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正在对新修订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进行意见征求,不过和之前一样,会保持免试积分入学政策。
深圳继续实行非深户免试就近积分入学政策
2023年10月18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和之前政策有所变动,但总体政策不变。
保持政策稳定性、保持原有入学条件,以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只要符合“两个满1年”条件,其子女即可在本市申请参加积分入学,具体内容如下: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可向居住地所在片(学)区义务教育学校申请就读,按积分高低安排学位:
(一)年满6周岁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法定监护人须符合上述(二)(三)款规定。
按积分高低录取
申请在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须核验居住登记信息、儿童及父母户籍信息、住房信息、社保信息等。
市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全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指导意见,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区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符合申请条件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义务教育积分入学政策和年度招生计划,按照积分由高到低录取。
积分项目包括居住时间、社会保险缴交时间、住房类别、家庭子女情况等。积分入学实行“三公开”,即积分标准公开、积分结果公开、学位安排公开。各区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可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并在每年义务教育招生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