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石岩街道中心幼儿园是宝安区的省一级公立幼儿园,拥有1所总园和6所分园。目前,石岩中心园已经发布了总园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具体详见正文。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中心幼儿园(总园)
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中心幼儿园(宝安幼教集团第十七幼儿园)创办于1990年,办学许可证编号为:12440306G34783572E,是由宝安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幼儿园,现有总园、石岩湖分园、羊台苑分园、羊台苑第二分园、汇裕名都分园、汇裕名都第二分园、阳台山分园(暂定名)七所园。
幼儿园先后获“广东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幼儿园”、“深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等50余项省市区级荣誉,连续22年被评为深圳市卫生保健优秀幼儿园。
总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梅园一路12号,园舍占地面积5308㎡,建筑面积4500㎡,户外场地面积3800㎡,办园规模为11个班。
收费项目及标准为保教费966元/月,伙食费300元/月,一学期按5个月收取。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93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 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21名。
三、招生范围
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的适龄幼儿。
四、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五、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简章
5月30日下午16:00,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日17:00—6月15日17:00,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2.报名网址:http://bm1.07baby.com/QMSaHu9e1tk
(三)递交材料
1.时间:6月2日-6月20日,逾期未提交的不予补交。
2.相关要求:家长通过报名网址提交报名信息后,将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原件电子扫描件或原件拍照打包压缩后按照“总园小/中/大班+幼儿姓名”命名并发送至以下邮箱:2302711461@qq.com,请务必提交画面、文字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
(四)材料核验
幼儿园对家长提交的资料进行核验。
(五)公布预录取结果
时间:7月5日17:00
在幼儿园大门口公布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于7月5日17:00登陆报名系统查看预录取结果。
(六)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后以社保购买时长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按先公租房后无房租房的顺序录取。
4.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幼儿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5.本园如有空余学位,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七)新生注册
时间:7月16日
已预录取的幼儿家长请按要求准备相应的注册材料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来园进行材料复核,资料齐全、合格的予以注册。资料不齐、不合格、或与此前线上提供的材料不相符或逾期不来注册的将取消学位。
六、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1)《石岩街道中心幼儿园(总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报名表》(报名表于填报招生系统后下载);
(2)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3)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 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 年;
(4)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①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由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不动产信息清单;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该幼儿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提供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开具的孩子父母无房产证明。
不动产信息清单(无房证明)下载或打印:微信关注“深圳不动产登记”公众号,选择“我要查询-信息查询-个人查询”,点击“①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情况”下载并打印。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③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租赁合同》。
④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属于本地原住居民的祖屋的: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证明。
●属于自建房的:提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回执和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自建房证明。
●属于集资房的:出具购房收据和有效合同,并提供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集体宿舍的:提供父或母的聘用合同、社保等工作证明(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产权证明、加盖同一单位公章和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
(5)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七、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招生咨询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招生咨询电话:27762088 黄老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2】可获宝安区幼儿园招生政策、各园所招生简章、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及查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