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吉厦社区幼儿园是龙岗区南湾街道的一所公立幼儿园,属于非小区配套园。目前,吉厦社区幼儿园正进行2022年秋季招生,具体招生方案详见正文。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幼儿园
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幼儿园位于深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7MB2D3998X9),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全园占地面积2259㎡,建筑面积1726㎡,户外面积1580㎡,园内环境优美,设施设备完善。
幼儿园核定班额10个班,小班计划招生3个班,中班、大班插班请直接咨询幼儿园。
保教费840元/月,伙食费350元/月,幼儿园咨询电话:28766956。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3个班。全区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
中班、大班插班:请按拨打幼儿园电话:28766956咨询。
三、招生范围
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安排在6月10日—6月23日
在报名时间内,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可通过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http://www.lg.gov.cn/bmzz/jyj/)在“通知公告”中查找幼儿园报名信息,进行预报名,每个幼儿可以填报四个志愿。
(二)材料核验:
安排在6月24日—6月30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入园分类办法
备注:
1.同种居住类型的,按招生社区范围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排序录取。
2.同类生源中居住类型为购房的,按购房日期先后排序。如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优先录取已办房产证的,按购房日期先后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3.居住类型为其他类型的(除购房外),深圳户籍按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非深圳户籍按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四)报名流程
(五)申请材料
(六)住房材料:
(1)自购商品房:
①已购房但是房产在银行抵押: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及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②已购房但是房产证未办理: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及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③租住商品房:租住商品房的家庭的适龄幼儿申请学位,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且正在租期以内。
④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租住小产权房、回迁房等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无法开具《房屋租赁凭证》的,需要提供《房屋租赁信息》或在社区工作站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
注:房产的相关材料需要在有效期内。
(2)政府保障性住房:
①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安排居住的: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的合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住房合同、单位出具该居住人的备案信息(单位盖章),同时提供个人社保清单。
②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居住的: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住房合同。
③安居型住房:
公共租赁房类: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的租赁合同。
安居型商品房类: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3)其他类住房:
①原著居民住房:法定监护人在龙岗区的《股权证》或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工作站证明、房屋合法有效证明。
②自建房: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③军产房: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④集资房:购房收据或合同、由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⑤集体宿舍: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同地址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 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律师见证书等
注:市司法局2009年9月7日下发的《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提交合法的证明材料。因此,2009年9月7日后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七)录取办法
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按照《深圳市龙岗区2022年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录取排类一览表》的顺序进行录取。
7月20日将在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五、温馨提示
1、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4、关于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自2020年秋季起,龙岗区范围内小区配套公办园全部实行学位锁定制度(在此前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会受到影响)。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孩子被公办园录取后,即视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小班开始使用锁定时间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大班毕业。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家庭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园。
5、由于学位有限,无法满足每个家庭的入园需求,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5】可获龙岗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报名入口、公办园名单、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