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电话:023-63430666
- 学校性质:民办
- 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4238
- 官网:
- 招生网址:
![](https://t1.chei.com.cn/common/xh/14238.jpg)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部代码:14238)。
学院位于丰姿绰约富有三千年巴渝文化底蕴的历史名城、世界上最大的内陆山水城市、长江上游经济中心、西部唯一的中央改革特区、国家五个中心城市、中国最年轻的直辖市——重庆。
院现有歇台子和双福两个教学区。歇台子教学区占地400余亩,位于重庆市中心,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紧邻重庆市解放碑、杨家坪、沙坪坝三大商业中心,交通便捷,各类配套服务设施一应俱全,是广大青年学子理想的生活、学习场所。建设中的双福教学区位于聂荣臻元帅的故乡江津区,占地近600余亩。
学院现有师资300余名,其中教授27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65人,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131人。师资队伍中有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25人,1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多名全国知名专家教授。学院现有校舍10万余平方米,实验仪器设备总值3500余万元,图书资料23万册,教学用计算机500余台,拥有物理、化学、电工、计算机等基础实训中心,拥有油气储运、石油化工、建筑工程、电力工程、能源工程、机械工程等多个校外专业实训基地。
学院依托全国、全军重点院校后勤工程学院的科技、人才和智力支持开展办学,学院坚持“军地联合、校企合作、特色办学、质量建校”的办学理念。学院强化“学历教育+职业技能”的培养模式,密切联系行业,加强校企合作,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培养。学院积极借鉴军事院校学生管理模式,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培养优良校风学风,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
录取批次的安排
1、 学院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 学院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院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3、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档规则投出的考生。在录取专业时,根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清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相同时,使用各省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比较规则进行比较。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无专业分数级差的要求。
4、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投档原则:艺术类、体育类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市当年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计算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通知》(渝教考发〔2017〕145号)的规定执行。如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5、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6、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奖助学金是为激励和帮助广大有志青年来我院学习深造,设立的国家奖助学金和企业奖助学金,考生被我院录取、报名后即可申请我院多项奖助学金。具体标准以学院资助中心政策为准。
困难生资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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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学院收费标准暂定:普通类9800-12000元/学年;(具体分专业学费标准见各省市招考信息报)。书费650元/学年(预收、按实际书价收费,多退少补)。
住宿费标准为1400-1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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