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坪山实验幼儿园是深圳坪山区的一所公立幼儿园,目前已经启动了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报名,具体安排详见正文。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实验幼儿园
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2〕8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制定《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实验幼儿园2022—2023学年秋季招生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No.1
幼儿园简介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实验幼儿园创办于2019年9月,是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创办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坪山实验幼儿园座落于坪山区比亚迪三村小区内,园所独立完整、布局合理,全园占地面积7345.13㎡,建筑占地面积2275.13㎡, 户外面积5070㎡,绿化面积1555㎡,是一所环境优美,充满活力、充满希望的幼儿园。2020年8月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引进深圳实验幼儿园输出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我园秉承深圳实验幼儿园“办一所有幸福记忆的幼儿园”为办园宗旨,以“为孩子种下一生幸福的种子”为办园目标,倡导培养“身心健康、习惯良好、情感积极、睿智创新”的健全儿童,奠定幸福人生的育人目标。
No.2
招生名额
2022年秋季招收小班150人。
No.3
招生对象及申请条件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二)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三)幼儿现居住地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我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No.4
招生流程
一、申请流程
二、新生报到注册
1.具体以幼儿园通知时间为准。请关注“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2.提示:已被幼儿园录取的儿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No.5
各类学位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户籍材料、住房材料、社保材料
(二)非深户籍儿童
户籍材料、住房材料、社保材料、居住证材料
(三)台湾籍儿童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住房材料。
(四)港澳籍儿童
1.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
4.社保材料;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五)外籍人员子女
外籍人员子女申请学位须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符合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条件的外籍人员,其子女申请学位时按照非深户籍人员类型对待。
(六)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报名,并将学位申请材料(含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相关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七)军人子女
军人子女申请我园,与深圳户籍适龄儿童一样。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报名,按时将学位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申请幼儿园学位的军人子女,其父亲或母亲需在招生前到坪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坪山区金牛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755-89322257)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含户主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房屋租赁凭证》、居住信息登记和《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含相关附件)、单位宿舍证明等任意一类;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No.6
学位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户籍、居住证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大陆地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深圳户籍,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以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二)住房材料
1.属于自购房产类别: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坪山区合法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大于50%),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4)已购新售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须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商品房需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
2.属于租房类别:
(1)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需提交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不能以《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申请学位。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租房发证日期截止在2022年 05月31日(含当日)前。
(2)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需提交坪山区网格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居住信息登记日期截止2022年05月31 日(含当日)前。
(3)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公租房需提供与住建部门或受住建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单位(非个人)与住建部门承租的公租房视为集体宿舍,按集体宿舍类别提交材料。
2022年秋季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证明材料,网格部门将不予打印采集表信息。
3.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证;
(2)由股份公司开具的祖屋证明;
(3)至少提供该房屋2022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4.属于特殊房产类别的,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1)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证明。
(2)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与该宿舍权属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②雇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③集体宿舍的权属证明。权属属于雇主的,提供雇主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属于雇主租用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提供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需在2021年5月31日(含当日)以前,有效期超过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属于雇主租用无合法产权住宅的,需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并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授权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属于公租房的,提供雇主与住保部门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
④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该宿舍的集体宿舍证明。
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该单位集体宿舍实际居住满1年,即2021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入住,需通过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集体宿舍权属证明、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要求上述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如不一致的,则须出具所涉及单位、公司之间100%控股的工商证明。
(3)个人产权单身宿舍。指产权属于个人,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所标注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单身宿舍”的房屋。①若产权属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自有房产份额>50%),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②若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所在公司的集体宿舍,需按集体宿舍类申请学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4)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5)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提前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具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至少提供该房屋2022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6)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7)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利用擅自转租、互换、出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公办园学位资格,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住建部门处理。
为保障学位申请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及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申请学位的家庭,将加大力度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一旦发现利用伪造、变造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学位资格。
(三)社保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21年5月31日-2022年5月31日期间需连续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因疫情导致社保无法按时缴纳的问题,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疫情期间企业社保费延期缴纳和医保待遇享受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社保费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即家长可在2022年3月-6月期间缓交社保,缓交期间社保卡依然有效,不影响申请入学。
2.社保材料的提供方法
(1)适龄儿童至少提供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
(2)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属于法定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四)补充说明
以上(一)至(三)项要求提交资料,家长必须按照系统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原件。若涉及商品房购房合同,拍照或扫描上传个人信息页、房屋信息页和签署页即可。
No.7
学位类型和录取原则
(一)学位类型
备注:特殊房产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无任何房产证明的房屋等。
(二)录取原则
2022年采取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按“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对同一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本公告所说户籍,指的是儿童户籍;所指住房,指的是坪山区域内住房。
No.8
学位申请积分办法
(一)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儿童,均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积分项目得分情况合计积分。
深圳户籍儿童积分项目为家庭住房居住时长情况和加分情况进行积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积分项目为家庭住房居住时长情况、社保情况和加分情况进行积分。
积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录取办法如下:
(1)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多人达到满分100分,按各项目累计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名最后一位继续同分,录取原则为:
①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落户深圳户籍时间长者优先。
②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2)积分未达到满分100分而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录取原则为:
①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落户深圳户籍时长长者优先。
②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二)积分计算
1.居住时长
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得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居住时长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按离“截止日期”最近备案合同的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截至2022年5月31日。
(1)提交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合同、集资房、军产房、统建楼的按发证(合同签订)日期计算居住时长;持回迁协议作为特殊房屋材料申请学位的不积分。
(2)提交无房产证祖屋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3)提交无房产证自建房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4)提交集体宿舍材料的,按照集体宿舍证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以及集体宿舍房屋材料的三者并行日期计算。如提供的集体宿舍房屋材料为《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在申请学位时居住时长不计算积分。
(5)提交多份或单份 “租赁凭证(红本)”,按照最早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右下方的“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若材料审核期间过期,须于资料复核期间提交该学区内的最新“租赁凭证(红本)”。
(6)提交 《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居住时长不积分。即使前面办理有“租赁凭证(红本)”,如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前面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不计算居住时长积分。
2.社保积分计算方式
在深圳同时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每满一个月得0.3分,不满一个月不得分。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2022年3月-6月除外)积分计算截止至2022年5月31日,且学位申请时为在保状态。
3.居住证情况加分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加4分。单方持有加0分。
No.9
重要提示
(一)申请材料提示
1.儿童报名所需材料照片准备
(1)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非深户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
(4)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深圳社保参保证明。
2.提交材料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就读我园,相关证件材料在填报信息的同时上传相对应的证件材料照片。
(2)申请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安排学位,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是否过期或停交(如:居住证、租赁凭证、租赁信息、社保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予安排学位。
(二)网上报名提示
网上报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审核的结果。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审核不合格,不予安排学位。
(三)申请结果查询提示
资格审核后,家长可以在网上报名端口自行查看。
坪山实验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0755-23257682
(工作日:上午7:30-12:00、下午14:30-18:00)
招生咨询QQ:2032295452
(四)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提示
按《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新生开学报到时,幼儿园需收取《深圳市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自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就近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并开具查验证明;在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网页直接打印。
(五)我园不提供校车接送。
(六)幼儿园收费标准已公示在园外公示栏供家长查阅。
(七)自2022年秋季招生报名起,我园将实行学位申请房屋锁定政策。房屋锁定期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实验幼儿园。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实验幼儿园
2022年5月3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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