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注意啦,广东省小区配套园规定新修订了,目前文件已经公布,也向全社会进行公开征集意见,具体详见正文。
广东新修订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定
2021年11月8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新修订的小区配套园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于2021年11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jxc@gdedu.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稿)》反馈意见”。
2、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邮编:510080)。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请预留联系电话。
官方通知原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工作部署,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我厅组织专业力量起草了《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1年11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jxc@gdedu.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稿)》反馈意见”。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邮编:510080)。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请预留联系电话。
附件: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稿) .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8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可获深圳幼儿园招生政策、园所名单、优质园、收费标准、补贴申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