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宝安区教育局的消息,2023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的需要提前准备住房材料,其中租赁凭证、居住登记、公租房、特殊住房等都需要按规定时间提前一年办理,具体详见正文。
2023年宝安区学位申请住房材料的要求和时限
★ 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所有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学生)都必须提供父母的住房材料。
其中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内地居民采集表》、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时限要求:
2023年以后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
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 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自2018年起全部实行了学位房制度,2023年秋季及以后将继续实行学位房制度,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一个或多个孩子申请学位。
实行学位房制度的所有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请家长务必查询住房是否已被锁定,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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