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龙华区博蕾新田幼儿园已经公布了2020年秋季学期第一次录取结果,现在正在进行扩大招生,具体方案已经准备好了。
深圳市龙华区博蕾新田幼儿园2020—2021学年
新田社区共享学区试点幼儿园阳光招生补招工作方案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81号)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华教通〔2020〕39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入园的原则,结合办园实际情况,本园2020年秋季招生结果已于7月15日公布。现为提供更多优质学位,满足更多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我园现扩大招生,现将通知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深圳市龙华区博蕾新田幼儿园为深圳市一级幼儿园,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新安居花园旁30米内,为新田社区内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幼儿园提供了多个功能室,户外还设有大型玩具、30米直跑道、种植区、沙池、游泳池等,为幼儿自主和谐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活动空间。
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保教费966/元/人/月,伙食费400元/人/月。
二、招生范围
博蕾新田幼儿园为新田社区内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新田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学位富余,面向樟坑径社区、松元厦社区、君子布社区扩大招生。
三、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24日
四、报名方式
家长现无需网上报名,准备好所需纸质资料交至博蕾新田幼儿园办公室。
五、招生对象
小班:计划招收 43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中班:计划招收插班生47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大班:计划招收插班生59人,2014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六、报名所需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二)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台湾籍的适龄儿童按龙华户籍积分)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三)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港澳籍的适龄儿童按非深户积分)
1.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七、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幼儿园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分别进行,学位积分办法详见:《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二)》
八、注意事项
(一)招生地点:资料提交安排在深圳市龙华区博蕾新田幼儿园一楼保健室,录取情况公示在深圳市龙华区博蕾新田幼儿园大门口公示栏。
(二)家长携带各项资料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幼儿园,幼儿园开具回执。
(三)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四)初审能否过关,以招生范围划分和上交申请资料的真实完整有关,在指定时间内上交资料的前提下,和上交材料的先后顺序无关。因此,递交资料时,敬请家长不要提前排队。
(五)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非深户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7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七)租房的家长,须提交办理好的租赁凭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正式入园前(2020年9月)处于未过期状态(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需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八)龙华区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报名已实行学位房锁定(期限三年),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含集体宿舍、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幼儿园3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请申请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学位的家长在购房或租房之前先确认该房屋学位是否已被使用(所有的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九)如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幼儿园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职能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幼儿园阳光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及审核结果不予采纳。
(十)已取得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不得留级重读。
招生咨询电话:
186 1703 3682(何老师)13380307310(白老师)81710313(办公室)
电话接听时间段:
上午:08:30-12:30
下午:15:00-18:00
深圳市龙华区新田社区共享学位
龙华区博蕾新田幼儿园
2020年7月20日
延伸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1】可获龙华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报名入口、锁定查询入口、在园儿童补贴申请入口等。