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幼儿园和小学的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都很不一样,所以幼小衔接非常重要。对此,教育部公开答复将全面推行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具体详见正文。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297号建议的答复。针对“加强幼小科学衔接”的建议,教育部答复,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各省(区、市)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
官方答复全文: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297号建议的答复
教基建议〔2021〕558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小科学衔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促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减缓衔接坡度,确保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向小学生活过渡,对其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幼小衔接工作,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教育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
一是加强幼小衔接工作指导。2021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一个主文件和两个附件的形式对推进幼小衔接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围绕儿童身心准备与适应、生活准备与适应、社会准备与适应以及学习准备与适应四个方面对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和小学做好入学适应教育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指导,有效引导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及家长转变教育观念与行为,正确帮助幼儿做好入学准备与入学适应,促进幼儿顺利过渡。
二是部署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先后两次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开展小学化治理,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对幼儿园教授拼音汉字等小学课程内容、以机械背诵等方式进行强化训练、小学非零起点教学以及社会培训机构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各地加大治理力度,积极推动幼儿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同步整治,有效扭转“小学化”倾向。
三是持续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教育部连续十年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先后以“游戏——点亮快乐童年”“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幼小协同,科学衔接”等不同主题,面向家长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宣传推广科学入学准备和适应的经验和做法,为幼儿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推进学前教育立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明确规定幼儿园应当与小学互相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在身心健康、习惯养成、社会交往以及学习能力等各方面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对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活动的幼儿园明确了处罚措施。从立法层面保障幼小科学衔接,为禁止和杜绝“小学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如您所述,目前在幼小衔接教育领域,教育部门、学校和家长对幼儿衔接还存在认识上的问题,推进幼小科学衔接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整合多方资源,形成教育合力。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做好幼小科学衔接工作。
一是部署实施幼小衔接试点工作。指导各地以县(区)为单位遴选一批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园(校),加强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研等方面的研究合作。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各省(区、市)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大班下学期有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小学做好入学适应教育,强化主动衔接意识,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国家课程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课程,切实改变忽视儿童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的现象。
二是建立联合教研制度。推动各级教研部门把幼小衔接作为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教研计划,建立幼小学段互通、内容融合的联合教研制度。推动教研人员深入幼儿园和小学,根据实践需要确定研究专题,指导区域教研和园(校)本教研活动,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解决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三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对于学前教育校外培训治理的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开展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等培训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继续加强社会宣传和引导。利用多种媒体以多种方式宣传幼小双向衔接的科学理念和做法,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缓解家长的压力和焦虑,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支持和参与幼小衔接工作,为科学推进幼小衔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