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南山区2021年学位申请已开始,部分家长还对一些问题存在困惑。别急,南山区教育局对于大家问得比较多的问题,也是进行了公开解答,具体详见正文。
近日,南山区正式发布南山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申请指南。
入学指南发布后,有不少家长咨询相关入学问题,下面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南山区入学热点问题~
问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地段是如何划分的?
答: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第三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应当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地理状况和地段内学校规模划定”。
我区公办学校的招生地段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人口分布、地段内公办学校规模等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基于我区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并非均匀布局,且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客观原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每年教育行政部门还会根据辖区学校规划建设、学位供需等情况,对部分学校的招生地段进行必要的调整。
我区公办学校学区划分以单校划片为主,多种划分方式并存。
问二、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
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
目前,我市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按片区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现住址所属片区的学校。学校的招生片区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人口分布等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由于全市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而且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原因,学校招生片区也可能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教育行政部门还会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对学校的招生片区进行必要的调整。
问三、多子女家庭的非长子(女)在进行入学报名时,遇到学位已被锁定的提示信息,该如何操作?
答:
报名系统已设定自动匹配识别,如用于申请学位的家庭监护人、房屋产权等信息未发生变更的,均可正常进行报名操作;
如监护人、房屋产权等信息发生过变更,则须将相关资料送至所属学区学校进行佐证登记,完成相应处理后再从网上进行报名。
问四、能否同时申请公办、民办学校?
答:
报名系统支持家长同时申请公办、民办学校,家长登录招生报名系统进去之后会有一个说明页面,主要是提醒家长如果同时申请了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则会优先录取民办学校。
如果想读公办学校,就选公办学校,不要再选民办学校,录取后要是还想就读公办学校,就只能接受全区的统筹安排。
问五、公办学校录取办法和原则是什么?
答:
全区除龙苑学校以外的公办学校均实行积分入学,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根据《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进行积分,按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未达到申请学校最低积分线的学位申请人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统筹调剂。如果申请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计划,则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全部接收,该校空余学位纳入全区统筹。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采用同分比较规则:
同分比较户籍情况,学位申请人是学区户籍优先于南山区户籍,南山区户籍优先于其他区深户,其他区深户优先于非深户。同等户籍类型情况下,深户比较入户时长,非深户比较其父母中在深缴纳社保(养老险+医疗险)时间长的一方缴保时长,时间长的优先录取。
问六、2021年小学入学年龄是否有新调整?
答:
我市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没有调整,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广东省教育厅在《2019年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问答:》中强调:
目前我省还不具备适当放开小学入学年龄的条件,仍然维持现有政策不变,小学一年级招生的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问七、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须提供哪些资料?学位申请房如何锁定?
答: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且房屋必须是未被锁定的学位申请房,否则无法申请南山区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租户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网上预报名时,须同时提供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在社区网格中心办理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如申请人成功录取到我区公办学校,将根据实际居住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此类学位申请房不予加分。
问八、租赁时间是否可连续计算加分?
答:
租赁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初始发证日期为准,同一学区前后连续租赁时间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如果有多个租赁凭证而且是连续的(有效期中断不超过一周),在网上报名填写资料时,可以填写最新租赁凭证在第一个,选择旧合同填在后面,备案日期按对应的合同备案日期填写。租房申请学位必须为整套房屋租赁。
问九、同一家庭多个子女可以使用同一套住房申请学位吗?住房学位是否锁定怎么查询?
答:
我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只提供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在该学位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中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
住房锁定情况可通过登录“南山教育在线”“招生信息”→“房屋使用查询”。
问十、购买的房产尚未入伙,能否申请学位?
答:
在网上预报名时,除提交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有效购房合同外,还须提交入伙通知书,入伙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2021年8月31日前入伙通知书的,不能申请学位。
问十一、购买了一套房屋,没有在国土局备案,也未办理过户,但有律师见证书,可用它申请学位吗?
答:
不能。市司法局下发《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提交合法的证明材料,因此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问十二、社保加分如何计算?
答:
学位申请人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时长(及初一学位申请人的深圳市小学学籍时长)加分项:
1.从社保连续缴纳的第13个月开始计分,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每缴纳1个月加0.1分,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连续缴纳不满1年的,不具备学位申请资格(该加分项以父母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一方计)。
2.初一学位申请人父母双方缴纳社保(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且该申请人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完整学籍,可再加1.5分。小一学位申请人父母只须双方缴纳社保(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即可再加1.5分。
3.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人口,该加分项按11.5分计。
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问十三、户籍时长加分指的是孩子的户籍还是父母的户籍?
答:
特指学位申请人户籍时长,也就是孩子的户籍。该项积分最高得7.5分,系统根据孩子的户籍情况进行核算。目前共分为学区户籍、南山区户籍和深圳市其他区户籍三类,报名时系统以当年4月30日作为节点往前倒推,每满一年,南山区户籍(包含学区户籍)的学位申请人积1.5分,最高积7.5分;深圳其他区户籍的学位申请人,每满一年积1分,最高积5分。
问十四、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发生变更的,如何提供证明?
答:
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同时,需提供该适龄儿童变更户籍后的家庭户口本。
问十五、港澳籍学生申请学位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本市居住证的港澳籍适龄儿童可申请我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一和初一学位。参照我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儿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父母在本市的房产证(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凭证;
4.父母社保信息;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问十六、港澳籍儿童的身份证、回乡证都已过期,可以报名吗?
答:
在已办理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公证书的情况下,港澳籍儿童可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其他有相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用以申请学位。报名后须及时更新证件,并将更新后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交由学校上传系统。
问十七、在报名系统中找不到房屋地址信息怎么办?
答:
首先核对房屋地址是否属于所申请学校学区内,该房屋是否符合用于申请学位的要求,确定无误后到所申请的学校进行登记,由学校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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