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应人石幼儿园是宝安区石岩街道的一所公立性质、深圳市一级幼儿园,目前正进行2023年春季插班生招生,具体招生安排详见正文。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部分 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应人石幼儿园是公办市一级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坐落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应人石社区天宝路32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6MB2D57918K。
园所占地面积2152.75㎡,户外活动场地1531.07㎡,我园现设有五大功能室,如图书阅览室、音乐舞蹈室、科学启蒙室、美工创作室、综合游戏室;我园交通便利,环境优雅,硬件投入丰富,布局规划科学合理。
我园核定班级规模12个班,核定招生规模360人。
收费项目及标准:保教费966元/月,伙食费300元/月,一学期按5个月收取。
第二部分 招生对象
1小班招生对象
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2中班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一2018 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3大班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 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第三部分 招生范围
宝安 区 石岩 街道 应人石 社区的适龄幼儿。
第四部分 招生程序
0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12月16日--12月28日,新生家长到石岩应人石幼儿园保安室领取幼儿信息采集表或通过幼儿园公众号招生推文下载图片打印,填写好幼儿园信息采集表后和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一起,与所需材料原件一同携带到幼儿园保安室,由招生办老师进行核验,符合条件的幼儿会做好登记并收取报名所需复印件材料。
02材料核验
提交报名材料的家长同时携带所需材料原件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 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 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 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 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 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 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 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 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 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第五部分 报名所需材料
1、深圳市儿童基本情况信息采集表报名登记填写信息表
新生家长到石岩应人石幼儿园保安室领取幼儿信息采集表或通过自行下载。
2、幼儿身份证或者户口本、港澳通行证、护照、办理身份证回执
验原件收复印件
3、幼儿出生证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本
复印幼儿信息页面及所有打预防针记录页面,验原件收复印件
5、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在微信公众号搜索:深圳疾控-打开录入基本信息-录入儿童相关信息提交打印
6、幼儿户口本和监护人双方户口本
以户主和父亲一页、户主和母亲一页、户主和幼儿一页的形式复印,验原件收复印件
7、监护人双方身份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
8、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效居住证
非深户需提供,深户不需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满一年社保证明
i深圳app获取打印或电脑端下载打印,非深户需提供,深户不需要提供
10、租赁凭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温馨提示:请按以上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准备齐全后,按顺序排序整理,建议使用文件夹固定好装入文件袋,请在文件袋上备注好幼儿姓名,与原件一同携带到石岩应人石幼儿园保安室,由招生办老师进行核验,谢谢配合。】
第六部分 录取方式及积分办法
01
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均应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我园参照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采用积分排序录取的方式,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可以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 随时补招的录取方式进行。
02
积分办法
1. 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积 105 分。
2. 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 95 分。
3. 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 70 分。
4.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积 100 分。
5.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 85 分。
6. 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 65 分。
7. 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积 75 分。
8. 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积 60 分
1月8日18:00前将在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通知家长。
第七部分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 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2】可获宝安区幼儿园招生政策、各园所招生简章、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及查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