第【十三】大点(1)条规定执行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发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录取完第一志愿考生仍余指标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及调剂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3、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色盲、色弱及嗅觉和听觉不合格者不能报艺术类专业。
4、外语类、艺术类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辩灵敏。
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6、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信息台和我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考生高考志愿(含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录取的新生,原则上不同意转专业。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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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国家助学贷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3.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

4.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少于6年(含),最长不超过20年。

(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我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只有自治区直属公办学校开展此项贷款。

1.贷款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贷款额度:全日制预科生、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高职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申请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

4.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剩余年限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二、国家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二)资助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0.3%。

(三)资助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评审和发放:

1.学生于每年9月30日前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由院系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评审,院系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在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待教育部批复后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六)相关事项。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政府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二)资助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3%。

(三)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评审和发放:

1.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院(系)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资格认定和评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于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待自治区教育厅批复后,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六)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政府奖学金。

四、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

(二)资助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28%。

(三)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执行。一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43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2300元。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评审和发放:

1.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院(系)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资格认定,由院系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报学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于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按规定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六)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区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资助比例:全区每年奖励4000名。

(三)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

(五)申请、评审和发放:

1.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院(系)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资格认定,由院系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报学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于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待自治区教育厅批复后,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六)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一)资助对象:应征入伍义务服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包括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申请、审批和发放: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必须在入伍前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5.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6.教育厅将申报代偿的总人数及总金额报送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资金拨付至自治区财政厅,财政厅将资助款拨付至各高校。

7.学校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发放给学生。

七、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毕业当年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按学年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8000元的,按照每年8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

(三)申请、审批和发放:

1.学生在毕业当年向工作单位所在县资助管理部门领取《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或直接到广西学生资助网(www.gxxszz.cn)下载。在落实有关就业单位后,在毕业当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就读期间缴纳学费发票等凭据(如为贷款补偿,则提交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及放款凭证)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我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上交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2.县资助管理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于12月20日前报送所在设区市资助管理部门进行汇总,各设区市资助管理部门于12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汇总的申请材料集中报送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3. 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在3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确定的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格的学生名单通知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同时将有关文件报财政厅备案。

4.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并申请补偿的高校毕业生,应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按正常程序签订毕业后的还款计划书,并自行支付贷款本息。

5.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于次年4月底前将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金发放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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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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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
生源地
年份
科目
展开全部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收费项目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大专生收费项目

专业所
在系部

专业名称

 

学费
/

其他费

机电工程系 3156067

模具设计与制造(广西优质专业)

理工类

6000

住宿费:600-800元不等的普通宿舍和学生公寓;

热水费:预收200元;

 书本费:500元,多还30少补;

代收费:

保险费:30(自愿缴纳)

军训费:80

数控技术(广西精品专业

理工类

6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工类

55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

理工类

6000

机械设计与制造

理工类

5800

汽车运用技术

文理兼招

5800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文理兼招

5000

电子电气
工程系3156222

应用电子技术(广西优质专业)

文理兼招

5800

通信技术(学院优质专业)

文理兼招

5800

制冷与冷藏技术

文理兼招

5800

电气自动化技术(广西优质专业)

文理兼招

58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文理兼招

5000

计算机控制技术

文理兼招

5000

信息工程系
3155984

计算机信息管理

文理兼招

52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理兼招

5200

计算机应用技术(广西优质专业,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学院联合办学)

文理兼招

6000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文理兼招

5200

软件技术(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学院联合办学)

文理兼招

6000

经济管理系3156729

电子商务(广西优质专业)

文理兼招

5500

会计电算化

文理兼招

4800

市场营销

文理兼招

4800

物业管理(院级重点建设专业)

文理兼招

4800

物流管理

文理兼招

4800

酒店管理(广西优质专业)

文理兼招

4800

旅游管理

文理兼招

48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兼招

4800

连锁经营管理

文理兼招

4800

基础部3156760

工业分析与检验

文理兼招

5300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学院教改试点专业)

文理兼招

5300

商务英语(外贸进出口方向)(学院重点建设专业)

文理兼招

5300

文秘(双语文秘)

文理兼招

4500

应用英语

文理兼招

5300

汉语(对外汉语方向)

文理兼招

5300

食品检测及管理(质量安全方向)

文理兼招

5300

应用越南语

文理兼招

5300

艺术设计系3156536

装璜艺术设计(广西优质专业)

文理及艺术类兼招

6500

服装设计

文理及艺术类兼招

6000

影视广告

文理及艺术类兼招

6500

广告设计与制作

文理及艺术类兼招

6500

电脑艺术设计

文理及艺术类兼招

6500

人物形象设计

文理及艺术类兼招

6500

影视动画

文理及艺术类兼招

6500

音乐系3156159

音乐表演

文理及艺术类兼招

5800

舞蹈表演

文理及艺术类兼招

5800

        44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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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网址:https://www.gue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www.guet.edu.cn/zs/ 招生咨询电话:0773-2290010(兼传真) 招生咨询邮箱:zhaosheng@guet.edu.cn 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 邮编:541004
  • 电话:
    0773-2290010
  •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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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3-229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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