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年秋季学期南山区的幼儿园招生即将启动,教育局发布了最新通知,对录取公布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详见正文。
2022年6月8日,南山区教育局发布了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补充通知,集中招生时间有调整:
关于做好南山区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最新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集中招生时间进行调整。
全区幼儿园的集中招生按原计划于6月10日开始启动,公办幼儿园7月中旬公布录取结果,民办幼儿园7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事项按前期发布的《关于做好南山区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南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2022年6月8日
招生原则要求
(一)统一集中招生时间。
全区幼儿园的集中招生于6月10日开始启动,公办幼儿园7月中旬公布录取结果,民办幼儿园7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明确招生年龄。
本学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有富余活动室的民办幼儿园,在符合托班设置标准的基础上,可适当招收2-3岁托班幼儿,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三)免试就近入园。
幼儿园应面向本园所在小区或社区的适龄幼儿招生,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录取本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招生程序
(一)合理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报备审核后实施。
幼儿园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合理制订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应包含幼儿园办学基本情况、收费备案项目及标准、各年龄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时间安排、招生信息发布方式、报名方式、报名所需材料及核验方式、录取方式、招生咨询电话、招生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按照全市统一的格式编制招生简章。
各园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交学前教育科各学区管理员备案,经同意后实施。
(二)公布招生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幼儿园应在6月8日前通过本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公布本园招生简章。幼儿园应在招生信息中公布咨询电话或安排专职招生咨询人员,向幼儿家长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三)接受报名申请,查验材料。
我区未设置幼儿园统一的招生系统,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在报名时间内按照各幼儿园公布的报名方式报名(具体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报名时段内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本小区或社区适龄幼儿的报名申请。
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按照市教育局通知和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幼儿园规定的时间递交相关报名材料进行核验。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按相应流程办理。家长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
各幼儿园应合理安排材料核验的时间,尽量分散核验,核验材料时,应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四)公布录取结果。
招生结束前,幼儿园应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应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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