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塘家幼儿园是光明区凤凰街道的一所公立幼儿园,办园等级为深圳市一级。目前,塘家幼儿园2023年春季插班招生已启动,具体详见正文。
光明区凤凰城实验学校塘家幼儿园2023年
春季学期转学插班招生简章
根据《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2〕162号)要求,本园2023年春季学期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幼儿园基本情况
光明区凤凰城实验学校塘家幼儿园是一所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MB2D301848)。位于塘家社区第二工业区6号,于2020年3月正式设立。旨在为社区群众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全园占地面积2953.42㎡平方米,建筑面积3813.06平方米。幼儿园转型前先后获得深圳市A级食堂、深圳市绿色幼儿园、深圳市一级幼儿园、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等荣誉称号。
幼儿园保教费966元/人/月,伙食费400元/人/月,咨询电话:0755-27162772。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5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13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57名。
招生范围
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的适龄幼儿。
报名材料
(一)深户适龄幼儿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
幼儿及父母的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需同时出示户主页面);幼儿出生证;幼儿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
2.住址证明材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申请学位的住房须为家庭实际居住(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幼儿园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幼儿父母在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但不作为积分依据);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租房:公共租赁房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租住合法产权房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幼儿的监护人。
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集资房: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集资房证明。
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居住信息登记:无法提供上述居住材料的,家庭在光明区内实际居住(2022年5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二)台湾户籍适龄幼儿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幼儿及其父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幼儿出生证明。
2.住址证明材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与深户适龄幼儿相同。
(三)非深户籍适龄幼儿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幼儿及父母户口本;幼儿出生证;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幼儿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
2.住址证明材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与深户适龄幼儿相同。
3.社保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报读公办幼儿园,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且为正常缴交状态,2021年5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报读非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申请学位时在本市有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为正常缴交状态。
(四)港澳户籍适龄幼儿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幼儿出生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关系证明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户: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深圳市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址证明材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与深户适龄幼儿相同。
4.社保要求:与非深户籍适龄幼儿相同。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五)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子女需要的材料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持“鹏城优才卡”或高层次人才证书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政策。
1.提供享受优待、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2.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幼儿及父母户口本;幼儿出生证;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居住证(非深户提供);
3.住址证明材料:与深户适龄幼儿相同。
(六)特别提醒
“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式: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级门户”(或点击区级服务模块,选择“光明区”,进入“光明区级门户”),在“精选主题”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在“其他服务”栏选择下载。
招生时间
(一)报名材料提交:
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5日下午18:00,家长携带相关材料提交到保安室并做好信息登记,应确保报名材料的准确性、清晰性、完整性。
(二)材料审核:
2023年1月6日
(三)公布结果:
2023年1月9日,我园参照《光明区幼儿园2022-2023学年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采用“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同时通过短信、电话的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
温馨提示
(一)本园不提供校车接送服务,请家长合理选择。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合法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20】可获光明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招生系统、招生范围、锁定查询系统、补贴申请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