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邮编:400074; 科学城校区: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1号,邮编:402247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学校特性:省重点
- 学校代码:10618
重庆交通大学是一所交通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1951年,根据毛主席指示,为修建康藏公路、建设大西南,邓小平主持的西南军政委员会创办学校,时名西南交通专科学校。1960年,组建重庆交通学院。随后成都工学院土木系、四川冶金学院冶金系、武汉水运学院水工系等相继并入。2000年,学校由交通部划转重庆市管理,为省部共建高校。2006年,学校更名为重庆交通大学,并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办学条件日臻完善。学校现有南岸、科学城、大坪三个校区,占地3000余亩。全校固定资产总值36.93亿元,校舍建筑面积82万多平方米。各类仪器设备总值7.38亿元,拥有1个国家级和6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图书馆馆藏文献427.6万册,其中纸质文献222.9万册,电子图书204.7万册。年订报刊1000余种,购有SCI、EI、Elservier、CNKI、万方、维普等中外文数据库约50个。
师资队伍素质优良。学校现有教职工约2200人,其中专任教师15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约900人。拥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人才和重庆英才计划、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人才160余人次。聘请李应红、王光谦、郑皆连、杜彦良等两院院士,中国工程设计大师孟凡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蒋树屏等一大批业界精英担任学校特聘或兼职教授。
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学校现有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土木工程等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土木水利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获批重庆市3个一流学科、16个重点学科、智能交通和智慧城市2个“人工智能+”学科群。设有土木工程学院、河海学院、交通运输学院等20个学院(部)。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8个。土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交通运输3个国家特色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等7个专业获批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有重庆市“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15个、特色学科专业群7个。学校为重庆市高水平新工科建设高校。
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学校健全完善教育教学协同联动机制,创新人生教育,拓展实践平台,凸显“交通+”培养特色,打造“创新创业园”,开办茅以升班、英才班、卓越工程师班、海外项目管理人才班、CIMA班、创新创业班等实验班。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名,其中普通本科生2.4万余名,在校博硕士研究6000余名。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24年超过90%,学校入选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和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办学70年来学校累计培养各类各层次人才20万余名。
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学校拥有山区桥梁与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交通土建工程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3个国家级重点科研平台,水利水运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山区桥梁结构与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城市轨道车辆系统集成与控制重庆市重点实验室、智能物流网络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山地城市交通系统与安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绿色航空能源动力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等41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西南水运科学研究所、沙漠土壤化研究院等20余个研发机构。在山区交通基础设施、生态航道、轨道装备、运输物流、绿色航空等领域取得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成果,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14项,省部级科技奖励485项。公开发行《应用数学和力学》《重庆交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社会科学版)等核心学术期刊。
国际交流合作富有成效。学校高度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先后与30余个国家近100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发起成立了“一带一路”中(国)波(兰)大学联盟,并一直担任轮值主席。学校在非洲贝宁和美国开办有2所孔子学院,拥有欧洲研究中心和贝宁研究中心共2个教育部备案的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和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来华留学生规模约600人次/年,留学生曾在中央电视台和国家汉办联合举办的“汉语桥”在华留学生汉语大赛中摘金夺银。先后与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高校合作举办了6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泰国、斯里兰卡和贝宁等国高校和机构合作举办了3个境外办学项目。
党建引领保障推动事业发展。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半月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特等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重庆市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并入选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教职工当选党的十六大、十九大代表,荣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一些基层党支部获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案例入选中组部、教育部工作案例汇编。学校建成重庆高校首个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入选重庆市“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面向未来,学校将秉承“明德行远、交通天下”校训,弘扬“甘当路石、进无止境”办学传统,立足西部,面向全国,争创一流,努力建设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国内知名,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大学,为交通运输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录取批次的安排
省份 | 批次 | 科类 | 省份 | 批次 | 科类 |
重庆 | 本科提前批 | 综合改革 | 湖北 | 本科批 | 综合改革 |
艺术类本科 | 综合改革 | 山东 | 本科提前批 | 综合改革 | |
本科批 | 综合改革 | 艺术类本科 | 艺术 | ||
四川 | 本科提前批 | 理工 | 本科批 | 综合改革 | |
艺术类本科 | 艺术 | 河南 | 本科提前批 | 理工 | |
本科一批 | 理工 | 艺术类本科 | 艺术 | ||
本科一批 | 文史 | 本科一批 | 理工 | ||
中外合作办学 | 理工 | 本科一批 | 文史 | ||
北京 | 本科批 | 综合改革 | 中外合作办学 | 理工 | |
天津 | 本科批 | 综合改革 | 广东 | 本科提前批 | 综合改革 |
河北 | 本科提前批 | 综合改革 | 本科批 | 综合改革 | |
本科批 | 综合改革 | 广西 | 本科一批 | 理工 | |
山西 | 本科一批 | 理工 | 本科一批 | 文史 | |
内蒙古 | 本科一批 | 理工 | 中外合作办学 | 理工 | |
本科一批 | 文史 | 陕西 | 本科一批 | 理工 | |
辽宁 | 本科提前批 | 综合改革 | 海南 | 本科提前批 | 综合改革 |
本科批 | 综合改革 | 本科批 | 综合改革 | ||
吉林 | 本科提前批 | 理工 | 贵州 | 本科提前批 | 理工 |
本科一批 | 理工 | 艺术类本科 | 艺术 | ||
黑龙江 | 本科提前批 | 理工 | 本科一批 | 理工 | |
本科一批 | 理工 | 本科一批 | 文史 | ||
上海 | 本科批 | 综合改革 | 云南 | 艺术类本科 | 艺术 |
江苏 | 本科批 | 综合改革 | 本科一批 | 理工 | |
浙江 | 本科批 | 综合改革 | 本科一批 | 文史 | |
安徽 | 本科提前批 | 理工 | 甘肃 | 本科一批 | 理工 |
本科一批 | 理工 | 青海 | 本科一批 | 理工 | |
本科一批 | 文史 | 宁夏 | 本科一批 | 理工 | |
中外合作办学 | 理工 | 西藏 | 本科一批 | 理工 | |
福建 | 本科提前批 | 综合改革 | 本科一批 | 文史 | |
本科批 | 综合改革 | 新疆 | 本科一批 | 理工 | |
江西 | 艺术类本科 | 艺术 | 本科一批 | 文史 | |
本科一批 | 理工 | 南疆单列 | 理工 | ||
湖南 | 本科提前批 | 综合改革 | 新疆班 | 本科一批 | 理工 |
本科批 | 综合改革 | 新疆班 | 本科一批 | 文史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对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关省市专业联考成绩;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进档考生中,我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办法为: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高考政策性加分)×40%+专业成绩×60%。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比较考生的专业联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联考成绩总分相同,则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语文+外语”成绩总分相同,则比较考生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制定的相关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制定的相关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制定的相关规定。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国家级奖助学金
奖项名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奖励标准:奖励标准2000-8000元/人
校级奖助学金
奖项名称:明德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质量奖、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奖
奖励标准:奖励标准500-10000元/人
友好单位及校友奖助学金
奖项名称:广西校友会青年科技奖学金、河南校友优秀学生奖学金、良和建设奖学金、道桥78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中交二航局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印奖学金、“心•港湾”人才工程奖学基金、东林奖学金、九橡化大奖学金、王兆启校友奖学金、深圳校友会“助航”助学金、新国线奖学金、桥89级百万特困助学金、03级道路4班奖学金、福耀玻璃奖学金、中科同舟学生奖学金、文华励志奖学金、水滴励志奖学金、交凯智能创新奖学金、计9501励志奖学金、江西飞尚助学奖学金、江苏港口数科奖学金、万集科技奖学金、乐学奖助金、云日奖学金、智证联奖学金、苏交科百万奖学金、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奖助学金、浙江校友会创新奖学金。
奖励标准:奖励标准500-8000元/人 (不同奖项按不同专业评定)
困难生资助办法
详情请点击:http://xgb.cqjtu.edu.cn/Apps/Web/Home/NewsList?ElQP5w63LnqWTBgXf1WDyQ==.shtml
学校严格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我校普通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即:学年学费按专业学费(各专业标准不同)和学分学费(80元/学分)两部分计收,应交学费=专业学费+学分学费(所修学分×80元)。
学费收缴采用学年初预收,学年终结算,多退少补的方式,即在第一学年开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在学年结束时,学校计算出每生的专业学费和实际修读的学分学费总额,然后根据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应收学费总额如大于预收学费额的,差额部分在下一学年预收学费时一并收取;总额未达到预收学费额的,差额在下一学年预收学费时予以抵扣,毕业时一并结算。
普通本科专业第一学年学费预收:4625元/人·年~6800元/人·年(各专业不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普通本科专业第一年学费预收:23000元/人·年;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一学年学费预收:11500元/人·年。学年结束时,根据所修学分按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
双福校区住宿费标准:1000 元/人·年。
南岸校区住宿费标准:800元/人·年~1200元/人·年。
以上收费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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