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关于深圳学位申请,其实政策都是公开的,以老政策为主,部分可能会有调整,涉及到家长的新变化会提前通知。本文就是根据深圳各区教育局已经公布的2021年政策整理,希望能帮到大家。
声明:本文是黑喵是花大精力采集素材制作而成,于本地宝深圳升学首发,本网站经授权发布。未经许可,禁止二次转载、洗稿。
新手家长可能不太清楚,深圳的学位申请政策都是很稳定的,有新变化会提前公布,其他则是参考老政策准备材料就行。
今天,黑喵已经给大家全部收集好了2021年的各区已公布政策,多次核实无误、无漏,大家可以放心分享给其他家长。
一、龙岗区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租房家庭,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须办理租赁凭证和做好网格登记居住信息;
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须做好网格登记居住信息。
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非深户籍儿童租房家庭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网格登记居住备案时间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
2.深圳户籍儿童租房家庭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网格登记居住备案时间需在2021年4月1日前。
注意:
学位申请的住房材料必须是住宅类用途,商务公寓、商铺、工业用地宿舍等非住宅用途的居住材料不可用作申请学位。
二、盐田区
此前,盐田区公布了2021年学位申请政策,大家关心的招生对象、所需资料、学区划分全都有。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原来要求7月1日前搞定的租赁办理及居住登记时间再次放宽到8月1日前;
还有购房、居住证办理时间明确要求2021年4月1日前、孩子入户要在网上报名开始前完成……
(点击下方图片即可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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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盐田区公布的2021年政策内容比较多,考虑到文章篇幅,黑喵在这里就不重复介绍了,大家自行点击图片查看吧。
三、龙华区
2021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拟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
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与居民实际居住信息登记必须一致。2021年招生政策以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
四、福田区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均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备注:
2021年的时间要求比较特殊,因为疫情影响所以放宽到前一年的9月30日。
2022年的,记得在前一年的4月30日前搞定哦。
五、坪山区
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
入学租房材料办理时间及有关要求
(1)为方便群众,申请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请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好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1年9月30日(含当日),同时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做好网格居住信息登记;
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请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做好网格居住信息登记。
(2)申请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申请学位时须提供租赁凭证(红本)和《内地居民采集表》;
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申请学位时须提供网格部门出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
六、南山区
2021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入学的特别说明:
受疫情影响,2021年在南山区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家庭,可使用学区内2020年7月31日之前办理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并提供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的租房合同作为申请该学区学校的依据。
居住信息登记证明不积分。
如最终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七、大鹏新区
1、租房材料
申请2021年秋季“小一”学位的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提交2020年6月30日<不含2020年6月30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1年9月30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资格审核);
租赁无合法产权房产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请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更新住房信息,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2、锁定范围扩大
从2021年起,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此前未实施此项制度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会受到影响。
黑喵提示:
此前大鹏新区仅人大附中深圳学校实施锁定政策。
八、罗湖区
1、2021年以租房申请学位的住房:
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 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签发日期为准;有效期至少应到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30日) ;
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必须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并实际居住,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
2、申请学位的住房必须为申请人实际居住。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地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
罗湖区将继续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学位申请人应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2021年申请学位的,请家长于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主动到社区网络中心登记完善人口居住信息。
九、宝安区
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资料时限:
2021年新生入学所需的房屋租赁凭证,因疫情原因无法办理,办理时限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含当日)。
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十、光明区
光明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有效截止日期推迟的公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仍在进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经研究决定,2021年光明区新生秋季入学需要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出证日期由“2020年3月31日”推迟至“2020年7月31日”(含当日)。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仍为入学当年的9月30日(含当日)之后。
本公告只适用于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入学。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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