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各区的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各区安排是有所不同的,但在报名之后都会安排初审,初审过了才会进入下一步。深圳2023年各区初审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详见正文。
目前,2023年深圳10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进行中,其中多数区都已经进入初审阶段。
在初审阶段家长要做的不多,一般是不用到学校交资料的,但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留意学校短信通知或系统提示,可能会要求你到校补交资料等,所以一定要重视,当然没有通知是最省心的。
南山区
报名完成后家长不需要现场验核材料,学校在6月12日前根据家长上传的资料,完成初验(含补验证)。
光明区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6月8日至6月14日;
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6月9日至6月14日。
招生学校在招生系统中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学校),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同时组织人员对家庭实际居住进行核查,家庭未实际居住的,初审不通过。
盐田区
6月14日—6月20日,学校线上对家长网上填报的信息、上传的证件进行比对审核。
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将发短信告知家长进行修改、补充。
龙华区
小一/初一初审时间:6月8日-6月19日
1、申请学位不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只需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原件)材料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2、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温馨提示:
学校初审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上传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学校学位资格并记录在案,在学制内不能申请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福田区
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如实填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虚假材料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1、6月10日-6月14日(小一)、6月11日-6月15日(初一)期间,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证件资料进行网上初验。请家长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验结果。
温馨提示:
家长自行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为初始积分,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积分方为最终验核积分。
2.初验未通过的家长须在6月15日-16日(小一)、6月16日-17日(初一),重新修改相关信息,并将证件资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必要时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验,逾期将不再受理。
罗湖区
6月6日-6月12日,实行网上验证,家长无需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个别无法网上比对审核的材料由学校短信预约到校验证。
1、网上审核。
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无需学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将在网上对家长上传的申请材料照片进行初审。
2、预约验证。
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请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核。
注:
①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的申请儿童由第一志愿公办学校初审。
②未按时上传或向学校递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龙岗区
根据时间安排表,龙岗区的初审是和报名同步进行的,小一5月31日-6月7日、初一6月1日-6月7日。
第一志愿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资料、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
若填报信息不规范或资料不完整,学校通知家长到校补交有关材料并现场审核。
初审结束后,家长不得更换学位申请材料及修改报名信息。
坪山区
6月8日-6月15日,学校根据家长上传的资料进行初审。
大鹏新区
6月8日-6月14日,实行网上验证,家长无需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个别无法网上比对审核的材料由学校短信预约到校验证。
1.网上审核。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居住登记查询单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无需学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将在网上对家长上传的申请材料照片进行初审。
2.预约验证。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请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核。
宝安区
小一:6月15日-6月22日
初一:6月17日-6月23日
信息初审分两种情况:网上初核和现场初核——
1.网上初核(不需要到志愿学校现场初核):
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个人跟住建部门签订的公共租赁房合同)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只需将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2.现场初核(需要到公办第一志愿学校现场初核):
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祖屋或特殊住房(含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或学区租房(仅含需要使用《居住登记查询单》申请学位)的家长,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
家长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后,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填报了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的,使用特殊住房和居住登记查询单申请学位的家长到公办学校(第一志愿)进行初核,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3.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
4.家长按要求签订《宝安区义务教育入学信用承诺书》(下载模板签署后,上传至报名系统),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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