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深圳也要有育儿补贴了,目前已经出了意见稿,生育1孩2孩3孩都有不同的补贴标准,具体详见正文。
重磅消息,深圳拟发育儿补贴,目前深圳卫健委已经发布了《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意见稿。
深圳市育儿补贴标准
育儿补贴,包括一次性发放的生育补贴和逐年发放的育儿补贴两种类别。
按照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采取以下发放方式: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另外每年发放15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三年累计发放补贴75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2500元;
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另外每年发放2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三年累计发放补贴110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3667元;
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0元,另外每年发放3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三年累计发放补贴190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6333元。
备注:
按照一对夫妻生育存活子女的数量计算,双胞胎、多胞胎按子女个数分别计算,超过3个子女的按第3个子女的标准计算。
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按本次婚姻实际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如与原配偶有生育行为且子女未满3周岁的,该子女按上次婚姻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享受由政府发放的育儿补贴:
1.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并办理生育登记。
2.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且该对夫妻所生育的子女已在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户籍登记。
(二)计发时间
1.本办法正式实施之日零时后出生且在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出生入户的,自该子女出生当日起计发育儿补贴,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止发;办理出生入户后,可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和逐年发放的育儿补贴。
2.本办法正式实施之日未满3周岁的子女,可申请逐年发放的育儿补贴,自本办法正式实施之日起计发,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未满3周岁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止发。
3.户籍从市外迁入深圳市的,可申请逐年发放的育儿补贴,自该子女户籍迁入深圳市当日起计发,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未满3周岁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止发。
申请对象
夫妻双方均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可由任意一方申请;
夫妻双方只有一方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由具有深圳市户籍的一方申请;
离婚的、丧偶的由抚养该子女的一方申请;
夫妻双方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监护人申请。
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申请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应当在该子女办理完出生入户手续后的6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
申请领取育儿补贴的,应当在该子女每满1周岁后的6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
申请方式
可以采取现场申请、网上申请两种方式。
现场申请的,申请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和大一寸免冠近照1张,到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深圳市育儿补贴申请(变更)表》;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中“深圳市育儿补贴信息系统”申请的,需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