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十围幼儿园是宝安区福永街道的一所公立幼儿园,办园等级为区一级。目前,下十围幼儿园正进行2023年春季插班报名,仅小班和中班有学位,具体详见正文。
幼儿园简介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下十围幼儿园是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区一级公办幼儿园,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围社区拾业路20号(福永下十围小学旁边),幼儿园占地面积1198平方米,建筑面积980平方米,幼儿户外活动面积870平方米。
幼儿园办学规模为8个班,2023年春季学期计划招生数为32人。
咨询热线:0755—27300496
招生对象
【小班】:
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20名。
【中班】:
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2名。
收费标准
按照区一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每人保教费924元/月,每学期按五个月托收。
招生范围
1、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围社区的适龄儿童。
2、如有空余学位,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招生程序
01
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9日上午9:00—12月30日下午5:00
02
报名方式
1. 家长到幼儿园门口领取表格填写申报;
2. 申请的报名表必须在12月月30日下午5:00前交回幼儿园,否则当做弃权。在上交表格时,幼儿园发放一张《核验资料通知单》,家长根据日期到幼儿园提交相关资料。
03
材料核验
安排在12月31日(上午8:30—11:00)进行,地点:福永下十围幼儿园。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按时携带《核验资料通知单》和相关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 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 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该幼儿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提供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开具的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04
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按先公租房,后无房租房的顺序录取。
4.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5.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6. 2023年1月5日18:00将在福永下十围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新生注册
时间:2023年1月6日(上午9:00—11:00)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下十围幼儿园(已被录取的孩子逾期不来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温馨提示
1.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4.本园中午无开餐与午睡服务,孩子需接回家午餐和午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2】可获宝安区幼儿园招生政策、各园所招生简章、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及查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