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第二届“中国声乐人才培养计划”正式启动!,雷佳领衔中外名师,携手中国声乐人才温暖前行。
第二届“深圳声乐季·中国声乐人才培养计划”
活动日期:2020 年 8 月 7 日至 8 月 23 日
全国选拔日期:2020 年 7 月 22 日截止
活动地点:中国深圳市龙岗区等
活动内容
主办方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 40 名 35 岁以下的艺术院团演员、青年教师及学生等,在活动期间参与以下活动:
“中国声乐人才培养计划”
由中外歌唱家、指挥家、理论家、艺术指导等讲授大师课并进行 1 对1 指导。
“中国声乐高峰论坛”
全国专家代表共商中国声乐发展战略及分享声乐人才培养经验。
“全国声乐邀请赛”
由专业院团代表及其他业界权威专家选拔比赛获奖者。
“全国青年歌手展演”
举办 6 场不同主题的音乐会。
“下基层音乐会” “中国声乐轻骑兵音乐会”
优秀学员将组成“中国声乐轻骑兵”赴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汇报演出,普及音乐知识,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深圳声乐季”组织结构
主办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协办 中国音乐学院
承办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支持 深圳市委宣传部
报名详情
一、选拔对象
正式学员:18 - 35 周岁、国籍为中国(含港、澳、台地区)的演唱者
旁听学员:年龄不限、国籍不限
注:
1. 35 周岁:2020 年 7 月 1 日之前年满 35 周岁(“龙岗中小学师资计划”中,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可放宽年龄至 40 周岁);
2. 正式学员须全程参加 2020 年 8 月 7 日至 23 日的所有活动。
3. 为选拔新人、推广新人,除已获“中国音乐金钟奖”三等奖以上的入选学员及已获 2019 年“深圳声乐季·全国青年声乐大赛”第 1名的学员,均应参加“全国声乐邀请赛”。
二、入选名额
正式学员:40 名(中国声乐组、美声组各 20 名)
旁听学员:若干名,受疫情影响将适度减少旁听名额。
三、学员权益
1. 正式学员权益
“中国声乐人才培养计划”: 每人至少 4 节 1 对 1 个别课,共 30 节大师公开课,若干演出指导课;
“全国声乐邀请赛”:与全国青年歌手竞技、切磋;
“全国青年歌手展演”、“下基层演出”、“中国声乐轻骑兵音乐会”:出演 5 至 8 场。
2. 旁听学员权益
旁听 30 节“中国声乐人才培养计划·大师公开课”;
欣赏“全国青年歌手展演”若干场;
若获得“全通旁听证”,则将多旁听 20 节“教学示范课”;
若出勤率达到 95% 以上,可申请“中国声乐人才培养计划旁听证书”。
四、费用
“深圳声乐季”不向正式学员、旁听学员等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学费、工本费及其他费用;组委会免费提供正式学员常驻地往返深圳及下基层演出期间的交通费用、住宿及餐饮;旁听学员须自行承担全部差旅及食宿费用。组委会不向旁听学员收取任何费用,亦不承担旁听学员的任何费用。
五、正式学员选拔
1. 合作单位协助选拔:由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等专业院校,中央歌剧院、中国歌剧舞剧院等表演艺术团体协助选拔,并将相关材料于 2020 年 7 月20 日前发送至深圳声乐季公共邮箱(邮箱地址见报名表), 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复核;
2. “深圳计划”、“龙岗中小学师资计划”专项现场选拔:由深圳市龙岗区文化馆公布消息并于 2020 年 7 月 20日前组织现场遴选,由组委会指派评委打分。打分结果提交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复核;
3. 网络海选:由学员自行录制符合选拔曲目要求(见下文)的作品共 2 首,连同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于 2020 年7 月 22 日之前发送至公邮。
六、正式学员录取方式及名额分配
1. 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合作单位协助选拔推荐的人选进行复核,总录取人数不超过 12 名;
2. 组委会复核专项计划人选:“深圳计划”不超过 3 名,“龙岗中小学师资计划”不超过 3名;
3. 评委会对网络海选视频逐一打分;若往届“中国声乐人才培养计划”学员再次报名参加选拔,亦执行同一打分标准;
4. 各组余下名额,以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各组拟录取的 20 名人选中,有超过 4 名往届学员,则最多只录取前 4名,按分数依次递补,由此产生拟录取名单;
5. 组委会于 2020 年 7 月 26 日前通知拟入选人员,双方签约后正式入选;
6. 受疫情影响,在签约录取后,若学员所在地区被政府划定为“高危地区”,则对该学员的录取顺延至下一年。
七、旁听学员选拔
1. 合作单位推荐:可经由合作单位申请旁听证(所在单位须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公邮)。
2. 网络海选:声乐、钢琴及其他器乐学员均可申请,须提供演唱或演奏视频 1 首,可为演唱、考试等各类视频,曲目不限,于 2020 年 7 月 22日之前将演唱、演奏视频,连同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公邮。
3. 注 1:受疫情影响,2020 年度或将缩减旁听学员数量。
4. 注2:受场地条件限制,旁听证将分为两种,全通旁听证(可旁听大师公开课及教学示范课)及普通旁听证。全通旁听证将优先发放给高校及中小学教师、以及各院校、院团教研活动(须所在院校、院校统一组织);若全通旁听证数量紧张,将通过进一步视频遴选确定人选。
八、注意事项
1. 组委会不提供音响设备,授课及比赛一律使用钢琴伴奏;
2.组委会提供钢伴老师,组委会提供的钢伴老师不向学员收取费用;参赛者也可自带钢琴伴奏老师(须自行协调排练场地,组委会亦不承担自带的钢伴老师费用);
3. 组委会不提供学员演唱用乐谱,请入选学员自备钢琴伴奏谱 2 份;
4. 此选拔通知所有条款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附:选拔曲目要求
中国声乐组
每人至少应准备4 首曲目,从而达到参加培训、展演、比赛的要求。作品须包含以下 4 类作品各 1 首:
1. 民歌(含民歌改编)
2. 戏曲或曲艺选段
3. 古曲或中国艺术歌曲(含为古诗词谱曲、不含民歌改编)
4. 中国歌剧咏叹调
无论参加合作单位协助选拔、专项现场选拔、还是网络海选,均应向公邮发送演唱视频,视频中作品为 2 首,其中 1 首为中国歌剧咏叹调,另 1首从其他类别中任选。
美声组
每人至少应准备4 首曲目,从而达到参加培训、展演、比赛的要求。作品须包含以下 4 类作品各 1 首:
1. 早期外国作品(贝多芬以前,包括艺术歌曲、康塔塔、清唱剧、歌剧选段)
2. 外国歌剧咏叹调(贝多芬之后)
以上曲目须以不同语言(限意德法英俄语)演唱。
3. 古曲或中国艺术歌曲(含为古诗词谱曲和民歌改编等)
4. 中国歌剧咏叹调
无论参加合作单位协助选拔、专项现场选拔、还是网络海选,均应向公邮发送演唱视频,视频中作品为 2 首,其中 1 首为中国歌剧咏叹调,另 1首从其他类别中任选。
5. 注:女中音、男低音的作品要求放宽为:中国作品 1 首,外国作品 1 首(须用原文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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