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最近,深圳教育局公布了中小学项目规范意见稿,这是个学校建设标准,规定了学校建设方方面面要求,大家可以了解下。
2021年11月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教育局联合发布了《中小学校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规定了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及其最小面积标准、必配体育场地、校舍等。
适用范围
深圳市新建普通中小学校项目应执行本规范。
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项目参照执行。
备注:本规范是深圳市关于中小学校项目建设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应当严格执行。
中小学校办学规模
可以看到,最小办学规模是18班,班级人数是小学每班45人、初高中每班50人,具体详见下表:
中小学校建设最小用地面积规定
中小学校体育设施配置标准
中小学必须配备跑到、篮球场、排球场(兼羽毛球场)等,寄宿制高中还要有网球场,具体详见下表:
校舍类别规定
中小学校校舍应分为必配校舍和选配校舍两类,校舍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必配校舍:学校为满足课程设置方案和完成教学计划必须配置的校舍用房。
选配校舍:学校根据教学、配套服务特殊需求和用地情况,可选择增加配置的校舍用房。
游泳池标准:
九年一贯制、初中和高中配置游泳池(馆),25m泳道的游泳池(馆)和辅助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200平方米;50m泳道的游泳池(馆)和辅助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170 平方米。
必配校舍生均建筑面积指标
学校食堂生均面积要求
中小学校食堂的面积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小学应按生均使用面积0.8平方米设置;
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应按生均使用面积1平方米设置;
寄宿制高级中学按生均使用面积1.62平方米设置。
意见反馈途径及截止时间
看完后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
一、电子邮箱:bzw@zjj.sz.gov.cn。
请在邮件标题统一注明“中小学校项目规范征求意见+单位或个人姓名”。
二、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楼1303室,邮编:518028。
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小学校项目规范征求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