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宝安区2021你们秋季学期民办学位补贴申请即将开始,新生需要注册并申报,老生只需确认申报就行,具体申领指南详见正文。
2021年11月4日起,宝安区分街道启动2021年秋季学期宝安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申报,11月17日结束网上申报。
一、申报对象
具有我市学籍,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我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三)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申报路径
学生家长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
在页面顶端点击“切换”按钮,选择“深圳市→行政区(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教育局)→行政给付→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在线申办”,按要求注册、核对、填写相关信息后, 提交申请。
三、申报方式
(一)注册账号(已申请过补贴的家长跳过此步)
使用电脑注册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
学生监护人使用电脑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在页面右上角点击“登录”(请务必使用此按钮)按钮,选择“账号密码→立即注册→个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注册。如家长在注册账号、更改注册个人 信息等方面遇到问题,可在省政务服务网右上角的“帮助中心”进行查询或拨打深圳政务服务热线(电话:12345)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
(1)家长需要用申请学生本人的信息进行注册和实名刷脸认证,每位学生一个账号,多个子女需注册多个账号,如果用学生信息无法注册账号的,则要用家长的信息进行注册;
(2)手机号码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多个子女手机号可以重复使用;
(3)注册时选择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 必须是学生的本人的信息,且和深圳市学籍系统注册信息保持一致,学校须告知家长相关信息;
(4)内地18位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字母 x 的,后台已强制变为大写X,家长需录入大写X;港澳家长使用港澳身份证的,在证件类型要选“其他”,录入时需注意证件号“括号” 为全角还是半角;
(5)账号和密码找回步骤较为繁琐,建议监护人多渠道记录账号和密码,且做好保密措施不要外泄。
带*号为必填项(除上传证件页面除外),手机号码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在[个人注册]页面按照要求填写好信息,账号注册成功,并会以短信的方式将注册的账号告知用户。
(二)申报流程
学生家长进入 “ 广东政务服务网”,在页面顶端点击“切换”按钮,选择“深圳市→行政区(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教育局)→行政给付→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在线申报”进入申报流程。
1.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
选择“账号密码”,录入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如忘记账号或密码的,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使用“找回密码/账户”功能, 使用绑定“手机”号进行找回。
2.条件自检:
办理区域→选学校所在街道、办理情形→默认情形、完善申请人基本信息、勾选服务协议、勾选申办知情书。
3.填写表单:
(1)上学期已成功申报补贴的学生,无需填写信息,系统自动回填相关业务数据。
(2)上学期未成功申报的,系统自动回填学生的身份信息和家长的身份信息,其余信息请按实际情况填写,复查无误后,请点击[下一步]。
请正确填写户籍类型,户籍选择将直接影响秒批结果,深户请选择“深户”,大陆地区非深户籍请选择“大陆非深户”,港澳户籍请选择“港澳户籍”,台湾户籍请选择“台湾户籍”。
监护人包括在校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请填写监护人姓名、户籍、工作单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及监护人与在校学生的关系。系统设有两个监护人信息,如只有一个监护人,则监护人(二)信息不录入。
4.上传材料:
新生(小一、初一、本学期插班生)和上学期申领过我区学位补贴学生无需上传任何电子材料,直接点“提交”跳过上传材料步骤;上学期已申请未通过或未申请学生需按户籍类型上传相关证件电子照片,上传所需的材料后,点击[提交]完成补贴业务的申办。
5.打印申报回执:
学生家长在申报系统打印回执,并在回执上手写学校名称、班级名称、本人签名,与学校发放的告知书回执(家长签名)一并交学校存档,以作为家长已填报的佐证材料。
(三)办事记录查询
1.办理业务查询方式:
2.办事进度查询:
(四)重新打印回执、撤回业务、补正(补齐)材料方法
1. 重新打印申报回执
(1)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宝安区站点,点击【市民网页】。
(2)点击【我的办事厅】,点击办事的【全部】,找到对应的业务,点击【业务详情】。
(3)点击【业务秒批通过回执单】或【打印申办回执】,进入回执打印页面。
(4)点击【业务秒批通过回执单】或【打印申办回执】。
2.撤回业务方法(已秒批办结的不能撤回)
当业务为“已提交”的状态时,申办人可以点击【撤回业务】进行撤回业务操作。
3.补齐补正材料
当业务需要补齐补正时,点击【补齐补正】按钮完成材料的补齐补正操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深圳民办学位补贴申请入口、结果查询、撤销申请重新修改、政策原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